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季节变化,北方候鸟逐渐迁徙到滇池周边湿地栖息过冬,为切实保护候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普及爱鸟护鸟法律知识,依法打击破坏候鸟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9月24日,晋宁区自然资源公安局牵头组织爱鸟护鸟联合执法行动,区水务综合执法大队、区市场监管局、区湿地管理局及属地村委会参加了本次联合执法活动。此次联合行动累计出动车辆5辆、执法检查人员20人。
联合执法检查对滇池流域入湖口湿地鸟类栖息地进行巡查,过程中,一是对滇池流域入湖口湿地鸟类栖息地进行巡查,经检查未发现捕鸟网;二是查处滇池流域从事餐营业单位和个人非法经营野生鸟类及其产品的行为,通过检查未发现贩卖、经营野生鸟类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三是对滇池边村庄村民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保护生态环境理念,劝离钓鱼群众1名,共计发放纸质宣传资料800份,悬挂“关爱候鸟、保护滇池、共建美好家园”布标4副。
晋宁区水务综合执法大队将按照职能职责加强联合执法监管工作,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加强组织协调,整合执法资源,形成整体合力,扎实推进滇池水环境保护治理,严厉打击滇池流域内非法猎捕野生鸟类和收购、运输、出售野生鸟类及其产品的行为,为候鸟迁徙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