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刚:生态文明:渊源回溯、学理阐释与现实塑造
王 刚
( 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 山东 青岛 266100)
摘要: 生态文明作为一种不同于工业文明的社会形态, 已经为我国学界及政府论述所接纳, 并逐渐成为一种显性使用概念和范畴。目前,对于生态文明的核心特性,以及其与渔耕文明、工业文明的本质区别,其认知还需深化。渔耕文明、工业文明、生态文明作为人类发展的三个文明形态和阶段,其区别主要体现在对待自然资源的态度和能力上。渔耕文明是一种保有但是没有能力大规模获取自然资源的文明形态,工业文明是一种单纯追求获取自然资源能力的文明形态。而生态文明则是一种拥有自然资源获取能力但是克制使用的文明形态。在当今社会, 生态文明的现实塑造,表现为人类克制自己经济无限增长的欲望和能力,保有大量不体现为经济 GDP 增长的森林、湿地等生态圈,从而实现自然资源使用的“限制、保有和共享”。
关键词: 生态文明; 自然资源; 生态环境; 渔耕文明; 工业文明
中图分类号: F29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0-5285(2017)04-0044-13
当今社会是一个物质极大丰富的社会,是一个对自然资源汲取能力无限扩展的社会。人们在制造大量物质财富、提升自身生活品质的同时,也衍生了大量的环境问题。环境问题的大量涌现,以至于“生态危机”及“生态灾难”成为当今社会广受认可的社会标签概念。人们在享受现代文明所带来的舒适和便利之时,也为当今社会的生态环境恶化和自然资源枯竭而忧心不已。早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这种忧心和焦虑感就在学术界滋生,并逐渐蔓延到整个社会。1962年,美国生物学家蕾切尔·卡逊的《寂静的春天》横空出世,首先吹响了人类向生态危机进攻的第一声号角。1972年梅多斯《增长的极限》以一种预言式的叙事方式,将现代社会对自然资源无限攫取的恶果,向全社会做了描述和呈现。自此以后,“环境问题”以及所衍生的“生态危机”“生态灾难”等语词和概念成为人们认知当今社会的概念标签。
发现问题是为了更好地应对问题。在生态危机、生态灾难的问题提炼之中,与之相对应的“生态文明”也成为描述后工业社会发展和建设的概念和表征。今天,“生态文明”已经超越了学界以及政府文件的使用范畴,成为我国社会广受关注和备受推崇的社会形态描述,也是人们认为剔除或者改善了生态环境问题之后的社会形态。但是与“生态文明”概念大行其道、广泛使用相伴随的另一个显著现象,是我们依然对“生态文明”概念的内涵知之甚少,我们更多地是强调生态文明与工业文明的差异,批判工业文明对自然和生态的恣意破坏,强调生态文明是一种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社会。但是如果生态文明的内涵只是单纯局限于对生态环境的呵护,那么生态文明与工业文明之前的渔耕文明的差异又在何处? 难道生态文明只是对工业文明的否定,对之前渔耕文明的一种回归? 显然现实的逻辑和历史的逻辑都不应该是这样的。生态文明不应该是对自然生态环境优异的渔耕文明的简单回归,也不是对工业文明无限攫取自然资源的简单否定,它要成为继渔耕文明、工业文明之后的第三种更高的文明形态,一定有着不同于单纯注重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渔耕文明的特质,也一定不是对工业文明攫取自然资源的简单否定和完全抛弃,它有着对工业文明的继承和发扬。毋庸讳言,上述的追问在学界都有着广泛研究和探讨,其中很多的研究具有真知灼见,从而推进了我们对生态文明的认知。但遗憾地是,很多的回答还没有洞悉生态文明的本质特性,其对生态文明内涵的界定也无法有效回答上述问题,从而使得我们对生态文明没有一个清晰明确的内涵把握。
基于这种状况,笔者试图对生态文明的本质特性进行挖掘,寻找生态文明与渔耕文明、工业文明的本质差异,对生态文明的内涵进行学理阐释。在此基础上,探究生态文明的实现路径,从而推进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
渊源回溯及文献评述
国内大部分的研究者认为,“生态文明”是一个发轫于中国的概念,其概念的提出要早于西方,为中国的学者所创造和阐释。[1]学界公认生态学家叶谦吉于1984年(也有资料认为是 1987年) 首次提出“生态文明”概念,并且学界主流将这一概念的英文表述翻译为“Ecological Civilization”。如果接受学界的这种英文表达方式,那么西方的生态文明概念的确要迟于中国。在西方学界,美国莫里森(Morrison) 出版的《生态民主》 ( Ecological Democracy) 一书,首次提出“Ecological Civilization”概念,并将其作为继工业文明之后一种新的文明形式。[2] 尽管莫里森并没有对生态文明做出明确的界定,但这依然可以看作是西方学界有关生态文明概念的滥觞。
