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绿色发展新理念确立初探
周琼
(云南大学西南环境史研究所,云南昆明650091)
摘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新理念,是云南省推进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的主要措施之一,确立了生态环境保护要“算大账、长远账、整体账、综合账”“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一定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三个核心理念,与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生态建设与长远发展相结合、“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等理念的普及共同推进,是当下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思想理念。
关键词:绿水青山;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生态保护;新理念
中图分类号:F124;X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5639(2018)02-0021-13
DOI:10.14091/j.cnki.kmxyxb.2018.02.005
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在理论和实践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由此带来的社会发展理念及方式的转化,切实地改变着中国社会、生态、环保及人文思想的面貌。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肯定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成绩,明确提出生态文明建设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升为“千年大计”,尤其在绿色发展中明确提出了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发展绿色金融,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实施国家节水行动,降低能耗、物耗,实现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绿色出行等理念,进一步全面深入地诠释了绿色发展的内涵,使绿色发展的理念及内涵更为丰富、更贴近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实际需要。
云南省在“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的目标下,全面践行“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精神,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洱海考察讲话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等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就成为云南省绿色发展的号角及生态文明精神的目标。此后,云南省委省政府明确以绿色发展新理念为宗旨,坚持保护好生态环境、发挥好生态优势作为各项政策的基础,以生态文明建设力促转型升级为创新驱动力,积极发展绿色产业、生态经济,努力实现绿色崛起。在全省范围内逐渐确立、普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理念,以“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为行动纲领,把绿色发展的理念、原则、目标深刻融入和贯彻到“五位一体”建设的各方面及全过程,并作为执政智慧和责任担当意识来宣传、推行,让绿色发展意识植根于群众心中,培养全社会的生态操守、提倡生态道德,致力于建设独特的云南民族生态文化环境。本文从当代生态文明建设史的视角,对云南省绿色发展新理念的内容及其建立过程进行梳理及探讨,以期裨益于生态文明排头兵的具体建设。
一云南“绿色发展新理念”的形成
2015年1月20日上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洱海边的大理市湾桥镇古生村时说:“经济发展不能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生态环境保护是长期任务,要久久为功”;在村民李德昌家考察时说:“云南有很好的生态环境,一定要珍惜,不能在我们手里受到破坏”,再次强调:“要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在生态环境保护上一定要算大账、算长远账、算整体账、算综合账,不能因小失大、顾此失彼、寅吃卯粮、急功近利。”云南在一系列政策的推行中,首先确立了生态环境保护“算大账、长远账、整体账、综合账”的理念。
生态环境保护的“四盘账”理念具有深远的内涵,“大账”就是要将建设生态文明排头兵看作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长远账”就是让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贯穿于生产、流通、消费过程的每个环节之中。“整体账”就是要看到节能减排、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和环保产业,经济上也是可取和可行。“综合账”就是将能否保护好生态环境,看作一个政党是否真正代表群众利益、站在时代发展前列、保持先进性的试金石,要将经济账、政治账、民生账综合起来一起算。正确理解“四盘账”之间的关系就是算好眼前经济账的同时要算好大账、长远账,政府要算好与算准整体账和综合账,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把生态环境保护这“四盘账”做细做实[1]。因此,算好生态环境保护的大账、长远账、整体账和综合账,就成为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及树立绿色发展新理念的首要任务。
(一)“绿色发展新理念”的宣传及推行
云南省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基础上,通过制定各种措施、规划,发布各种政策及制度,切实增强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逐步贯彻、实施“绿色发展新理念”。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特别强调:“生态环境是云南的宝贵财富,也是全国的宝贵财富。”云南省各部门在学习、领会和贯彻讲话精神的基础上,采取各类环保措施,以保持好云南的绿水青山、蓝天白云为基础目标,使云南的山更青、水更绿、天更蓝、空气更清新,坚持生态立省、环境优先的原则,探讨保护云南生物多样性宝库和西南生态安全屏障、为子孙后代留下可持续发展的“绿色银行”的制度及具体措施,使“绿色发展新理念”成为云南省各级党政部门重要的宣传思想及工作目标[2]。采取了以下步骤:
