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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视角下的侗族传统生态智慧内涵及创新转化路径研究

发布日期:2022-11-07    作者:曹力文,褚兴彪     来源:安徽农业科学     点击:

摘要:立足乡村振兴战略背景,分析侗族传统村落的生态智慧特征和价值呈现方式,认识当前生态智慧的转化创新面临的困境,探讨传统村落生态智慧传承创新的实现路径。以传统村落蕴含的生态智慧为乡村振兴精神支撑,搭建合理平台,优化外部环境,完善生态智慧传承制度,营造有利于侗族传统村落生态智慧转化运用的社会环境,构建生态智慧转化新路径,弘扬和传承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关键词:乡村振兴;生态智慧;侗族;传统村落;转化创新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一个逻辑结构严谨的理论体系,以研究如何解决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为逻辑起点,以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生态文明思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智慧、中国共产党生态文明思想为逻辑继承。2021年2月25日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阐述了“把人民群众中蕴藏着的智慧和力量充分激发出来,就一定能够不断创造出更多令人刮目相看的人间奇迹”这一论断。对我国优秀传统文化中生态智慧挖掘及运用的价值研究有两个方面,一是“青山绿水”美丽乡村的生态观,二是通达乡村振兴的必经之路,在生态命运共同体视野下这二者合为一个目的,即践行十九大提出的“中国生态文明建设”。

侗族地区虽然多为经济落后地区,但侗族村寨生态环境普遍保持较好,侗寨依山傍水,寨边常有葱郁的保寨林,寨前清澈的溪河鱼虾成群,层层叠叠的梯田有青山绿水相伴,山林田野鸟雀成群,这是侗族在长期生存发展实践中保持向自然索取有度,与自然生灵和谐共处形成的结果。侗族保持自然生态的自我恢复能力就是为自己生存发展提供更长久的支撑,是侗寨村落空间蕴含的生态智慧。侗族这种传统生态智慧与习近平总书记说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毫无二致。

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目的是让村寨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村寨生态的可持续发展是实现这一切的基础。侗族敬畏自然、取用有节的生态智慧本质上就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生存智慧。研究侗族传统村落生态智慧,取其精华,探讨如何将传统生态智慧运用到当代乡村振兴建设和实践中,可以为乡村可持续发展提供价值标准和行为指导,丰富生态文明内涵,实现环境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格局,让乡村振兴结出繁荣盛果。

1 侗族传统村落空间生态智慧特征

当代生态智慧(ecological wisdom,EW)的定义是妥善处理人类在生产生活中与自然的关系的思维模式和实践准则。生态智慧是人的智慧,社会乡村生态智慧以中华文明的生态哲学思想、生态实践为基础构筑,基本载体是传统村落。具有生态智慧的民族尊重自然,保持谦卑,侗族生态智慧为侗族地区乡村振兴提供智慧源泉,提高人民对本土文化的认同感,引导村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及世界观,为乡村振兴中侗族村寨特色建设创新提供有效途径。

1.1物质性特征呈现为转化提供可视化语言

侗族传统村落空间生态智慧的物质性呈现为转化创新提供可视化语言。可视化主要指直观化、形象化、视觉化。侗族生态智慧的载体侗族传统村落,本身就是一个客观物质存在的事物,村落是特定地理环境下与社会人文实践促进的必然,生态智慧物质特征表现为看得见的具象化实物,或满足人类生存发展的物质产品。

其一,侗族传统村落的生态智慧是本土文化产物,具有原发性、传统性。传统村落作为文化景观的空间载体和文化“母体”形式,不仅具有“以家园为主体的聚落空间‘共栖地’和文明汇集的文化共同体”的家国意义,而且蕴含着丰富的文化母境,是孕育生成乡土文学、艺术、宗教、伦理等“子文本”的“文化母本”,也是传承和转化民族文化精神发祥的母体。侗族传统村落生态智慧形成过程深受古代朴素自然观影响,“天人合一”主张人们在改造自然适应自然过程中尊重环境规律、索取有度。在侗族传统村落中如鼓楼、风雨桥、寨门、萨坛、凉亭、池塘、水车、吊脚楼、粮仓、稻田等是侗族先民们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创造性的主动适应社会的发展结果,是侗族人民思想信仰和审美形成的过程体现,极具地方民族特色。

