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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渡区拉网查出574.36平方米的建筑物位于滇池一级保护区内 滇池一级保护区内“夏之春”房屋被拆除

发布日期:2021-05-20    作者:     来源:     点击:

官渡区拉网查出574.36平方米的建筑物位于滇池一级保护区内 滇池一级保护区内“夏之春”房屋被拆除

     为加强滇池的保护和管理,防治水污染,改善流域生态环境,昨日上午,官渡区六甲街道联合官渡区水务局、拆迁公司共计30余人,对位于滇池一级保护区内历史遗留建(构)筑物的云南夏之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拆除。

  上午10点,在滇池流域一级保护区域内,两台挖掘机的司机听到指令后开始工作,伴随着轰隆隆的倒地声,不到1个小时,574.36平方米的历史遗留建(构)筑物被夷为平地。

  此次被拆除的历史遗留建(构)筑物隶属于云南夏之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官渡区六甲街道小河咀社区二组小清河入湖口以南,属于滇池流域一级保护区。该项目地上建(构)筑物为2000年中科院水生生物研究所向小河咀社区居委会租地建盖并用于滇池治理专项研究,属于历史遗留建(构)筑物。中科院水生生物研究专项研究任务结束后,2008年云南夏之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小河咀社区租用。其间,该公司添置了5个集装箱房,用于存放水质净化设备及项目人员值班临时居住。

  按照近期省、市工作要求,官渡区相关职能部门对滇池一级、二级保护区拉网清查,实地核查了云南夏之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保护区内历史遗留建(构)筑物情况,决定纳入工作整治范畴。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立即约谈云南夏之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并对土地出租方六甲街道小河咀社区下达限期搬离通知书,要求其限期(5日内)搬离。

  目前,通过官渡区委、区政府强有力的工作措施,云南夏之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积极配合,该地上建(构)筑遗留物已全部拆除,拆除面积574.36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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