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湿地公园的第一要务是保护湿地生态系统,滇池流域湿地公园生态建设和管理应平衡湿地的生态服务功能和社会经济价值。应明确湿地公园的功能定位,科学规划湿地生态功能区,严格控制周边工程建设面积。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扩大湿地保护和恢复范围”。滇池流域湿地生态系统作为滇池的重要生态系统之一,不仅可以净化滇池流域城镇污水,提供优质的淡水资源,而且,湿地公园旅游也具有重要的生态服务价值。加强滇池流域湿地公园生态管理,必将对改善滇池水质、减轻水污染,美化人居环境,调节区域气候,以及恢复和保护鸟类、鱼类栖息地等发挥重要作用。
目前,环滇池流域已建和规划在建的人工湿地和湿地公园达27个,湿地公园生态管理面积约22402.47亩,其数量和面积呈不断增加趋势。滇池流域湿地公园已经初步形成专门化管理体系,公园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日益显著。
然而,滇池流域湿地公园的保护和管理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存在经济功能优先于生态功能的问题。由于房地产开发商多以招标投资的方式参与公园的建设与管理,湿地公园附近存在一些高级住宅和私人别墅集中建设区,不利于湿地生态系统功能的修复和恢复。
二是公园管理存在非生态化、非专业化问题。因融资渠道有限,公园管理存在不规范、质量差等问题。当前,滇池流域湿地公园尚未被纳入由具有相对集中执法权的部门管理湿地范围内,湿地建成后交由建设方或属地政府管理,但资金渠道来源不一,导致公园的功能定位模糊。加之未成立专门的湿地资金管理部门,科学的湿地规划和管护办法难以落实。
三是公园公益旅游性的定位不利于滇池治理。滇池流域湿地公园的宣传以公益性大众旅游为主题,未重点强调湿地生态修复和生态系统功能,成为大众节假日期间休闲娱乐的旅游热点,旅游旺季游客量超标,远超湿地的生态环境承载量,对湿地环境造成了污染和破坏。
四是滇池流域湿地公园高成本的非生态化管理限制了生态建设成效。湿地公园管理成本高、成效低,存在明显人为干预过多的现象,难以实现湿地自然恢复生态系统的功能目标。例如,湿地净化植物未严格遵循《滇池湖滨生态带植物物种推荐名录》,以外来植物居多,本土植物较少,耗水耗肥量大,且净化能力差,难以达到湿地净化水质的目的。
为进一步保护滇池流域湿地生态系统,加强对湿地公园的生态管理,笔者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第一,应明确滇池流域湿地公园生态功能定位,增强自然修复功能。建设湿地公园的第一要务是保护湿地生态系统,滇池流域湿地公园生态建设和管理应平衡湿地的生态服务功能和社会经济价值。应明确湿地公园的功能定位,科学规划湿地生态功能区,严格控制周边工程建设面积。同时,严格维护水质净化区、游赏区、生态保育区、湖滨生态带建设区域,最大限度减少工程建设区域,湿地生态修复功能区面积应占90%以上,而工程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面积应控制在10%以内。尤其应严格控制湿地公园附近工程建设的面积和数量,避免湿地公园服务于房地产企业,成为高级住宅区和私人别墅区的后花园。
第二,加强多方共治,形成滇池流域湿地公园长效管理机制。应建立专门的合作管理机构,扩大融资渠道,形成长效的管理机制。推动形成政府相关部门、相关企业和公众共治的机制,每年定期召开共治会议,开展湿地公园生态环境教育和科普活动,如设立滇池湿地保护日,联合各类科研机构和学校开展滇池湿地保护兴趣班等活动。制定融资方案,扩大融资渠道,保证滇池流域湿地生态公园管理机制长期有效运行。
第三,应对公园进行生态化、简约化、自然化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干预,基础设施建设和湿地日常管护实采取简约化、生态化管理方式。滇池流域湿地公园的基础设施建设,如生态木栈道、景观桥、休憩亭、厕所、停车场、通行道等,应严格限制建设规模和数量,如生态木栈道、景观桥、通行道的宽度应控制在两米以内,且仅供游客步行或骑行,禁止机动车驾驶。同时,湿地植物和物种培育种养应以本地物种为主,减少外来物种,物种数量和种类应多样化,避免单一植物和物种的规模化种养。
第四,滇池流域湿地公园管理应突出生态教育功能。明确旅游时间,严格控制旅游人口数量,在旅游旺季,实行预约制度,游客数量不得超过湿地的最大环境承载量,避免游客接待量超标造成污染。湿地生态公园向公众开放的主要目的是使大众了解湿地作为滇池湖滨生态防护和截污屏障的作用。因此,各湿地公园管理部门的宣传应弱化旅游功能和需求,并在接待游客的过程中招募专业人员,向游客普及湿地生态管理知识,严格规范游客行为,使湿地公园发挥环境教育和生物科普教育基地的作用,让湿地公园的环境教育和生物科普教育功能优先于大众娱乐休闲功能。
作者单位:云南大学西南环境史研究所
(特别声明:本文转自《中国环境报》2018-3-28,第03版:观点;网址链接:http://news.cenews.com.cn/html/2018-03/28/content_7103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