其二,侗族传统村落生态智慧的物质文化本身是一个不断创新传承的过程。生态文化涵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思想精髓,它是在创造物质财富活动的基础上生成的精神财富,最终又反作用于人类物质生产的现实之中。“传统”一词最鲜明的特征在于强调文化和文脉从古至今的延续性,诠释了一个长期的动态变化的过程。侗族生态智慧承载的是不同历史时期的文化内涵,伴随时代发展创新变化与时代同进步。稻鸭鱼耕作模式、结款自治社会组织方式、固土保水耕种制度等生态文化,伴随中国传统农耕文明诞生,同时也契合当今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导向。

1.2非物质文化存在方式为转化创新提供叙事结构

侗族传统村落空间生态智慧的非物质文化存在方式为转化创新提供叙事结构。叙事学通过对其事态构成规律的探讨,确定功能、手段、方法与其之间的关系并进行结构性分析,同时对叙事原理进行探究。非物质文化具有活态性特征,充斥于整个侗族传统村落,运用叙事学手法里的“象征、隐喻”将生态智慧转化创新上升到整个村落空间,以要素叙事、历史叙事、情境叙事方式从侗族传统村落文化的非物质文化的符号性、脉络性及存在方式为落脚点,以更加直观的方式系统深入认识生态智慧,转化创新。

非物质文化具有符号性。非物质文化遗产首先是一种文化形态,对文化的理解自然也适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从解构主义的角度可以将文化看作一个符号学的概念,也即文化是一些由人自己编织的意义之网。事物本身没有意义,只有转化成为符号才有意义,符号是人与事物建立认识与情感关系的中介,是意义的中介。符号性是对侗族生态智慧文化的高度浓缩的抽象性表达,由语言符号、建筑符号、图像符号构筑而成。符号是文化传承最基本的载体和传播手段,符号易被外界感知、理解和接受。侗族大歌、木构建筑技艺、侗锦、款约等作为侗族传统村落空间里的符号,从非物质文化的物质本体层面民族服饰、侗族建筑等,作为要素直接叙事,能增加转化创新的记忆点。

非物质文化具有脉络性。非物质文化的脉络是隐喻的,涵盖村民日常活动和民俗信仰,对侗族各个时期的社会组织结构、生产力发展水平、经济基础等要素的写实反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则强调的是人对“精神文化”的传递,载体与对象是分离的,传承过程是通过人与人的精神交流,即口述、身体示范、观念或心理积淀等形式进行的,因而是抽象的、无形的。探究非遗文化的脉络,重塑传统村落场所精神,为生态智慧创新转化过程中提供历史叙事方式。

非物质文化在侗族村寨空间充斥形式多样化。渗透融人生活观念、农耕生产、服饰穿着、文化艺术等多维度空间。多样化存在方式为侗族村落空间整体转化提供更系统化、连续性叙事手段——“情境叙事”。情境叙事是指通过建筑、景观与场所的空间尺度、光影造型及环境表现,营造情境氛围,使体验者产生类似“穿越时空”的审美经验。例如侗族民间美术是充斥于侗族传统村落场域的空间艺术,雕塑装饰在村寨体现包括建筑雕塑装饰、家具装饰雕塑、宗教雕塑、食材雕塑、工艺美术作品雕塑等,在乡村美学、宗教信仰、生活实用中充分发挥作用。

1.3整体性营造为转化创新提供清晰视角

村落的生态自然空间、物质活动空间、社会文化空间构成村寨整体,生态自然是基础,物质活动要素并联,社会文化是场域。侗族传统村落空间生态智慧的整体性营造为转化创新提供了清晰视角。

生态区域的适度性考量。侗族传统村落自古以来的“万物有灵”思想,在村落的建设开发中注重与自然环境和谐共生,构成背山面水、藏风聚气、依山就势的系统格局,反映了“裁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的中国古代生态智慧凹。侗寨多为木构建筑形式吊脚楼,与传统三角形民居建筑形式不同,占天不占地建筑方式多呈“倒金字塔”式,建筑宽度逐层增加60cm左右,便于侗族人民晾晒染布,同时外延的建筑宽度为建筑边的道路起到夏日遮阳、雨天避雨作用。