第一,正确解释并宣传“绿色发展”新思想。首先是通过中央宣讲团与云南省干部群众的交流,解释并宣传“绿色发展”的新思想。2015年11月12日,中央宣讲团与云南省干部群众座谈交流,指出云南走绿色发展之路“大有可为”,云南省各族群众对国家绿色发展的思想及理念更理解,政府逐步制定了结合自身实际,保护、利用好“绿色”优势,实现绿色发展[3]等新思想、新理念。其次是通过政策制定及党政部门召开各种政治学习的方式,宣传“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的思想及理念。2015年中共云南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体会议审议并通了《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诠释了云南省“绿色发展”的内涵,提出云南省必须坚持绿色发展、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阐释了云南省树立绿色理念就是自然生态,营造绿色山川,发展绿色经济,建设绿色城镇,倡导绿色生活,打造绿色窗口的观念[2]。再次是通过省内各部门、媒体的报道,解释、宣传“绿色发展”新思想。云南各类媒体、各部门以不同形式宣传、普及省委“绿色发展”的新思想、新理念,如推行严格环境保护制度,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等绿色思想,准确解释重要生态区域为核心的“三屏两带一区多点”生态安全屏障[4]等符合云南省绿色发展特点的新思想及新理念。同时,云南省高校、科研机构召开学术研讨会,研究、宣传新理念的内涵。
第二,完善“绿色发展”新理念。通过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确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逐步完善具有云南特色的“绿色发展”新理念。2016年1月24日,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发布《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进一步明确地提出了云南绿色发展的新目标,尊重、顺应、保护自然,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保持和扩大云南的生态优势等,进一步完善了云南省绿色发展的新理念;阐述了从三个方面落实绿色发展,即推进云南资源的节约循环高效利用、加强生态治理修复、加强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等思想。[5]这就使十九大报告中“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的理念有了继续推进及实施的空间。
第三,推行“生态集体主义”价值理念。云南省主要是把生态文明的意识、制度和行为作为绿色创建的重要规范,以推广政府生态政绩观、企业绿色生产观、公民生态文明道德观为主要宣传内容,在贯彻和推行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生态集体主义”思想精髓和价值要求的目标下,在官方及民间多种生态环保活动及政策宣传栏目中,积极推行人类“命运共同体”或“利益共同体”等“生态集体主义”思想,将绿色、共享作为“生态集体”发展的价值追求,普及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自然规律,处理好人与自然关系的价值理念[5]。
(二)树立生态环境保护算大账、长远账的新理念
云南省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积极推行生态责任、树立久久为功等理念,引导社会成员践行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点滴滴做起的责任担当和求真务实。认真实施生态保护“算大账”“长远账”的新思想[6]。主要通过在广大党员干部中推行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我国的生态环境矛盾有一个历史积累过程,不是一天变坏的,但不能在我们手里变得越来越坏”等思想理念,使生态环境保护算大账、长远账的新理念逐渐普及、深入民心。
第一,推行“生态惠民”的新理念。在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中,云南省始终坚持优生态、惠民生的发展路子,推行“生态惠民”新理念。始终把“生态立市”和以人为本统一起来,坚持把深化生态功能区调整、山区农民异地转移、集体林权制度“三大改革创新”作为首要前提;提倡和推行包容性绿色旅游扶贫的新理念,体现益贫式特点,实现增长、减贫、生态“三赢”路径[7],在各领域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算大账、长远账的新理念。云南省委省政府通过制定各项生态考评的制度、措施,积极推行“生态惠民”新理念。如普洱市积极推行坚持五大发展理念,突出绿色导向,用绿色发展理念引领发展行动,使干部绿色政绩看得见、摸得着、测得准,推动绿色发展,在资源容量和环境承载力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8]
第二,宣传普及“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的发展理念。云南省确定了生态立省和环境优先的战略以来,坚持以最小的资源消耗实现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在生态文明建设各部们消除“先发展再治理”的错误环保理念,逐层推行“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绿色发展新理念,宣传要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需要政府本着科学规划、统筹兼顾、趋利避害、合理开发、保护优先、防治结合的原则,努力创建环境和谐的生态开发模式,群众及个人坚决从自我做起、从小事从身边事做起的理念,起到了积极社会效果,尤其是在昆明母亲湖——滇池的保护及治理过程中,绿色发展及绿色行动成为各类环保组织的宣传口号及行动目标,越来越多的人关注甚至是投入到污染监督及排污监督等环保活动中,滇池水质治理更是成为昆明市新闻媒体及市民所关注的核心、焦点问题,形成了“人人参与环保、民众监督治理”的良好局面,绿色发展新理念由此顺利普及和推进。如云南省环保厅通过系列环境监管的政策、制度及措施,开展环境监察工作,用实际行动推行“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的发展理念。[9]澜沧江乌弄龙水电站、云南澜沧江里底水电站、云南迪庆州维德二级公路沿江段改建工程也是推行该理念的典型的案例。[10]
第三,推广“不欠子孙债、不推自身责”的新理念。首先是云南省委省政府确立并在各级部门贯彻生态保护优先的思想,推行“我们不能欠子孙债,一定要履行好责任,为千秋万代负责,要有这种责任担当”的生态建设理念。其次是环保部门发掘各类环保人士及组织对绿色发展核心理念的认同,扩大在群众中普及与推广的范围,尤其把握全省各族民众喜爱、接受习近平总书记关注云南生态环境并在洱海“立此存照”的讲话的群众心态,与宣传部门积极配合,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标题级方式,利用微信、QQ、网络等民间媒体,普及“不欠子孙债、不推自身责”的理念,使云南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的新理念更容易为民众接受。再次是环保部门制定各类政策措施,推广绿色发展新理念,如云南省环保厅将新《环境保护法》作为全省环境法制宣传工作重点,开展专题研讨及《云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利用“六五环境日”“12·4宪法日”等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活动,推行“生态环境保护是一个长期任务,要久久为功”的新理念。环保部门还支持“云南蓝”等环保益行动,形成了政府主导、市场推进、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资机制[11],在民众中建立了生态担当思想及理念。
