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保护红线涉林范围公布,极小种群物种分布栖息地纳入其中
森林、湿地、荒漠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是自然生态空间和物种资源的主要组成部分,在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开展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建立空间规划体系中的地位举足轻重。
7月18日上午,记者从“贯彻落实《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视频会议”上获悉,我国生态保护红线涉及林业的划定范围已经明确,主要包括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以及极小种群物种分布的栖息地、国家一级公益林、重要湿地、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野生植物集中分布地等。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刘东生表示,下一步,各级林业部门将重点做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工作、生态保护修复和生态补偿工作。
“要积极配合环保、发展改革部门,充分利用森林资源清查、湿地资源调查、荒漠化和沙化监测、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等方面成果,提出生态保护红线涉及林业内容的划定依据、划定原则、划定对象、划定方法、划定成果、管控措施、检查验收等一系列标准、规范,科学评估、明确权属、勘界定标,争取尽快落地上图。”刘东生说。
对于做好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工作,刘东生提出,要建立林地、湿地、重要自然保护地的管控责任制和考核办法,实行总量控制。“对于突破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并造成红线数量减少、质量降低的,按照情节轻重,严肃追究领导责任,严厉打击随意改变红线内林地、湿地、重要自然保护地用途的行为。”
今年2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就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守住国家生态安全底线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
刘东生指出,国家林业局是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工作较早的部门之一。《森林法》《防沙治沙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条例》《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等明确提出了林地、湿地、沙地、自然保护区等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措施。他表示,《意见》印发后,国家林业局积极配合环保部、国家发改委制定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并围绕森林、湿地,制定了划定技术指南。
(来源:澎湃新闻;中国生态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