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生态文明已经成为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建设美丽中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内容”(习近平:《致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2013年年会贺信》,《光明日报》2013年7月21日)。2013年7月,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举办“东西方智慧与生态文明”为主题的高峰论坛。众多国际学者赞赏,中国是第一个提出生态文明建设理念的国家,应当向全世界传播这种新的文明形态。
科学发展观将保护自然环境、维护生态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视作发展的基本要素,核心是以人为本。建设生态文明、实现生态良好目标、维护和改善人的生存发展条件,正是从根本上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中国传统文化中蕴含着丰富的生态智慧,诸如“究天人之际”、“以人为本”、“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等这些中国传统哲学的理念,就蕴含着当今世界倡导的生态意识。
生态文明建设应“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
中国古代先哲提出的“究天人之际”是中国哲学最显著的特征之一,其根本议题与生态哲学的主题一致。古代汉语中的“天”是个模糊概念,将其解释为自然则属于无神论范畴,将其视为“神”或“上帝”,当然属于有神论范畴。“究天人之际”,作“天人之辩”成为中国哲学思考的最重大命题,其争论从古至今。
在天人关系中提出“以人为本”概念,最早当属管子。他说:“夫霸王之所始也,以人为本。本理则国固,本乱则国危。”(《管子·霸言第二十三》)这里的“以人为本”是哲学价值论概念,不是哲学本体论概念。系统构筑“人为本”思想体系的是荀子。他强调“明天人之分”,批判天神崇拜,将人格化的“天”改造为自然的天,提出“制天命而用之”的思想。孟子主张“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尽心下》)。“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理念贯穿中华民族数千年。关于长期处于统治地位的儒家文化,我赞同这样的论点,它有“积极入世的实践精神”和“远神近人”的人本取向(汤一介:《孔子儒家思想—中华文化的宝贵遗产》,国际儒学联合会:《儒学与当代文明》卷一,九州出版社2005年版,第13页)。
《易经》中强调三才之道,将天、地、人并立起来,将人放在中心地位,这说明人的地位之重要。天有天之道,天之道在于“始万物”;地有地之道,地之道在于“生万物”。人不仅有人之道,而且人之道的作用就在于“成万物”。儒家哲学主张“天人合一”,人与自然和谐的基本价值与生态学的价值含义相契合。天道是人道的基础,奠定人服从自然秩序的存在模式。这种思想包含着对自然秩序的维护和对生命的尊重。人类追求与天地万物之间的和谐关系。《易传》说,“天地之大德曰生”,生就是生长万物,就是万物成长,创造生命。“生生之谓易”(《周易·条辞传》)。在儒家哲学中,生生不息是自然的基本事实。“天人合一”理念蕴涵着生态自然观、兼爱万物的生命伦理观。
儒家思想以“人”为贵,以“民”为本。“仁”是儒家哲学的最高范畴。孔子将“仁”视为人的道德属性。其后的继承者将其扩展为宇宙和自然的属性,“人与天地万物一体”(程颐:《河南程氏遗书》卷第二上)的道德追求,将自然置于道德共同体之中,承认自然的本性,尊重自然的价值,以仁德之心对待天地万物。“民吾同胞,物吾与也”(张载:《正蒙·干称篇》),世界上的民众都是我的亲兄弟,天地间的万物都是我的同胞。儒家哲学“厚德载物”、“仁民爱物”的思想,重视“人”在天地间的主体位置,倡导人与自然的和谐。中国传统的“人文主义”具有尊重生命、倡导和谐的思维品质。人类生活的世界是由自然、人、社会三个部分构成的,以人为本,就是要寻求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总体性和谐发展。
“道法自然”是中国古代著名哲学家老子提出的命题。他的名言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道德经》第25章)。春秋战国时期,“天道观”是哲学探索的重要范畴。先秦诸子如老子、孔子、墨子、庄子、荀子、韩非等,在其著作中都论述“天”和“天道”。将“道”作为最高的范畴,集中阐发,老子是第一人。当代中国著名哲学家任继愈先生认为“老子开创了中国哲学本体论的先河”。老子的“道”同先秦的“天”一样,含义十分复杂。从哲学角度分析,至少有四种含义。其一,形而上学的本体观念,简称为“道”;其二,一切有规律的法则,统称为“道”;其三,社会共同遵守的伦理规范,也称为“道”;其四,神秘不可知,奥妙不测,可称为“道”。“道”是精神性的还是物质性的,老子的表述含混不清,然而,这就是当时人类社会认识的前沿水平。老子之后,在中国哲学史上,一些哲学家诠释“道”为精神性的,是产生宇宙万物的源泉,构建精神本体论的哲学路线。有学者认为,宋明理学构建的理本体论含有此类因素。一些哲学家将“道”理解为“元气”,是物质性的,是构成宇宙万物的元素,构建具有唯物主义色彩的哲学路线。
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其大意是,人以地为法度,地以天为法度,天以道为法度,道以其自身为法度。所谓“自然”,就是应然之然,是事物发展应该呈现的本原状态。老子所说的“自然”是宇宙万物的本性和本然的范畴,并无近现代科学所指的自然的含义。他所说的“自然”,是万物的自己而然、自我决定、自主生长的特性。所谓“道法自然”,就是不干涉万物之本性,让其自我生长。这是尊重和顺应自然的态度。这种“道法自然”,有顺应自然的思想,蕴含着生态伦理因素,可以解释为尊重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
衡量一种哲学是否深刻的尺度之一,就是看它是否将自然看作是与文化互补的,而给予它应有的尊重。中国传统哲学的“究天人之际”、“以人为本”、“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等都蕴涵着宝贵的生态智慧,与现代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思想,与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思想,可以形成跨越时空的回应。这些生态意识就是现代学术所指的责任理论。责任伦理呼唤人们从只将自然当成改造对象的征服意识,转化为人与环境统一的伙伴意识,深刻认识到大自然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的唯一家园,掠夺自然就是自伤人类家园,从而树立起一种生态伦理精神,指导和规范自己的行为。
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已成为人类社会的共识。它是一种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目标,以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以遵循自然规律为核心,以绿色科技为动力,倡导生态文明,追求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社会体系。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全社会需要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研究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智慧哲学,对于建设生态文明具有重要的启迪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