(三)树立生态环境保护算整体账、综合账的新绿色理念
云南省委省政府通过制定政策措施,积极推行“生态环境保护算整体账、综合账”的新理念,增强各部门对云南省生态全局观、生态及资源综合调度及生态系统运筹等观念的认知及理解,深化绿色发展的民间普及度。
第一,确立“绿色财富”新理念。云南省积极推行“绿色财富”新理念,积极宣传保护生态就是保护生产力、发展生态就是发展生产力、绿色生态就是宝贵财富的科学理念。云南省委省政府积极把“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云南的宝贵财富,也是全国的宝贵财富”的思想贯穿在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的各种政策及具体措施中,把良好生态环境作为云南发展的独特优势和核心竞争力,积极探索有云南特色的“绿色发展”新路径,大力推进“美丽云南”建设,实现中央对云南发展的新定位、新要求[12]。
省政府相继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的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既保护森林生态,又促进农民增收,真正实现“百姓富、生态美”[13],并在云南省各县的攻坚扶贫工作中,针对各县各乡的自然及民族、文化传统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些绿色经济发展及提升措施,“绿色财富”新理念得到了普及及推广。并以新理念为基础,云南积极探索建立绿色发展试验示范区,形成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对绿色发展牵引机制,提升实现云南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与保护环境的整体能力;发掘、保护和弘扬优秀民族传统生态文化,提高全社会的绿色意识,推动绿色理念入脑入心,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绿色发展的氛围与环境。[14]
第二,构建云南“绿色银行”的新理念。该理念是通过自定各种政策及法规来完成的,首先是2015年4月,云南省委九届十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云南省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闯出跨越式发展路子的决定》,提出了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在更高起点上谋划和推动云南跨越式发展的新思想,明确提出把保护好生态环境作为生存之基、发展之本,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在生产力布局、城镇化发展、重大项目建设中充分考虑自然条件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子孙后代留下可持续发展的“绿色银行”等系列新理念。
其次是云南省财政厅出台了《云南省林业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省林业厅出台《云南省观赏苗木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等政策,这些政策充分调动林业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盘活森林资源资产,实现森林资源从资产向资本再到资金的转变。让绿色山林成为全省林农名副其实的“绿色银行”的理念办成现实。
在各种政策措施中,云南逐步构建起的“绿色银行”新理念主要包含两个内容,一是完善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建立健全绿色税收体系,指引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经济行为,完善绿色税收政策,促进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践行绿色发展。二是大力推行绿色金融政策。通过绿色信贷支持项目财政贴息、设立绿色发展基金等措施支持绿色发展,实现云南绿色金融创新。此理念在云南普遍推行,如曲靖市实施繁茂山林变身“绿色银行”,增绿与增收同步推进[15];双江推行“绿色银行”理念,勐勐镇彝家村委会退耕还林带来巨变[16];临沧全面推进“生态立市、绿色崛起”战略。[17]
第三,确立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政策、新目标。在这一点上,云南省还是通过制定政策法规的方式,制定了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的目标。最为突出的是自从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要求,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实施“生态立省、环境优先”战略,先后出台《关于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决定》《关于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贯彻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生态优先理念逐步得到推广,并不断完善绿色发展新理念,制定了林业产业、生态扶贫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举措,在省内农业各级部门中逐步推行实施打造云南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的生态牌,确定各地区的特色绿色农产品,通过这些产品的试种退关,具体推动云南绿色发展新理念的落地实施。
“十三五”期间,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战略定位进一步明确,在各项政策及法规中逐步确立下来,如2016年11月,云南省委省政府印发了《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2016-2020年)》,带动了全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理念、新目标的确立,努力建设天更蓝、地更绿、水更净、空气更清新的美丽云南成为各级环保部门的基本目标。
