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化

生态教育

首页 >> 生态文化 >> 生态教育 >> 正文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发布日期:2021-03-14    作者:     来源:     点击:

       “要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强调。2020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再次来到云南,在昆明的第一个考察点是滇池星海半岛生态湿地。在滇池畔,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对云南和昆明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新要求,嘱托云南和昆明要持续抓好生态文明建设。

  回眸“十三五”,昆明市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以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全面落实污染防治十大措施为主线,以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其他各专项督察整改工作、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等工作为重点,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交出一份优异答卷:2020年空气质量优良率100%,优级天数、优良率均是自2013年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以来的最好水平;2020年纳入国考(省考)的25个地表水断面水质全部达标,达标率100%;滇池全湖水质连续三年保持Ⅳ类;全市共出台生态文明制度改革128项,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全面启动……

  展望“十四五”,昆明市将按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谋划新时代昆明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着力于推动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等战略任务。

-01-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守护

昆明的蓝天白云青山绿水

  “十三五”期间,昆明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组织研究解决以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二氧化氮、臭氧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问题,先后组织实施了各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制定了《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昆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昆明市环境空气质量提升保障及臭氧防控工作方案》等文件,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调度。

  提高污染天气预防预警应对能力,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昆明市空气质量预报预警能力从2015年的2天上升到目前的7天。自2019年5月21日起,市生态环境部门与市气象部门开展联合会商,每周日对下一周空气质量进行分析研判和会商预测。“十三五”期间,昆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在98%及以上,优于2015的97.81%,环境空气质量在全国省会城市保持前五名。2018年至2020年优级天数连续3年超过半年。2020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空气质量优级天数203天、良好163天,空气质量优良率100%,优级天数首次突破200天,优级天数和优良率是2013年国家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以来最高的一年。

  昆明市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严格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深入推进以滇池治理、长江流域(昆明段)大保护为重点的水污染防治。全市长江、珠江、红河三大流域101条重点河流,以及滇池、阳宗海两大高原湖泊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滇池全湖水质提升到Ⅳ类,是1988年建立滇池水质数据监测库30多年来的最好水平,阳宗海水质稳定保持Ⅲ类。纳入国考(省考)的25个地表水断面水质实现全部达标,达标率从2015年的80%提升至100%,优良率从44%提升至80%,劣V类水体全面消除。

  昆明市全力打好净土保卫战,强化“土十条”实施调度管理,印发实施《2020年度昆明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管、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防控、典型污染场地治理与修复示范,开展23个地下水国考点监测工作。完成495个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基础信息调查。制定《推进昆明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开展县(市)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完成地下储油罐防渗改造1680个。积极贯彻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昆明市固体废物及重金属污染治理攻坚战考核实施细则》。完成工业固废堆存场所整治9家、“清废行动”问题点位整治18个。加快东川区10个重金属项目建设,完工6个、正在开工建设4个。

  此外,出台《昆明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环境影响跟踪监测技术规范》《昆明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环境监察规范》《昆明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环保竣工验收技术规范》3个地方标准。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医疗废物处理处置环境监管,收集处置医疗废物11500余吨。全市重金属污染物削减率14.11%,超额完成较2013年削减13%的目标,全市土壤环境保持稳定。


-02-


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

  昆明市切实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当作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和重大发展问题来抓好落实。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昆明市于2019年和2020年分别开展了两轮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通过每年一轮的生态环境监督检查工作,各县(市)区党政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有效推进各项工作整改落实。

  “十三五”期间,昆明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正深入推进,全市累计创建1个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10个云南省生态文明县(市)区;36个国家级生态乡镇(街道),71个云南省生态文明乡镇(街道);2个国家级生态村(社区),24个云南省生态文明村(社区),1120个市级生态村(社区)。经开区创建成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此外,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始终把环境执法摆在突出位置、核心位置,对环境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和“重打击”,加大新《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执法力度,持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从严从重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修订出台了《昆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昆明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规章,《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审查通过,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出台了严于国家的昆明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限值,出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环保竣工验收技术规范、环境监察规范、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地方标准。




-03-

展望“十四五”

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迈上新台阶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永远在路上,虽面临诸多压力,但‘十四五’期间昆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也有难得的机遇,我们必须抓住机遇,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介绍,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提出的“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定位,将推动昆明市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进入新阶段。COP15即将在昆明召开,将为全世界生物多样性保护贡献“昆明方案”,大会之后仍将发挥持续影响力,有效提升“美丽春城”“七彩云南”的区域生态环境竞争力,为早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远景目标提供了重要的机遇。此外,昆明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效,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落地,也为昆明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重要经验和基础。

  展望“十四五”,昆明市将学好用好“两山论”,走深走实“两化路”,聚焦高质量、供给侧、智能化,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推动绿色发展的治本之策,把大数据智能化创新作为推动绿色发展的战略选择,把城乡融合发展作为推动绿色发展的内在动力,进一步优化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加快提升绿色技术创新能力,深入推动农业生态化、工业绿色化、服务业低碳化,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此外,以维护长江经济带生态安全屏障为核心,切实做好优化昆明市生态安全格局,加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管工作。优化“三屏两区一带”生态安全格局,加快构建复合型、立体化、网格化的生态空间体系。保护好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加强山体、森林资源、耕地、湖库、湿地、草地资源及生物多样性的保护。

  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实施最严格的制度,系统构建和完善党政领导管理体系、生态环境法治体系、源头管控制度体系、环境治理市场体系、全民环保行动体系,加快生态环境监测监管的智慧化建设,加快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未来,昆明将继续坚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统筹协同推进大气、水、土壤、生态、农村、噪声等生态环境治理,提供更多优质生态环境产品,增强人民群众源自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生态文明智慧 生态文明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