侗寨村落生活生产无痕迹生态链接。梯田农耕方式村寨形成“山林-防护林-灌木-民居-稻田-溪流”生态布局,有效保护水土,保护生态多样性。地域特色的稻鸭鱼耕种模式,形成人为的湿地生态系统,河流、鱼塘、稻田三者联会贯通,河流为鱼塘稻田提供水源,鱼塘稻田根据不同时节饲养不同品种鱼类,提供了交叉饲养空间;在小黄、占里一类传统侗寨还能看到过去侗族人民将厕所建于水田之上,排泄物直接进入水田作为鱼类饲料。高效的复合型农耕方式,极大程度降低对环境的污染与破坏,促进生态经济可持续发展。

村落空间生态智慧的多样化统一。村落本身是生态智慧历史实践的结果,乡村建设最具生命的活力。侗族村落中,围绕家族一村寨四周的住屋、坟山、水井、水田、鱼塘、凉亭、溪流、神林、山地等构成要素,则是按照侗族的文化逻辑而有序化的配置,将自然资源、地方性制度和信仰体系一体化。侗族村落从整体选址到村落内部以鼓楼为核心的中心式空间布局,看似无序的建筑布局实为侗族居民空间认同感、安全感的外在物化体现。以湖南皇都侗族文化村、广西三江高友村为例,村寨外部向高海拔方位依次为“山-水-田一村”;村寨内部住宅建筑围绕“鼓楼-广场-戏台”的中心空间分布,住宅旁有水井、凉亭一类公共建筑。多样化的生态环境、建筑形式在村落空间里得到统一。

2 民族传统村落空间传承创新中生态智慧价值

呈现生态智慧最早由瑞典哲学家阿伦·奈斯提出,通过“生态智慧”体现奈斯深层生态学哲学思想。他说“今天我们需要的是一种极其扩展的生态思想,我称之为生态智慧。sophy 来自希腊术语sophia,即智慧,它与伦理、准则、规则及其实践相关。因此,生态智慧,即深层生态学,包含了从科学向智慧的转换”。关注生态智慧实际是从侗族传统村落中表面逻辑性、实践性的表象行为上,以严谨的手段,使村落的生态智慧的创新发展向科学性、系统性的方向发展,探索生态智慧如何在现代社会体系下发挥作用,使侗族传统村落生态智慧传承创新可持续化和发展常态化。

2.1自发成立侗族村落研究组织协会

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侗族生态智慧传承创新不仅需要政府领导,还需要民间力量参与,自发建立县、乡、村3级侗族村落研究组织协会,使侗族村落研究组织化、系统化,能适应侗族自身文化特殊性,又能高度融合社会发展态势。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将农村社会组织发展置于改革以来农村社会基础秩序变革的历史时段中考察,便会发现发展农村社会组织的价值不仅在于其能够促进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的提升,更为重要的是开启了重塑乡土社会整合模式、再造乡土团结的契机。

社会组织是当代社会新农村建设重要力量,侗族本身传统就有组织协会文化依托。款约制度作为一种组织形式,通过相互盟誓而真诚结交,是侗族社会所独有。虽款约制度在部分地域已演变成老人协会和村民规约,但亦可为组织协会可提供宝贵的智力支持。从过去以血缘、地缘为纽带,宗族为体系的私人化组织向社会性、公开性的组织转化,重新构筑“国家-社会-乡村”三者关系。自发成立组织作为群众基层与政府沟通纽带,保证资源有效对接。

创新传承人才是关键。侗族村落研究协会组织吸引各界优秀人才反哺乡村,为乡村振兴提供资金支持、智力支持等优势,促进乡村生态智慧普及,提高转化自主性。生态智慧以组织形式创新研究,提供了协会会员良好交流平台,提高乡村文化竞争力。侗族聚集的湖南、广西、贵州分别在2006、2007、2002年成立省级侗学研究会组织,把保护和传承侗族文化作为研究会发展的使命,围绕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拓宽在当代的应用研究。

成立相关研究组织不以盈利为目的,具有鲜明的民族个性、学术性。将研究组织系统体制落脚到乡镇,从治理层面上看,增强基层治理、基层参与,研究资源有效利用,同时保证组织运营受到法律监督,运行专业性保证;从侗族研究组织层面看,在组织体系上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生态链,增多了生态智慧创新的资源渠道,提高学者民众参与度,响应国家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号召。