第四,推行“产业绿色转型发展”新理念。产业绿色转型发展理念的确立,是通过《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2016-2020年)》的制定与发布、实施来实现的,成为云南积极推行产业绿色转型发展理念的基础。在规划推行的过程中,各政府部门积极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云南行动计划,积极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推动生产方式绿色化、生产过程清洁化,大幅提高经济绿色化程度,使产业绿色转型发展理念及计划逐渐深入民心,得到民众的认可及支持。同时,云南还制定了推动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的具体任务目标,以统筹污染治理、总量减排和环境风险管控,逐步构建起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并在政策推行中逐步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提高涉重、涉危污染物风险防范能力。通过政府的政策支持,“产业绿色转型发展”新理念的普及面也日益广泛。
二“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理念的推广
云南省通过制定各类政策法规,逐步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的绿色发展理念,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和低碳技术,在民众中推广“生态环境也是生产力”的理念,把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作为云南各地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在工业、农业、林业等领域推行绿色环保的产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谱写时代新篇章。
(一)普及“两山”理论的新理念
2015年3月,中央政治局通过《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把“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一重要理念正式写入了中央文件,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云南坚守“两山”理念,以绿色减贫、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的为践行该理念的基本原则。2016年6月16日,云南省环保厅在“政务信息·领导讲话”栏发布了省政府重视并推广“两山”理论教育学习的新闻,指示各部门切实承担起发展和保护双重责任,坚持用绿色发展理念引领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新实践;加强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把保护好生态环境作为生存之基、发展之本;加快云南省推进资源节约和循环高效利用,树立绿色生产和生活观念,确保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加强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保护好云南独特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推动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18]此外,云南省各党政部门提供各类培训学习,各种媒体、新闻的宣传报道,把“两山”理念推行到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领域、普及到社会各阶层、群体中。主要通过以下路径来推广新理念:
第一,推广“绿色边疆”新理念。云南省推广、普及“绿色边疆”的新理念,主要是通过各种活动及政策、措施,普及、宣传加强西南边疆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建设、保证边疆生态系统稳定协调、捍卫国家边疆生态安全和形象等绿色边疆建设新理念。尤其是在边疆地区加大宣传、普及力度,通过各环境保护及生态文明建设部门的具体建设工作、学术研究团队的项目研究,积极发掘边疆各族群众长期养成的生态意识和良好习俗,与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理念更好地融合起来,形成云南特有的“绿色边疆”新理念。
云南提倡保护水源水质、空气质量和土壤健康等关系边疆人民的生活生产、生命健康等的安全问题,推广“望得见山、看得见水、呼得到新鲜空气”的生态生活目标,通过开展绿色边疆建设活动来强化云南省“两山”建设的新理念。如怒江、德宏、临沧等地的边防部队及党政部门在“青山绿水、和谐边疆”义务植树活动中积极宣传建设以先进生态文化、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和良好生态环境为基本内涵的新思想。
云南省强调绿色发展与美丽边疆同步建设的属性及理念,强调以绿色低碳循环为主要原则、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基本内容,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的价值取向,推行先进生态文化、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和良好生态环境的理念,以维护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和保障国家可持续发展,最终实现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人民更健康、更幸福的绿色发展目标[7]。通过这些理念的宣传、普及及民族优良生态理念的挖掘,形成了发展绿色、循环、低碳经济的社会共识,普遍具有了“蓝天白云”“青山绿水”就是边疆“长远发展的最大本钱”的思想理念。这些工作使十九大报告中“完成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等理念在云南的推广实施有了基础及可能。
第二,普及“绿色消费”新理念。树立“绿色消费”理念、推广绿色生活方式是云南推行“两山”理念的另一重要措施。《云南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云南“绿色消费”理念作了阐释,提倡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把绿色生产、绿色消费作为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全民行动。
云南省政府倡导企业注重生产绿色产品、鼓励消费绿色产品、自觉选择绿色产品的理念,并通过宣传、制定政策等方式,把云南建设为吃有绿色食品、穿有生态服饰、住有绿色建筑、行有绿色交通的绿色社会等思想观念推广到民众中,形成全社会推广、使用绿色标准产品的理念得到认可。2014年制定《云南省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云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云南省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等,在全社会推广“绿色”标准、绿色消费、“绿色办公”的思想理念,形成人人参与、全民行动的绿色消费的社会风气。