实际上,不管是西方学界,还是国内学界,其对生态文明的建构和探讨,都离不开现实政治的支持和社会的需求。尽管从概念的角度,生态文明发轫于中国,但是对这一问题的关切,西方依然走在前列。继蕾切尔·卡逊《寂静的春天》以及梅多斯《增长的极限》问世之后,有关环境问题引起了西方社会乃至国际社会的关切。在随后的三十余年中,联合国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1972 年,联合国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召开人类环境会议, 发表了 《人类环境宣言》,从而将全球环境问题呈现在世人面前。1987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又发行了《我们共同的未来》。进入20世纪90年代,联合国在巴西的里约热内卢召开了“环境与发展大会”,大会产生了三个原则性文件,《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21 世纪议程》与 《有关森林保护原则的声明》,并将两项国际公约《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生物多样性公约》开放签署。里约环境大会对全球环境保护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它不仅设定了全球生态环境保护的规程,而且将生态环境保护的理念贯穿到世界各国,也包括中国。
经过八九十年代联合国在全球环境问题上不遗余力的推介,以及我国改革开放中经济发展模式对环境造成的问题逐渐凸显,我国政府开始逐渐意识到解决环境问题的重要性。与学界所提出的 “生态文明”概念相呼应,早在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就开始显现出 “生态”的重要性。尽管当时党及政府的文件中还没有完整的生态文明概念,但是其提出的 “生态良好”作为可持续发展一部分的要求,昭示着我国政府在官方文件中开始尝试一些新的生态环境保护概念和理念。2005 年,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时任总书记的胡锦涛首次接纳“生态文明”,并作为一个重要的政府使用概念。这次大会对“生态文明”的肯定和运用,使得“生态文明”在本世纪初终于从一个单纯的学术概念实现华丽转身,被政府所吸纳和接受。这种官方表述接受学界概念的事例,在我国并不多见,从中可以窥见我国政府对生态文明概念的认可,以及对解决现实环境问题的急切心态。
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提升了“生态文明”的地位。其提出的把建设生态文明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之一、作为一项战略任务确定下来,提出要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推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2009 年9月,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并列的战略高度,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有机组成部分。2010 年 10 月,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把 “绿色发展,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生态文明水平”作为 “十二五”时期的重要战略任务。2011年3月,我国 “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指出面对日趋强化的资源环境约束, 必须增强危机意识, 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 以节能减排为重点,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 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生态文明水平。2012年7月23日,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指出,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原则、目标等深刻融入和全面贯穿到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经过十七大五年来的阐释和推介,“生态文明”开始深入人心。2012年11月8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党的十八大报告表明,生态文明已经不仅成为一个重要和获得普遍认可的概念,而且生态文明建设也上升为国家意志和战略的高度。十八大报告使得生态文明概念的使用和推广进入到一个更为普遍和频繁的层面。
与政府文件高频率使用“生态文明”相伴随,我国学界也展开了对生态文明研究的极大热忱,相关研究成果层出不穷, 并且在时间上要早于政府的广泛使用。例如李绍东 1990 年就发表 《论生态意识和生态文明》一文来阐述生态文明[3] ,申曙光则在 1994 年,相继发表了《生态文明: 现代社会发展的新文明》[4] 、《生态文明及其理论与现实基础》[5]、《生态文明构想》[6]等文章。尽管这一时期对生态文明的论述, 更多地停留在阐发与提倡的阶段,但是对于 21 世纪以来生态文明概念和理念的快速接受依然有着不可忽视的“启蒙”作用。近 10 年来,有关生态文明的研究呈现“勃发”状态,大量的论著、学术论文对此展开论述。纵览生态文明的研究进程,其研究的主旨与贡献集中在如下三个方面:
其一,注重探讨生态文明理念与我国现有文明建设的契合。例如,俞可平教授的 《科学发展观与生态文明》一文,指出生态文明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是一个有机的整体[7],从而试图回答生态文明与人们更为耳熟能详的物质文明等概念的关系。而王宏斌从更为宏观的社会制度角度去探讨生态文明与社会主义的关系[8] 、代表了一批学者试图实现生态文明与其他文明理论、社会制度理论的逻辑自洽。其二,注重分析生态文明的内涵,并试图给予一个较为学理性的概念界定。例如王洪波从学理考辩角度去追溯生态文明的源流,并指出生态文明源于人与自然的矛盾。[9] 其他的不少研究者都尝试直接给予生态文明内涵一个明确的界定, 很多年轻的研究生都在这方面进行了尝试,王玉玲[10]、李良美[11]、张首先[12] 等直接以阐述生态文明内涵为文章标题。这方面的研究成果不在少数。其三,注重从理论建构的角度去探究生态文明的涵盖内容。余谋昌认为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的新形态,并从环境哲学、环境伦理学、循环经济等方面较为详实地阐发生态文明的新形态。[13]
学界在生态文明方面的研究,契合了国家的现实需要与政治话语诉求,两者形成相互激发的状态。但是这种激发状态,仅仅是一种共同认可的概念的共鸣,缺少对生态文明本质属性的层次追问。上述的研究成果表明,学界试图去回答“生态文明是什么”的问题,但是其回答,要么只是从直观和表层方面去辨析生态文明不同于工业文明,是一种新的文明形态,要么太过于学究气息,试图从学理源流和学科架构的角度去搭建生态文明理论框架,反而没有对生态文明一些更为深层的东西进行追索与探究:大量的相关文献,依然没有洞悉生态文明的本质属性是什么。换言之,我们对生态文明的认知与界定,缺乏像“工业文明”、“资本主义”那样深邃和明晰的界定维度。而没有洞悉生态文明本质属性的任何概念界定、理论框架搭建,都将是“空中楼阁”“沙丘建阁”,无法使得生态文明获得更多和更为久远的认同。要获知生态文明的本质属性,最为重要的是需要进行两个方面的辨析和区别:生态文明与工业文明的本质区别是什么? 难道仅仅是自然生态环境的不同吗? 如果是这样,那生态文明与生态良好的渔耕文明有何本质区别呢? 笔者在对生态文明进行学理阐释之前,试图对渔耕文明、工业文明进行特质提炼,从而为生态文明的本质属性挖掘建立参照物和比照依据。
三、前生态文明: 渔耕文明、工业文明的特质提炼
要探究生态文明的本质属性, 需要从其与渔耕文明、工业文明的对比中挖掘。这种基本的分析思路也为学界所认可, 其践行者也并不在少数,只是各自分析进路和切入的角度存在差异。例如龚天平、何为芳从人性基础的角度去辨析三者之间的关系,其认为渔耕文明时期是自然人,工业文明时期是经济人,而生态文明时代则是生态—文化人。[14]李玉杰、季芳等人则从人与自然关系的角度辨析,认为渔猎文明时期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协调状态,工业文明时期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对立状态。而生态文明时期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和谐状态。[15]不同的分析进路和分析视角的确可以让我们更全面地认知生态文明,从而 “构建”出生态文明的全新图景。但是按照马克思的理论,一个社会形态和文明的根本特征和标志是生产力的发展层次,其他的方面都是建立在适应生产力的基础上。而生产力的本质在于获取资源的能力。因此,笔者将从获取资源 (即生产力) 的角度去提炼渔耕文明、工业文明的本质特性,从而到达辨析生态文明本质特性的目的。
渔耕文明: 保有但没有能力大规模获取自然资源的文明形态
在生态文明的研究视域中,人类的文明阶段可以划分为渔猎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和生态文明。但实际上,“生态文明”的诉求缘起于人们对工业文明的反思和否定,工业文明是辨析生态文明最为重要的一个阶段,因此,对工业文明之前的文明形态进行更为细致的划分,并没有太多的必要。基于上述理由,以及篇幅所限,笔者将工业文明之前的渔猎文明和农业文明合并论述,称之为“渔耕文明”,囊括了其他研究者所谓的渔猎文明和农业文明。在生态环境保护者的话语体系及描述中,工业文明之前的渔耕文明,是一派田园牧歌式的场景。这种纯美的自然环境描绘甚至让当代很多对工业生产深恶痛绝者心向往之,以至于成为生态文明的蓝图描述。毋庸讳言,渔耕文明时期的自然与人类之间,是一种和谐共处的状态。人类生活在原始自然的包围之中,最小程度地从自然获取自己所需要的资源。人类起源于荒野, 对荒野尤其是翠绿茂盛的森林、草原的向往,可能已经根植于我们的基因深处。因此, 当大片的森林被高耸的烟筒和水泥大厦取代时,我们对原始自然环境的渴望越发强烈。但实际上,如果我们能够时光倒流,回归渔耕文明的时代,相信我们见到那个时代的人们,一定会为我们的想法而惊叹不已。他们更渴望我们现在拥有的生活。就如同在 20世纪70年代的斯德哥尔摩大会上,很多发展中国家对保护生态环境的不屑和无法理解,环境保护被认为是一种“富贵病”,是发达国家的矫揉造作,以至于有的发展中国家代表表示“让我在污染中死去吧”。想想看,连近在迟尺 (不到半个世纪) 的人们都有这种想法,能够何况千年之前的人类。
显然,我们美化了渔耕文明。尽管环境优美,生态良好,但是真实的渔耕文明时期的社会状态,远不是我们人类优质生活的目标和追求。那么,真实的渔耕文明是一种什么状态呢?
