近日有媒体报道,在重庆市的“绿肺”南山,有部分民宿违规侵占林地,超高、超面积违建,透支生态环境等问题突出,引发社会舆论关注。
近年来,随着乡村旅游的发展,民宿如雨后春笋般快速发展。从起初单一的住宿1.0版本,升级到而今集茶座、咖啡吧、棋牌、KTV等设施一应俱全的3.0版本。一些民宿也打出了绿色、低碳、生态、亲近大自然等口号,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游客。
发展民宿旅游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在富民增收,大力发展民宿乡村旅游无可非议。但在现实中,一些民宿只关注赚钱,却忽视了生态环境保护,如有的民宿非法占用林地;有的没有同步建设生活废水处理设施,生活废水随意直排;有的服务项目噪声扰民;有的在风景区相邻,一些活动项目向生态区延伸,有破坏生态之嫌。
不可否认,民宿的发展具有强大的市场需求,但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必须依法、有序发展,决不能任其野蛮生长。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提出,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守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农村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事实上,已有不少地方开始注重加强民宿发展的监管和引导。
早在2015年,浙江德清就发布了中国首部县级乡村民宿地方标准规范《乡村民宿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不仅在卫生环保、污水处理、垃圾分类等方面进行细分,还倡导低碳环保,要求客人节约用水用电,鼓励公共交通出行,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当前,江苏省苏州市同里镇出台了《旅游民宿服务规范》,其中对环境保护也有明确的规范。北京怀柔区各部门联合对民宿户排污情况进行抽查已成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每年举办的各种乡村旅游培训,如何保护环境也是一项重要内容,被写入培训课程中。
乡村民宿作为乡村旅游业的配套举措,如何在发展的同时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不利影响?笔者认为,首先,各地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考虑生态条件和环境承载能力,杜绝盲目开发。
其次,乡村民宿选址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村)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红线范围内,特别是各类保护区内禁止开发区、生态敏感区、生态脆弱区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区域内,不得建设民宿。
第三,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民宿发展的指导,对禁止开发区内的民宿依法拆除,恢复自然生态;对限制开发区和适度开发区的乡村民宿,协助完善相关经营手续;新建乡村民宿,要督促经营主体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
优美的生态环境是发展民宿的基础,乡村民宿发展一定要守住生态环境底线。只有保护好了生态环境,民宿才能吸引更多的游客,也才能真正将“美丽资源”转化为“美丽经济”,也才能真正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