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19日,在绿会政研室牵头举办召开“湿地保护法(草案)讨论会”,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国际部Linda做主旨报告,提出希望“小微湿地”能在《湿地保护法》中占有一席之地。
小微湿地涵养着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却极易受到城市建设的侵占,故应在《湿地保护法》中具有一席之地。2018年,中国政府在加入《国际湿地公约》26年以来,首次提出了“小微湿地保护”决议草案、呼吁世界各国保护小微湿地,该提案已在该公约第十三届缔约方大会上获通过、生效。因此,不光因其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生态意义,同时也是履行国际公约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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