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记者从2020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我省河湖保护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2020年11月,全省200个重要河湖库渠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89.5%,纳入国家考核的地表水优良水体(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从“十二五”末的66.0%提升至今年的83%,珠江、长江和西南诸河流域优良水体比例分别达到68.7%、77.8%和91.7%。
2020年1月至11月,按全湖平均值评价,抚仙湖、泸沽湖保持Ⅰ类水质;洱海、阳宗海水质为Ⅲ类,程海水质稳定保持Ⅳ类(pH值、氟化物除外),实现了水质保护稳中向好的目标;滇池草海水质达到Ⅳ类,滇池外海、星云湖、异龙湖水质达到Ⅴ类,杞麓湖水质虽为劣Ⅴ类,但国考湖心断面完成目标任务,湖体富营养化水平有所好转。
2020年,省委、省政府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推进河(湖)长制从“有名”转向“有实”,作为云南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建设最美丽省份的重要抓手,明确提出“五个坚持”和“四个彻底转变”的治湖新思路,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目标,全面落实省、州(市)、县、乡、村五级河(湖)长工作责任体系,全省河(湖)长制工作有序推进。
今年3月,省总河长以第6号总河长令签发了《2020年云南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明确了2020年度目标任务。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全省河湖库渠共设置五级河长33882人。省政府2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工作,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工作,推动河(湖)长制工作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协全面开展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和六大水系保护修复的督察,强力推进督察整改。截至目前,2020年度各级河(湖)长累计巡河巡湖82.4万人次。
2018年以来,省委、省政府组织深入调研,共梳理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问题209个,提出整改措施327条。今年,我省以问题为导向,转变治湖思路,推进九大高原湖泊依法治湖、科学治湖、系统治湖、责任治湖,采取革命性措施推进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从“一湖之治”向“流域之治”转变。为打好九大高原湖泊攻坚战,推进流域系统治理,我省还着力完善湖泊立法,发挥规划引领,强力推进九大高原湖泊水环境治理“十三五”规划项目收官工作,规划项目共计325个,已完工306个,在建19个,总体完工率为94.15%,实现了湖泊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十三五”规划项目完工率均达90%以上,12月31日项目可全部完工,完工率100%。同时,全面提升精准治湖思路,集中力量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围绕“控、截、调、补、拆、绿、治、管”八个方面多管齐下,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全力打好湖泊流域环湖截污、生态搬迁、矿山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河道治理、环湖生态修复、水质改善提升、过度开发建设治理等“八大”攻坚战等。
今年,我省全面推进云南清水专项行动,着力解决突出问题。2020年以来,全力推进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全省共排查发现“四乱”问题1523件,截至12月20日,清理整治销号1515件,销号率99.47%,剩余问题将于年内完成整改销号;持续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截至目前全部完成技术工作,已公告长度4.61万公里,完成率98.5%;扎实推进云南清水行动,全省清理河湖库渠2.41万条,清理河道污染物165.5万吨,出台河湖水域岸线保护规划或制度256个,清理拆除临湖沿河违章建筑428万平方米,完成河道采砂专项管理规划241个,完成综合整治任务的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42个,推进河湖联合执法3712次。通过各项专项行动,有力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的顽疾,推动河湖突出问题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