2.2村民参与生态智慧保护创新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指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很重要,物质变精神、精神变物质是辩证法的观点”,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特别要注重提升农民精神风貌”。村民参与是生态智慧创新的内生动力,坚持农民村寨主体地位,生态智慧保护创新要调动村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保证村民参与权、决策权、知情权。

政府部门、乡村干部发挥“引路者”作用,完善村民参与生态智慧转化创新制度,提供参与基本保障。在乡村文化建设中,农民作为独立的个体,应构建对自身身份和农村社会的认同感,激发参与文化建设的内在热情,发挥和强化主观能动性,实现从文化建设的局外人到局内人,从被动参与者到主动创造者的转变。首先引导村民正确认识,引起重视,让村落居民认识到侗族传统文化、农耕文明并不是落后文化,在现代化社会建设发展中,少数民族文化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拥有广泛群众基础参与的转化创新,减少了乡村文化振兴的阻力,以生态智慧文化高度的渗透性、持久性在乡村振兴建设中凝聚民族向心力,实现生态智慧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社会实践,引领认知。引导农民参与实践体验,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农民自主参与活动,通过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使生态智慧活化,从过去有形的、静态的保护形式转变为无形的、活态的保护传承。依托侗族地区丰富的非物质生态智慧,侗族大歌、侗族农民画、琵琶舞、侗族刺绣等,通过非遗文化进社区途径,使更多人民参与生态智慧非物质文化保护。广西三江县,以县非遗中心为主导,文化馆为教育基地,推行“党员+基地+互联网+非遗传承人+群众”“党组织+非遗党员传承人+免费夜课+学员点菜”的模式,组织党员非遗传承人为群众进行侗族大歌、农民画、侗族琵琶等非遗文化培训。组织村民参与,塑造村民在创新转化中的参与意识,发挥主人翁精神。

2.3 挖掘文化知识传承创新有依据

对侗族传统村落进行挖掘是对那些发展时间较悠久,具有经济、科学、艺术、社会等价值的村落,在历史文化的积淀下,形成了具有民族特色的生态人文景观。不同于一般乡村聚落,传统村落是农耕文明的物质载体、乡土社会的基层单位、历史进程的文明印记、民族和传统文化的活态遗产、民族认同的记忆纽带以及当代经济视角下的旅游资源等多维度价值。

传统村落是生态智慧的物质载体和传承媒介,对传统村落的文化知识挖掘迫在眉睫。从宏观层面看,由于不当保护、暴力性开发、地质灾害、村落“空心化”等影响,全国范围内不少传统村落遭到破坏,村落消亡迅速;从微观层面看,不少非物质文化常以口头相传形式传承,并没有具体的文字记载,当文化缺少传承人,文化的延续也随之断裂。通过对侗族传统村落生态智慧相关知识文化保护挖掘,确保传承创新有保障。

侗族传统村落生态智慧的挖掘,需要政府、高校、地方多主体联合完成。政府组织牵头、政策支持,高校发挥专业优势,各领域专家提供技术指导,地方以“村寨+村民”"村民+政府”等组合模式积极配合,保证在相关文化知识深入挖掘过程中的严谨性、科学性。搭建侗族村落生态智慧信息库,包括记录侗族传统村落空间下相关的民居建筑、民间工艺、风水民俗、传统产业,通过田野调查方式,以摄影媒体、文字记载、走访调查形式,将传统村落富有民族特征、地域特色、具有传承价值和开发价值的生态智慧文化进行普查,对生态智慧文化整体性、有效性、系统性记载保护。2017年国家启动中国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侗族传统村落以湖南省怀化市皇都侗族文化村为代表,对村落历史文化、环境格局、传统建筑、民俗文化、饮食物产等以“图文+视频”方式做了较为详细记载。包括中南大学“中国村落文化研究中心”、天津大学“中国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研究中心”等高校组织专业机构对传统村落文化进行挖掘。多方面、高层次、有计划发展,生态智慧可持续开发。