第三,推广“绿色生产”“绿色生活”新理念。树立、践行“绿色生产”“绿色生活”理念是云南省推行“两山”理念的又一重要措施。在经济生产、项目开发中积极推动生产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化,淘汰高污染、高耗能的落后产能,在云南省绝大部分地区资源紧缺、河流污染、湖泊萎缩、生态脆弱的背景下,积极宣传、普及在全社会培育和发展新材料、文化创意、生物、信息和节能环保等绿色产业的理念,以加快促进云南省社会资本投向绿色环保产业和服务业的转化,促进全省经济发展的绿色化程度。
同时,云南省委省政府积极宣传、普及云南省特有的花卉苗木、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绿色增长点,普及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绿色交通和绿色能源等新理念,初步实现了能源领域的绿色化生产,如云南利用丰富的动植物资源,已经在各地州县发展了林药、林菌、林菜、林禽、林下产品及其加工,以及林下休闲旅游等林下经济发展的模式,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及经济效益,这种以绿色经济、绿色生活特色见长的模式,得到了各族群众的普遍认可及接受,目前,云南省约有森林蔬菜(野菜)六百余种,如臭菜(羽叶金合欢)、刺五加、甜菜、香椿、树头菜、金雀花、苦刺花、攀枝花、棠梨花、大白杜鹃花、松杉尖、青刺尖等已经成为餐桌上最受欢迎的生态绿色食品,林下养殖的野猪、梅花鹿、山鸡、豪猪、野生蜜蜂等在超市及餐馆成为最受欢迎的绿色消费品,松茸、牛肝菌、块菌、奶浆菌、羊肚菌、香菇、木耳、竹荪、猴头菌、青头菌、鸡枞、鸡油菌、干巴菌等成为最具云南特色的生态绿色食品的傲娇品牌深受欢迎[19],这种绿色生产及消费就切实地存在与民间、存在于普通民众身边的现象,使云南“绿色生产”“绿色生活”的理念成为最普通的存在状态。同时,云南还积极推广使用节能、低排车辆和新能源汽车,引导城乡居民选择公共交通、非机动车交通工具出行等的理念,促使云南逐步实现交通运输的绿色化等,这与“绿色生产”新理念的推行有密切关系。
(二)推广“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新理念
云南省通过各种政策及措施,积极贯彻“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
首先是宣传、推广“生态底线”新理念。生态底线理念是云南省贯彻“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理念,留住绿水青山就留住了生存的本钱、留住了希望等生态底线,成为云南省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中的重要思想。云南省彻底摒弃、禁止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的陈旧理念,充分认识到20世纪90年代后用绿水青山去换金山银山而导致各种环境危机以后,在处理生产发展和生态环境的关系上,严格坚守“生态底线”的新理念。这些理念的推广,使十九大报告中“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扩大退耕还林还草。严格保护耕地,扩大轮作休耕试点,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等云南生态文明建设中最迫切需要的生态保护理念及措施,有了更为基础和具体的目标。
其次是弘扬“民族生态文化价值”理念。云南一直注重发掘优秀民族生态文化资源的整理和保护、发掘传统生态文化内涵,为了进一步确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新理念,在文化、教育等领域采取各项宣传及推广措施,逐步发掘各少数民族尊重、顺应、保护自然的理念,并通过不同的宣传方式普及、弘扬云南各少数民族长期与自然相依相存中形成的优秀传统生态文化,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实现生活方式绿色化,使云南民众对少数民族的生态理念从陌生、淡然发展到逐步熟悉、认同、接受的转变。
云南省重视民族生态文化观念的价值是丰富南生态文明建设内涵的重要举措,尤其是注重把尊重和敬畏自然的民族传统行为文化,发掘运用各民族生态农作技术,支持和推广民族优良环保理念和行为规范,是最切合农村实际的措施。如在各种宣传、弘扬各民族关于保护生态、环境的习惯法和乡规民约的措施中,表现了政府对民族传统生态文化、对妨碍及危害生态及环境发展的行为予以规范及制裁的民间法的认可态度,对促进云南省普及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等新理念起到了积极作用,对进一步发掘云南民族对自然资源的适度开发与有序利用的观念、普及各民族乡规民约中绿色法律传统文化的属性及理念起到了促进作用。云南省第十次党代会也强调,发挥民族文化众多、生物多样性特色鲜明这两个不可替代的优势理念。
经过宣传及各种相关措施的实施,云南逐渐确立了弘扬“民族生态文化价值”为云南生态文明建设基本指导思想的理念,并在各项相关政策及法规中以不同角度及层面体现,尤其是在科研项目及民族文化传承过程建设中贯彻实施,取得了积极的社会效果。
(三)确立生态建设与长远发展结合的新理念
首先是宣传和普及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舟水关系”理念。环境如水,发展似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云南省确立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舟水关系”理念,从不同角度诠释、推广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及其理念。云南各级党政部门在相关政策及理论宣传中,确立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舟水关系”理念,宣传生态环境优先的发展理念,让“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的理念,成为在云南省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的重要理论基础。并在云南省各族人民心中生根发芽,潜移默化地表现出在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中。
其次是推广“生态问责”新理念。相对于资源和环境问题,生态问题具有持久性、隐秘性的特点,如超采河水地下水、滥伐森林、毁坏推平草原等行为,都会导致当地的生态系统出现严重破坏。云南省面对各地不同类型的生态危机、发展困境和时代呼唤,积极推广“生态问责”等新绿色发展的理念,积极贯彻2015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提倡出现生态环境损害情形应追究相关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成员的责任即“党政同责”的原则,追究生态破坏尤其是造成严重生态破坏后果的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格实行赔偿制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作为生态文明教育的新理念积极推广,普及把生态负责及问责纳入到党政领导和相关领导的责任考核体系的理念。云南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提出关于绿色发展的部署,提出了健全绿色发展的法律制度、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考评机制的新理念,提出了较新颖的构建领导干部绿色发展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新常态下的绿色GDP核算、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新理念,宣传、普及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的理念,逐步形成了领导干部应该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的倒逼机制等新理念,普及环保问责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理念,使各位基层官员不再奢望“法外开恩”或“法不责众”,而应该兢兢业业地以绿色发展、保护环境、提高环境质量为己任。
