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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违法排污有多种办法

发布日期:2021-03-30    作者:     来源:     点击:

    日前,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昆明市滇池流域河湖违法排污举报奖励办法(暂行)》,鼓励公众通过电话举报、微信举报、信函举报,积极参与滇池保护治理。经认定为有效举报线索的,每次举报奖励50元;认定为重要举报线索的,每次奖励1000元;执法部门依法立案查处并处以罚款的,最高可得奖励10万元。该《办法》还规定,信函举报受理及经办举报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保密规定管理举报材料和记录,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将其姓名、身份、居住地、举报内容、奖励情况等信息公开或泄露给被举报人、被举报单位和其他无关人员。

    目前,滇池全湖水质继续保持在Ⅳ类,但在水质、污染治理、生态环境、治理设施效能发挥等方面还存在一些差距和短板。行百里者半九十,滇池保护治理是一场持久战、攻坚战,要真正让“高原明珠”滇池重放光彩,必须创新治理机制,在压紧压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全面深化河长制,实施河道生态补偿机制的同时,积极搭建形式多样的公众参与平台,充分调动企业、居民、社会组织等各方积极性,广泛参与滇池保护治理,形成共建共治的局面。

    从实践看,群众一直有参与滇池保护治理的热情。比如2009年度“感动中国十大人物”之一的“滇池卫士”张正祥,数十年如一日地把心血都花在滇池保护上,经常自发到滇池边巡查。为了阻止不法商人在滇池边上采矿,他口袋里装着《滇池保护条例》,把采石场破坏环境的场面拍成照片,向有关部门反映。为此,他的子女经常受到不明身份人的恐吓。他去一家私挖私采的矿场拍照取证时,还被一辆看不清牌照的卡车撞下路基,导致右眼失明,右手骨折。如今,滇池流域河湖违法排污举报奖励办法体现了切实保护举报人利益和人身安全的精神,有望引导更多的群众成为“滇池卫士”。

但“暗中举报”只是举报违法排污方式的一种,不必因此而排斥其他方式。比如,在2019年3月突发疾病逝世的普通昆明市民韩晓笛(网名箫寒),生前曾发起 “走马观水”保护滇池行动,他组织一支“巡河队”巡查35条入滇河道,发现不少治理死角,并借助昆明信息港彩龙社区的平台公开问题,引起了政府相关部门的重视,对许多违法排污行为进行了整改。这样的巡河行动吸引了众多网友参加,并有媒体和政府部门支持,违法排污者   自然不敢对参与者打击报复,也就无需“暗中举报”。

    在我看来,违法排污行为最怕阳光、最怕团结治污的力量。如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成为新的发展共识,打击“滇池卫士”的行为已大幅减少。在很多时候,举报违法排污用不着在暗处进行。新闻媒体和有关部门应更积极地为民间“滇池卫士”提供参与滇池保护治理的发声平台,甚至不一定非得应用金钱奖励。因为,对于热爱滇池的人来说,能得到媒体支持、政府回应,就是最好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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