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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滇池管理局 昆明滇池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昆明市三厂、四厂、五厂等10座水质净化厂及污水处理厂实施高压预防性试验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3-08    作者:     来源:     点击:

按照国家供电相关规定,经报请昆明市滇池管理局批准同意,昆明市三厂、四厂、五厂等10座水质净化厂计划于2021年2月至3月份内根据天气情况择机开展高压预防性试验工作,具体开展时间如下:

厂名    计划实施日期

昆明市第三水质净化厂 3月13、14日

昆明市第四水质净化厂 3月27日

昆明市第五水质净化厂 2月23、24、25日

昆明市第六水质净化厂 3月17、18、19日

昆明市第七、八水质净化厂 3月22、23、24日

厂名    计划实施日期

昆明市第十一水质净化厂 3月20、21日

捞鱼河水质净化厂 3月22日

淤泥河水质净化厂 3月15、16日

白鱼河水质净化厂 3月15、16日

洛龙河污水处理厂 3月26日


  昆明市滇池管理局

  昆明滇池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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