3 侗族传统村落空间生态智慧转化创新困境

3.1 生态智慧没有引起重视,缺乏创新动力

从生态智慧主体农民层面,农民缺乏文化自信和传承创新的积极性。在20世纪80年代改革发展后,城市经济飞速发展,曾经的城乡二元体制被打破,城乡发展差异日渐显著,农村社会环境发生剧烈变化,城镇化发展成为趋势,城市更为优越的生活环境和丰富的医疗教育等资源,使乡村生态智慧文化被边缘化,传统乡村文化与现代文化相冲突,在文化价值层面,村民的乡土观念处于一个多元与无序、解构和重构的状态。传统生态智慧受到来自现代经济、教育、科技、文化的冲击,村落原住民对本土文化价值认同感降低,缺乏归属感。除去作为旅游景点开发成熟的传统村落肇庆侗寨、程阳八寨等,大多数偏远地区的侗族传统村落里年轻人较少,多数是留守儿童、老年人。相较于外出务工,传统生态智慧价值未能给村民带来直观的经济回报,乡村人才、资金向城市流动。

从生态智慧载体传统村落层面,传统村落破坏,乡土文化式微。生态智慧以传统村落为载体,与传统村落发展共存亡,乡村传统文化与风俗习惯是社会文化与农村生产与生活方式长期相结合而来,具有深刻的物质基础,其中土地经济是根基,村庄与人口的延续是必要条件。老旧建筑损毁严重,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与村落生态智慧原真性相冲突,传统村落遭受建设性破坏,非合理性的村落开发,旅游建设开发拆旧建新,从村落远处观望,新老建筑混杂,村落肌理、美学传统遭到破坏。

理论创新源于实践创新,理论创新成果形成后又对新的实践创新提供理论指导。文化创新源于实践,当实践主体出走乡村,村落文化断层,实践创新无动力支撑。农民自身认知的局限性,乡土文化价值认同度低。传统村落生态智慧创新传承缺乏动力,在文化竞争中没有竞争力,看不到后续发展潜能,形成“缺乏动力-无潜能-低竞争力”的恶性循环,最终导致乡村文化衰落。

3.2 缺少制度规范

在转化创新中政府和社会都是主要参与者,人员参与的广泛性和复杂性要求制度的规范性和权威性。政策的不规范导致转化创新组织基础薄弱。

一是政府主导作用未充分发挥。现有的规章制度不能有效解决生态智慧创新传承中遇到的问题,原有文化制度跟不上当代社会文化振兴的要求,制度“缺席”生态智慧创新转化。规范性文件不具备法律权威性,制度规范不能得到有效遵守和落实。在国家资源自上而下输入的背景下,乡镇政府作为区域经济发展的主体,只能在既定的政策框架内开始运用其所掌握的各种资源实现自身利益目标。在村寨旅游开发中,为获得更高的消费热度流量,传统村落文化陷入媚俗境界,民俗活动通过表演形式,以戏谑、搞怪的方式被搬上舞台,文化娱乐适度性斟酌不严谨,乡土文化的权威性和神圣感与旅游表演娱乐性存在矛盾冲突。价值导向被曲解,对经济效益的急切追求,乡村伦理道德发生变化,不正确的转化形式使传统礼仪制度受到破坏。

二是转化创新保护监管机制不健全。侗族传统村落生态智慧转化中缺少完善的制度体系规范,在近几年国家发展规划中,乡村文化振兴逐渐走人公众视野。乡村文化治理呈现出的是一种选择性治理,这种路径依赖所带来的随意性与不确定性,成了乡村文化治理制度构建的现实阻滞。转化创新的运作过程没有明确的章程规定,易被一些不良因素干扰,造成最终成果不佳。村落“空心化”作为村落主体的“人”不在场,弱化了保障机制的广泛性和社会性。

三是监管机制不完善。运行责任划分不明确。县政府有治理乡村社会之权,却不直接参与治理实践,乡镇负责但不决策,县政府决策却不负责,乡政府在治理结构上突出表现为权小、责大、能弱,权责严重分离。责任未划分到人,权责不统一使工作人员在参与转化创新中组织纪律松散,效率低下。监管执行不到位。基层政府与生态智慧转化是服务关系,权力下放不受监督,个别村干部易出现官僚化作风,政治不作为,相反会激化传统村落内部矛盾。惩罚力度不够。村民或企业机构对村落违规建设或不正当破坏,政府的处理结果不严格。

