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地方为了发展“生态旅游”用投喂的方式,留住迁徙的鸟类,甚至几个相邻的地方还不惜为此明争暗斗;一些被救助的野生动物,后来被送往海洋馆、动物园进行展览或者表演;曾有一只断了一只腿的白鹤,经过救助、基本康复之后,有人不愿意把它放走、认为它无法在自然界成活,但后来科学家的跟踪研究证实这只白鹤坚强的活下来了;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穿山甲,在罚没送往救助中心后,要不要野放?……
在保护圈,笔者听说过许多关于野生动物救助的故事。那么,这里提出一个问题:野生动物救助,有哪些基本原则?
2021年1月14日,在中国绿发会党支部、标准中心联合召开的一次关于落实《生物安全法》的学习会上,周晋峰提出野生动物救助的原则——科学原则和伦理原则。其中他提到在野生动物救助时,要注意“非必要不救助”。请看本集《周道生态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