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冰洋公海渔业的可持续管理,一直是全球环境治理中备受关注的问题。近日,中国绿发会国际部从外交部新闻发布会了解到,中国已于近日完成《预防中北冰洋不管制公海渔业协定》的国内核准工作。该《协定》填补了北极渔业治理的空白,旨在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北极海洋生态系统,是北极国际治理和规则制定的重要进展,对促进北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健康和可持续的海洋生态系统以及渔业在维系人类食物和营养方面,发挥着关键的作用。公海(High Seas)包括国际海域、国际海洋水体与国际海底,是超越国家管辖范围的全球海洋区域,包括世界上最重要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最不受保护和最严重威胁的生态系统。公海,占了全球海洋总面积的64%;占了地球表面45%的面积。其生物多样性保护非常重要,对于那些海洋迁徙物种来说尤为如此。
上图:全球公海地图。公海(High Seas,蓝色)水域处于专属经济区(Exclusive Economic Zones,白色)之外。它们构成了海洋总面积的三分之二,覆盖了整整45%的地球表面。
图源/Marine Conservation Institute
北冰洋中部(the central Arctic Ocean)的公海部分目前虽然仍然常年被冰层覆盖(这使得在这些水域捕鱼成为不可能),但是,由于气候变化和其他现象,近年来该区域的冰层覆盖率有所下降;如何提前预防中北冰洋公海区域无管制的捕鱼活动?
目前,对于这些正在发生变化的生态系统,人们还不足够了解。为此,该协定要求,在科学家确保鱼类种群资源量能维持可持续发展并且在全部缔约国都同意可持续发展的机制之前,应禁止在北冰洋中部区域的公海进行商业捕捞。
公海占地球表面的43%。公海占全部海洋面积的64%。
图/Pew Charitable Trust (2014)
《预防中北冰洋不管制公海渔业协定》(Agreement to prevent unregulated high seas fisheries in the central Arctic Ocean,简称CAOFA) 在2017年正式通过,2018年该协定的缔约方全体签署。2019年缔约方中的俄罗斯、欧盟、加拿大、日本、美国、韩国陆续批准了该协定。
绿会国际部工作人员注意到,该协定是是北极国家与非北极国家共同签署的首个地区协定,是一个A5+5的模式。A5是北冰洋沿岸国家;+5是中国、日本、韩国等5个利益相关国。
该协定的目标为:通过实施预防性养护和管理措施,防止在北冰洋中部公海部分进行无管制捕捞,作为长期战略的一部分,以保护健康的海洋生态系统,并确保养护和可持续利用鱼类种群。
《预防中北冰洋不管制公海渔业协定》是冷战后中国参与缔结的首个北极区域性条约,被认为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据人民日报报道,中国作为《协定》十方之一,深度参与了《协定》谈判全过程。
当前,一份很重要的事关公海的全球环境治理谈判进程——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和可持续利用问题(BBNJ)的法律文书制定——已进入关键阶段。BBNJ国际协定以海洋资源、海洋空间利用和海洋活动为调整对象,涵盖海洋遗传资源获取及其惠益分享、包括公海保护区的划区管理工具、海洋环境影响评价、能力建设和海洋技术转让,涉及科技、政策、法律、经济、军事等领域,是当前海洋资源开发与环境管理领域的重大前沿问题。那么,未来,CAOFA和BBNJ的关系会是怎样的?小编拭目以待。
“协定区”(Agreement Area)是指北冰洋中部的单一公海部分,该部分被加拿大、丹麦王国(格陵兰岛)、挪威王国、俄罗斯联邦和美利坚合众国行使渔业管辖权的水域包围;
“鱼类”(fish)是指鱼类、软体动物和甲壳类动物,但属于《公约》第77条所界定的定居物种的鱼类、软体动物和甲壳类动物除外;
“捕鱼”(fishing)是指寻找、吸引、定位、捕获、捕获或收获鱼类,或任何合理预期会导致吸引、定位、捕获、捕获或收获鱼类的活动;
“商业捕鱼”(commercial fishing)是指为商业目的捕鱼;
“探索性捕捞”(exploratory fishing)是指为评估未来商业渔业的可持续性和可行性而进行的捕捞,方法是提供与这种渔业有关的科学数据;
“船舶”(vessel)指用于、装备用于或拟用于捕鱼的任何船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