再次是推行“生态扶贫”“绿色减贫”新理念。云南省大力实施、推广生态扶贫、产业扶贫、政策扶贫为一体的绿色扶贫,实现城镇添绿农民增收的双赢目标等“生态扶贫”“绿色减贫”新理念。云南省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与扶贫工作完好地结合在一起,广大乡村迎来乡土生态产品复兴的机遇,不仅打开了“两山”通道,实现就地脱贫、稳定脱贫、长效脱贫,还立足绿色扶贫、减贫理念,在脱贫攻坚战的生态精准扶贫发展中增强扶贫开发工作中,注重产业扶贫与生态保护的有效结合,实现“金山银山”减贫经济效益与“青山绿水”长远生态保护的双重成效理念;强化扶贫开发工作者的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生态扶贫的理论学习和人才培养,尤其是通过举办云南省国际交流会、研讨会等形式的集体探讨,深刻认识绿色发展理念,保障生态扶贫的高效治理思想及理论的顺利推行,利用生态资源将扶贫开发的功效达到最大化,将绿色发展理念应用于扶贫、减贫工作中,完成从理论到实践的转变,当然,建立生态环境与扶贫进程有机结合的政策综合决策和评估机制,也是云南的努力目标。
此外,在新理念的推广普及中,云南面积广大的农村,环境现状依然不容乐观,云南很多山区、农村的基础设施较为落后,没有统一有效的收集处理系统,农村大部分生活垃圾和污水随处倾倒,白色污染极为严重,河流湖泊成为大部分垃圾倾倒的目的地,不仅污染了农村耕地、空气、水源,进而影响农作物生长环境,影响粮食蔬菜等农产品质量也受到威胁,因此,在云南广大农村的生态环境保护及脱贫攻坚工作中,“生态扶贫”“绿色减贫”新理念是急需普及和推广的,对农村地区的宣传及普及力度有待加大,只有广大农村的“生态扶贫”“绿色减贫”理念被农民接受,具体工作取得成效,云南才能真正走上城镇、农村的绿色共进共赢之路。
三树立“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新理念
为树立“一定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新理念,云南省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以政策促动及优化云南环境保护新理念的普及
云南省自觉遵循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原则,推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生活方式,确立为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清的生产生活环境的新理念。
首先是树立“云南蓝”的生态建设新理念。云南省积极树立保护大气、水体和土壤资源,实现天蓝、水净、地绿的“云南蓝”生态理念。云南省第十次党代会明确提出“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云南的靓丽名片和宝贵财富,也是云南实现跨越发展的独特优势和核心竞争力”的理念,使具有云南特色生态环境“云南蓝”理念得到广大民众的认可及接受。2016年云南省编制了《云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完成《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云南省“十三五”水土保持规划》《云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云南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规划》《云南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规划》《全省水土保持监测规划》《云南省“十三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云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重要规划,逐步树立了“云南蓝”的安全建设及发展新理念。
其次是树立“创新生态文明制度”新理念。云南省委省政府通过制定系列政策、制度来普及、推广“创新生态文明制度”的新理念。根据2015年《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各地州为全面提升当地生态文明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制定了各地的生态文明制度、提出新理念。如昆明市制定了《昆明市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实施方案》,制定了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深了民众对云南省生态文明制度改革的理解。此外,云南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提出了关于绿色发展的部署外,还提出了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新理念,对推广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及创新理念发挥了积极作用。
同时,《云南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在推广云南省生态文明制度创新的新思想,着力树立“创新生态文明制度”新理念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对构建生态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建立系统完整的制度体系,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治化、制度化轨道等新理念的宣传普及也起到了促进作用。加强生态执法监测监督,以零容忍态度打击环境违规违法行为的新理念,加大生态保护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力度,创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方式、维护新修订环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权威等理念。因此,2016年底出现“森林云南建设不断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退耕还林还草、生态修复、水土保持、地质灾害防治有序推进”[20]等成绩,与制度理念的推进密不可分。这些工作,使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提高污染排放标准,强化排污者责任,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落实减排承诺”等绿色发展新理念得以继续在未来的环保工作中绽放新的光彩。
