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供电相关规定,经报请昆明市滇池管理局批准同意,昆明市三厂、四厂、五厂等10座水质净化厂计划于2021年2月至3月份内根据天气情况择机开展高压预防性试验工作,具体开展时间如下:
厂名 计划实施日期
昆明市第三水质净化厂 3月13、14日
昆明市第四水质净化厂 3月27日
昆明市第五水质净化厂 2月23、24、25日
昆明市第六水质净化厂 3月17、18、19日
昆明市第七、八水质净化厂 3月22、23、24日
厂名 计划实施日期
昆明市第十一水质净化厂 3月20、21日
捞鱼河水质净化厂 3月22日
淤泥河水质净化厂 3月15、16日
白鱼河水质净化厂 3月15、16日
洛龙河污水处理厂 3月26日
昆明市滇池管理局
昆明滇池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