3.3 转化创新尚未形成良好外部环境

侗族传统村落是侗族历史文化的“活化石”,乡村文化振兴的客体首先是以“礼”“义”为代表的优秀乡村传统文化,它在农耕文明中孕育,并随着时代的演进而存续至今,成为中华民族的独特胎记。城乡发展差异,新的文化挤压传统文化在乡村的生存空间,带来了传统文化调零、人才流失、精神信仰困顿问题。

首先,外部文化冲击,思想碰撞乡村文化面临崩溃。市场经济发展驱动下,优秀文化与糟粕文化掺杂而来,传统道德规范淡化,村落不良习俗泛滥,聚众赌博、崇尚拜金、消费至上。传统民俗文化式微,现代新兴技术发展运用使一些传统手工艺失去市场,村落的传统技艺、节日传统、民俗活动逐渐衰败,不少非遗文化传承断代,面临失传危机。其次,转化创新专业程度不够,具有盲目性。专业的技术人才导致传统村落建设性破坏,生态智慧转化最先想到的就是旅游开发,忽视本土资源盲目修建,村落文化被胡乱嫁接,使村落发展陷入庸俗、商业性质,“全国古镇一个样”诉病出现,脱离当地经济发展实际。例如,独山县每年财政实际收入不足10亿元,却盲目举债近2亿元打造“天下第一水司楼”等一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再次,经济基础薄弱,资金技术人才要素支撑不足。生态智慧传承创新需要大量人才、资金支持,传统村落空间的整体转化与社会各领域产业挂钩,资金支持和专业人才参与至关重要。

4 侗族传统村落景观空间生态智慧转化创新实现路径

乡村振兴是中华民族百年复兴大计中的重要一环,生态智慧是乡村“活”的灵魂。生态智慧的转化创新之路是动态、可持续发展的路程,侗族传统村落生态智慧创新转化过程受社会政治、经济环境影响,对其转化路径探索选择关系到传统村落的未来发展。

4.1 搭建合理平台构建传统村落生态智慧保护空间

以政府、网络、自媒体3个层次搭建平台,通过统一平台吸引更多人关注侗族生态智慧,精英反哺农村。首先,政府组织是基础,以政府为主体,组织生态智慧领域专业人士、国际国内高校建立侗族生态智慧信息平台,利于资源整合共享,形成具有权威性和影响力的人才智库,才能有效地让民间信任并积极配合。其次,网络平台建设是依靠。县级融媒体中心作为媒体融合的“最后一公里”、连接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基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可以最大程度整合县域媒介资源,扩大基层主流媒体的媒介影响力,将国家的政策信息最大程度地传递给人民群众。真正建立政策与群众沟通,借助主流媒体电视平台、新闻报纸的权威性、公信力和传播度,提高侗族文化在民众心中地位,缓解村落中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冲突。最后,自媒体平台是补充。自媒体包括抖音、快手、微博、今日头条等短视频或直播平台。相比于纯文字的知识介绍,短视频的高度浓缩、快节奏、形象化更符合当下年轻人碎片化的信息读取习惯,结合“场景力”的融入,个人兴趣成果的分享变得更加有趣和恰如其分。

以教育手段通过培训提升认识。乡风文明建设,提高农村居民素质,发挥教育培养人才作用,打破过往认为“乡村文化就是落后,外来才是好”的“非黑即白”的观念意识。青少年教育通过在素质教育中课堂加人本土文化学习,以课堂形式明确学习优秀传统生态智慧,文化传承不断代;开展成人教育,建立产学研基地教育有平台依托,培养新时代下的新型农民,宣讲会、培训会形式开办传统手工艺、非遗文化宣传培训,增强民族自豪感和文化自信心。

通过侗族传统村落旅游开发,提升情感认知平台。从侗族传统村落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入手,借助自然与人文历史优势,解读文化真实性,重新构建村落传统文化。旅游开发方式“活化”传统村落,活化是对更新、再生、可持续再生等思想内涵的深化和外延的拓展。“企业-政府-村民”协同开发村落,兼顾不同群体利益,基于现代文化创意创新,展现们族传统村落文化个性与特性,恢复村落活力实现传统生态智慧接轨现代化。