(二)确立云南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新理念
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调研讲话指出: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好重要的生物多样性宝库和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2015年4月,云南省通过了《中共云南省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闯出跨越式发展路子的决定》,强调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确保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首先是在各级领导干部中明确“争当生态文明排头兵”的新理念。2015年以来,云南省始终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坚定不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强化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理念。云南省委省政府引导各党支部门、社会各界深入理解云南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就是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当好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西南守护者和建设者。提倡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的理念;提倡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理念;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化建设理念。经过政策的学习,“争当生态文明排头兵”新理念在云南确立并被推广、普及,成为云南省生态文明各项实践建设的理论指导及实践的重要基础。
其次是完善“生态建设法制化”新理念并予以推广。云南省树立了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化建设的新理念,云南省宣传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的推进,不仅需要正确理念的传播和强化,而且需要建构起必要的制度规范,进而依靠制度规范来发挥导向和规制作用。云南省为推动生态文明法制化建设,提出了抓紧修订完善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配套制度问题等理念,促使云南省抓紧实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推广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及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严格执行项目审批生态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等新理念。云南省各级党支部名积极动员全社会各界力量,切实提高群众生态环保意识,努力走出一条全民参与、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路子。
再次是明确推广“生态文明示范村镇发展”新理念。云南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先后出台《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关于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决定》《关于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实施意见》等系列重要政策和文件,把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作为重要思想和理念。其中,坚持严格标准,深入推进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的“生态文明示范村镇发展”等新理念逐步深入民心。云南省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以“发扬成绩,深化创建内涵,巩固创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积极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为思想及理念,开展“示范乡镇”建设的新理念及实践工作,以促进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导向,让“生态文明示范乡镇发展”新理念点燃、激发了广大农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热情。
(三)积极推行“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的新理念
2015年习近平在云南考察工作时强调:新农村建设一定要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充分体现农村特点,注意乡土味道,提出了“保留乡村风貌,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的全新理念。2015、2016、2017年的云南省两会的历届《政府工作报告》都展现了“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的理念,并成为省委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重点任务。
首先是倡导推广“森林云南”新理念。早在2009年,云南省颁布《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建设森林云南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建设‘森林云南’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具体体现的思想和理念。党的十八大以来,“森林云南”成为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的重要理念及实践措施之一,云南省一直坚持8项“森林云南”的原则及新理念:“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发挥商品林和公益林的主体功能,坚持兴林富民,全民参与,激活林业发展机制,科技兴林,提出了“总量不断增加、质量不断提高、管理不断规范”新理念及新要求。