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云南会泽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通过曲靖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云南会泽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于1990年,1994年晋升为省级自然保护区,2006年经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的主要保护对象为黑颈鹤及其越冬栖息地的生态环境。2013年底,云南会泽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启动了《管理办法》(草案)的立法准备工作。2017年4月,曲靖市人民政府将《管理办法》立法工作列入2017年立法计划。曲靖市环境保护局和会泽县人民政府,先后组织开展了征求意见会、专家论证会、听证会等立法程序,于6月5日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了修改形成的《管理办法》送审稿,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开展了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管理办法》(草案)经反复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报批稿。
《管理办法》条例共二十二条,第一条至第六条为具有总则性质的条款,主要规定了立法目的、立法依据、立法调整范围、保护区范围、保护对象、界线、面积、保护区主体、保护区管理机构、表彰奖励等方面的内容;第七条至第十八条,主要规定了保护区管理的主要措施和手段,包括保护区经费来源、保护区分类、规范保护区内教学、科研活动、保护黑颈鹤主要觅食地、夜栖地、保护区禁止性活动等内容;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一条为法律责任条款;第二十二条为附则性质的条款,规定了《管理办法》(草案)的实施时间。
《管理办法》将以曲靖市人民政府会发布实施,是曲靖市的地方政府规章。
(来源:云南环保宣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