4.2 完善侗族传统村落生态智慧传承创新制度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加强顶层设计政策引导。2018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为侗族村落生态智慧传承创新指出了明确方向。宏观维度,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党的统领导是民族生态智慧创新转化最本质特征和最大优势,重视党在乡村振兴中发挥的积极作用。提高各级政府对生态智慧价值重要性认识,建设廉洁、高效的创新转化体制系统;微观维度,扎实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抓乡促村,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成坚强战斗堡垒。加快侗族传统村落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完善“大学生村官”“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制度,发挥党员模范、新乡贤、威望人士带头作用,构建文化自觉,从村落内部激发传承创新活力。

多方位宣传界定生态智慧内容。作为主流意识形态的教育主体、传播平台、规训场域,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是传播党的创新理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治观念、现代科学技术知识、村规民约、优秀文艺作品。发挥舆论力量作用,顺应党的号召,时代新要求,多方位宣传全民参与。线上线下互通共享,国家层面主流媒体宣传,地方政府重视生态智慧实践建设,吸引更多不同群体关注侗族生态智慧的研究,加入侗族生态智慧创新发展队伍中来。社区开展志愿者宣传活动,媒体宣传转化创新过程中典型事迹,弘扬真善美。

建立合理监督制度。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完善监督法律制度,保证转化创新全过程在法律监管之下,明确权责关系,管理与责任落实创新传承有法可依。处理好强化监督和创新发展的关系,指明转化创新底线,杜绝创新盲目性、随意化、不负责,避免出现转化低俗化、过度商业化,引导侗族生态智慧创新高质量发展。

4.3优化转化创新外部环境

4.3.1强化侗族传统村落保护传承与开发、管理力度。加速形成生态智慧转化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对市场力量和社会组织的定位,除了辅助和配合政府,更多的应当是与政府合作和协商,在行动中有效监督和评估政府行为,甚至通过正式或非正式的形式推动政策调整,在战略的规划、实施、监控和评估阶段发挥程度更深、影响更广泛的作用。该研究认为,应扩大市场和社会间接参与形式,推动主体多元化,政府、村民、社会组织、新闻媒体、高校、科研机构都是转化创新的重要参与者,发挥不同作用互惠互利。传统村落再发展要以保护为主,坚定文化是根本,因地制宜可持续发展,反对以经济增长为唯一目标的开发方式。

4.3.2参照国内外优秀创新案例,借鉴经验。美国、德国、日本、韩国都曾面临乡村振兴问题,他们的一些成功经验值得借鉴。提高村落居民素质水平,坚持“一村一品”,反对“千村一面”,积极守护乡村优秀文化。与侗族区域相比,东部地区经济发达,传统村落发展更为成熟,经济较为落后“中国扶贫第一村”福鼎市番溪镇赤溪村,近5年来,东角村两委立足鸳鸯岛、大美海景日出、渔村赶海集市等资源优势,完善配套基础设施旅游开发,推广村落文化。经验借鉴学习必须从侗族村落实际情况出发,顺势而为,动态渐进,探索具有侗族特色的生态智慧创新道路。

4.3.3培育生态智慧文化相关知识,形成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到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生态智慧文化是经济、思想、政治、文化共融发展,多层次、多维度构建生态智慧知识体系,鼓励全民参与,多层次协作,特别是在教育领域,学校开设专业课程,建立专业科研所,使生态智慧学术研究有序推进,形成学科体系。

5结语

综上所述,侗族传统村落空间下生态智慧内涵转化创新将是一项长期、艰巨、系统的任务,涉及政府、社会各层面。侗族生态智慧反映了侗族社会历史、生产生活、风俗习惯、观念信仰、审美理念,在乡村振兴的社会背景下,可以为村落活化发展提供新的支撑。该研究对侗族生态智慧转化的探索仍然处于粗浅状态,将理论转化为实践,不断进行探索和创新是今后努力的方向。发挥生态智慧的创造性与创新性活力,必能助力村落振兴,焕发乡村活力。

编辑说明:文章来源于《安徽农业科学》2022年第13期。原文和图片版权归作者和原单位所有。篇幅限制,注释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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