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以来,“森林云南”建设更是成为林业等部门的重点工作,林业部门成为此项工作推进的重点部门,“近日从省林业厅了解到,今年我省将进一步发挥绿色生态的核心优势,推动‘森林云南’建设再上新台阶,全年力争完成林业投资85亿元以上,完成营造林800万亩(53.33万hm2)以上。今年内,我省将以绿色引领产业发展,以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为目标……实施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的产业发展战略,重点推进木本油料、观赏苗木、林下经济、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森林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林业特色产业……推动林业产业由传统数量增长型向现代质量效益型转变,力争全省林业行业总产值达到2100亿元。今年全省林业部门将扶持培育一批有特色、有优势、产业关联度大、带动能力强的大型龙头企业,大力培育以林业专业大户、家庭林场、林农专业合作社、林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不断提高林产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21]
其次是倡导“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及湿地公园建设”新理念。2012年以来,云南省着力建立并倡导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森林公园及湿地公园建设、全面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等生态文明建设新理念。
云南还积极倡导“自然保护区”的理念,起草编制《自然保护区生态移民规划》和《云南省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规划》,出台《云南省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管理指南》,完成《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生态补偿研究》,推广自然保护区建设理念。积极倡导森林公园建设理念也是重要的措施,2015年1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 云南省国家公园管理条例(草案)>的议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国家公园、森林公园的建设理念开始大范围影响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
另一项主要措施是积极推行湿地公园建设理念,出台《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的意见》,提倡湿地保护区建设,申报国际及国家重要湿地,建设国家湿地公园,恢复湿地等理念,宣传将云南省湿地类型的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农业湿地建设纳入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的理念。
再次,树立“生态教育和生态公益”新理念。积极开展生态教育,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树立“生态教育和生态公益”新理念,提倡增强公民的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和谐统一的理念,在全社会传播和普及生态知识,教育引导全体公民形成绿色价值取向、绿色思维方式、绿色生活方式,使“生态教育”理念外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利用一切宣传媒体,尤其是在政府、市区宣传及其他途径的宣传工作中,积极倡导在生活中公众要自觉崇尚和躬行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与消费模式的新理念,倡导环境友好型消费,推广绿色服装、绿色饮食、绿色居住、绿色出行、绿色旅游等“生态公益”的新理念。
第四,确立“美丽乡村建设”新理念。2014年7月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发布以后,云南省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普及“美丽乡村建设”的理念,如2014年10月就在在临沧举行了云南省美丽乡村建设暨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推进会,宣传政府在云南美丽乡村建设中的新理念,调整优化村庄布局、建设特色村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培育和谐文明新风尚,挖掘和传承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等方式,逐渐确立“美丽乡村建设”的新理念。从2015年起,每年推进500个美丽乡村建设,逐渐在各地州县市的中心村、特色村和传统村落建成了一批富有云南特色的“宜居宜业宜游”美丽乡村,美丽乡村成为云南生态文明建设的特色生态名片。
此外,云南省通过产业提升、村寨建设、环境整治、脱贫攻坚、公共服务、素质提升、乡村治理等“七大行动”,使“美丽乡村建设”理念深入人心;通过将“美丽乡村”建设提升到“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范畴的行动,培育了四千余个生态村镇,使“美丽乡村建设”有了具体的实施措施,理念的传播有了实践的促进。
四结语
生态文明建设被纳入中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成为当代中国及国际社会新闻媒体关注的焦点,也成为国家及地方建设的核心词汇。十余年来国家及地方制定的生态文明的每项政策、制度及措施,或明显或悄悄但却真切地改变着人们的日常生活及行为准则,浸润、丰富着中国传统生态文化的内涵。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更明确地提出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推进绿色发展等建设目标及任务,这使绿色发展新理念再次成为中国未来社会发展的关键词及社会聚焦点。
云南作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实践区域,建设行动理念的树立及在全社会的推广,就成为生态文明建设中极为重要的措施。2015年1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洱海边的大理市湾桥镇古生村是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的里程碑事件,在总书记讲话的推动下,“经济发展不能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生态环境保护是长期任务,要久久为功”的理念、一定要让“苍山不墨千秋画,洱海无弦万古琴”的自然美景永驻人间的生态文明建设理想,成为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目标。同时,习近平总书记在大理村民李德昌家考察时说的话,即新农村建设一定要走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