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0年云南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2020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继续保持优良,主要河流水质保持稳定,湖泊、水库水质总体良好。全省自然生态环境状况总体为优,植被覆盖度总体较好、生态系统相对稳定、生物多样性丰富。
我省紧紧围绕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的目标,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实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全力推进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等“8个标志性战役”,扎实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持续抓好自然生态保护,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不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2020年和“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从大气环境质量状况看,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良好,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均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从优良天数来看,全省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8.8%,较2019年提高0.7个百分点,其中:香格里拉、丽江、昆明、楚雄优良天数达到100%。16个城市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等3项环境空气污染物均达到一级标准。
水环境质量方面,国控、省控断面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及以上标准,水质优良的占86.4%,较2019年提高1.9个百分点;92.1%的断面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类别,全省主要河流水质保持稳定。26个出境、跨界河流监测断面中25个符合Ⅱ类标准,水质优;1个符合Ⅲ类标准,水质良好。全省湖泊、水库水质总体良好,优良率为80.6%。
全省46个州(市)级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达标率为100%,相对2019年提高2.1个百分点。182个县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180个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占98.9%,达标情况与2019年持平。
自然生态环境状况总体为优。全省129个县(市、区)中52个县(市、区)生态环境状况等级为优,在全省占比40.31%,其余77个县(市、区)生态环境状况等级为良,占比59.69%。全省林地面积2829.4万公顷,森林面积2493.6万公顷,森林覆盖率65.04%,森林蓄积量20.67亿立方米,全省森林资源数量质量持续提升,森林资源保护成效显著。
其他方面,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为好;从辐射环境看,全省129个县(市、区)环境电磁辐射监测点综合电场强度低于公众暴露控制限值。
2020年,我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分解落实责任、强化监督问责,依法加强大气环境质量管控。目前,113个县级城市(城镇)建成区内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550台已全面淘汰,全面完成483个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全省能源结构进一步调整优化,清洁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电力装机比例为84.9%,是全国清洁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最高的省份;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通过努力,全省六大水系水环境质量稳中有升,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逐年提升,黑臭水体消除比例为100%;通过全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查明全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基本掌握全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的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建立全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实现污染地块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全省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我省将更加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加强生态保护建设,加快绿色低碳、节能环保技术和产业的发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