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既是复杂的生态系统,又是巨大的资源库,是人类未来生存与发展空间拓展的主要领域。海洋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地位极其重要,是保障国。安全、缓解陆域资源紧张、拓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空间的重要支撑系统。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明确,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其重要性和特殊性要求我们必须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贯穿于生态文明全领域和全过程。
一、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
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将污染防治作为到2020 年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将建设美丽中国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大目标,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要求、新目标和新部署, 集中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加快绿色发展、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这些重要战略思想,带来了发展理念和执政方式的深刻转变,为正确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了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推动中国生态环境保护从实践到认识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和全局性变化,认识程度之深、治理力度之大、政策举措之实、执法督察之严、环境改善之快,都是前所未有。
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已经进入新时代,也进入了关键期、攻坚期和窗口期。2018 年5 月18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科学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成就和经验,高屋建瓴地提出了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原则和要求、途径和举措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为加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生态文明写入宪法,上升为国家意志,体现了人民意愿。2018 年5 月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提出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正式确立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其核心要义集中体现在“八个观”,即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的深邃历史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科学自然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观,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基本民生观,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整体系统观,用最严格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的严密法治观,全社会共同建设美丽中国的全民行动观,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共赢全球观。这是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我们要认真学习和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二、海洋生态文明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海洋作为地球生命的起源, 面积占地球表面积的四分之三, 不仅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丰富的物质资源,而且对陆地环境和全球气候具有深远的影响。我国是海洋大国,拥有广阔的领海以及漫长的海岸线。过去的一段时间内,在工业化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海水污染以及海洋资源无序开发问题曾愈演愈烈,严重影响海洋生态平衡和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2013 年7 月,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下决心采取措施, 全力遏制海洋生态环境不断恶化趋势,让我国海洋生态环境有一个明显改观,让人民吃上绿色、安全、放心的海产品,享受到碧海蓝天、洁净沙滩。要把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海洋开发总布局之中,坚持开发和保护并重、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并举,科学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维护海洋自然再生产能力。
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全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核心意义在于形成并维护人与海洋的和谐关系。这种关系,既不是人类社会进步与发展必须保持海洋的原本状态,也不是海洋的发展变化完全服从于人类自身发展的需要,而是追求人的全面发展与海洋的平衡有序之间的和谐统一。
首先,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和海洋开发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一方面,海洋生态文明的建设直接决定了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的可持续程度。另一方面,绿色开发模式倒逼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为生态文明建设腾挪空间,最终实现良性循环。其次,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为了缓解人口、资源、环境三大危机,进军海洋、开发海洋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而维护海洋生态平衡,是发展海洋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基础。再次, 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是海洋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海洋经济发展, 必须依赖于对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活动。随着开发利用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海洋经济发展与海洋原有生态系统间的矛盾愈加突显,必须以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方法予以协调、缓解,实现互利共赢。
三、坚持深化陆海统筹,全面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近年来,我国从陆海兼备的国情出发,在进一步优化提升陆域国土开发的基础上,不断提升海洋在国家发展全局中的战略地位,构建大陆文明与海洋文明相容并济的可持续发展格局。随着政策的不断深入推进,各方优势逐渐呈现。
一是战略和政策引领作用开始显现。
2018 年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将海洋环境保护职责划入生态环境部,进一步打通了陆地和海洋, 有利于推进陆海生态环境保护。
二是陆海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成效。
陆地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加大,陆源污染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工程加快推进,海陆生态环境保护衔接日趋紧密,入海河流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污染物排放入海得到有效控制,海洋垃圾源头得到有效管控,海面垃圾、岸滩垃圾得到及时清理与处置,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三是海洋科技水平进一步提高。
海洋与渔业科技创新体系逐步完善,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升,转型升级的核心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取得明显进展。科研平台不断增多,配套服务作用进一步增强,海洋科技项目研发、转化、推广不断加快,基本形成以公共科研平台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海洋与渔业创新体系。
虽然我国的陆海统筹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但聚焦到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方面,仍面临一些问题。《2017 年中国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公报》显示,2017 年全国近岸海域水质基本保持稳定,水质级别为一般,主要超标因子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近岸海域富营养化点位比例为25.2%,中度及以上富营养化主要集中在莱州湾、长江口和珠江口近岸海域。我国七大流域中,海河污染最重, 由此带来的渤海海域污染加重, 再加上半封闭、流动差等地理因素,形势愈加严峻。由此可见, 我国近岸海域环境问题依然突出。强化陆海统筹治理,持续深化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任重而道远。
四、陆海统筹体制下,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议
一是深刻认识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在生态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位置。
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不仅仅局限于海洋和沿海,而是由海陆、流域及相关区域等构成的社会、经济、生态建设,涉及到经济、社会、政治、生态等方方面面,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全局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二是持续开展海洋生态整治修复,促进海域生态平衡。
推进海域海岛整治修复和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岸线、海岛整治修复。持续加大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力度,提升海洋养殖产业标准化、信息化、装备化建设水平,严格实施海洋生态补偿制度。
三是推行陆域规划与海洋规划“多规合一”。
增强陆域开发和海洋开发空间的有机统一。严格落实海洋生态红线制度,坚持以海洋保护控制线、环境功能、环境容量控制开发强度。加快建立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明确近岸海域水质控制目标,制订陆源入海总量削减方案,倒逼陆上环境综合治理,促进陆海一体化发展和保护,为海洋可持续发展留足空间。
四是全面深化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强化海洋综合执法监管,切实维护海洋生态环境的持续稳定。
建立健全海洋渔业、环保、公安、交通、海事等部门联合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构建网格化、精细化的执法监管体系,以最严密的巡查、最严格的措施、最严厉的执法,打击陆海环境违法行为,在紧盯陆源污染防控的同时,下重拳整治海上环境污染和资源破坏行为。
五是完善海洋环境监测体系,提升海洋监测措施的科学化、技术化。
实现主要入海河口、污染源、港口码头、重点敏感海域监测全覆盖,构建海洋生态环境立体监测网络,全面掌握陆海污染总量,实现海洋、环保、水利、气象等部门的信息互通、数据共享,打造新型海洋环境治理体系。
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是我们在开发利用海洋资源过程中所面临的重大课题,也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问题。随着一系列政策的推进,我国海洋生态环境虽然处在相对稳定的状态,但仍位于生态环境风险的叠加期, 道路崎岖、前途光明,还有不少问题亟须攻坚克难。尤其是在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的有序性、合理性、可持续性方面还面临着不小挑战。需要社会各界携起手来, 积极参与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汇聚每个人的力量把我国的海洋环境变得越来越好,以更加优质的海洋资源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盼,为早日实现美丽中国而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