1.渔耕文明时期的自然资源极大丰富,但是人类面临的危险也无处不在渔耕文明所对应的原始社会、封建社会,人类人口稀有,数量有限,大部分的自然是一种原始自然,而非有着人类烙印的人类自然。自然资源以自己独有的新陈代新规律运转,期间尽管也可能由于火山爆发、泥石流等自然灾害而引发大范围的生态环境危机,但是由于这些大事件的发生频率较低,发生间隔的时间较长,自然界本身都能加以修复,从而难以撼动自然界本身的生态平衡。诚然,与自然资源极大丰富相伴随的,也是人类生存的危险无处不在。渔耕文明时期, 有着丰富供人类猎杀的野生鹿群, 但是也到处是可以置人于死地的大批虎狼; 有着丰茂的可供采摘的植被果酱,但是也随处可见嗜血的虫蚊; 有着大量的天然药材,但是也瘟疫横向。一言以蔽之,渔耕文明时期,一方面是自然资源的极大丰富,人们从来不用考虑资源的 “可再生”与 “不可再生”的问题; 另一方面,人类在各个方面都有经受着生存的考验和危险。渔耕文明时期的人们,对自然及其资源的认知和我们相去甚远,他们并不喜欢纯粹的自然,更喜欢人文化的自然。以至于约阿希姆·拉德卡认为,今天的我们也并不是真正喜欢真实的自然。他认为我们眼中的环境从来都不是 “原始的自然”。关于“原始的自然”的模式只是一个幻境, 是对童真崇拜的产物。[16]
渔耕文明时期,人类无法有效获取大量自然资源,其将自然资源转化为适合人类利用和使用资源的能力有限尽管渔耕文明时期存在大量可供人类使用的自然资源,但是人类无法将其大规模转化为适合人类使用的财富。这种局限贯穿于渔耕文明的始终,后来工业文明的发轫,从某种程度上而言,就是人类渴求快速转化自然资源的彰显.不管是渔耕文明前期的刀耕火种,抑或是后期农业的人力犁耕,都是人类转化能力有限的一种表现。在面对大量可供人类享受但是无力转化的状况下,当时的人类形成两种截然不同的哲学观和价值观:一种是改变人类自身的心理预期,建立清心寡欲式的身体诉求,转而去追求精神上的富足。当时形成的宗教大部分具有这种特性,佛教尤为突出和具有代表性; 另一种是力图提升人类的转化能力,将大量的自然资源转化为自己能够驾驭的财富和资源。但是这种转化能力极其有限,其发展也相当缓慢,整个渔耕文明期间,人类对大自然资源的转化能力还处于相当原始的状态。人们对自然资源的转化,不仅数量和规模不能和后来的工业文明相提并论,而且其转化也更多地建立在与自然融洽的基础上。例如人类所建造的房屋,更多地采用草木 (尤以中国为甚) 来建构,一旦废弃,很快就会被自然风化,而融入自然环境;人类所排放的生活废弃物, 也很容易被大自然腐蚀和转化, 从而被生活周边的植物和动物所消耗,不会造成今天的环境污染。甚至可以说,在渔耕文明时期就没有环境污染。今天,我们将环境污染定义为环境发生了对人类不利的变化: 通过能源结构、辐射水平、物理和化学组成,以及大量有机物的变化, 对环境带来直接或间接的影响。[17] 在渔耕文明时期,人类还无法通过能源结构、辐射水平、物理和化学组成,以及大量有机物的变化,对环境带来非常显著的影响。但是这种状态, 随着工业文明的到来,一切都改变了。
(二) 工业文明: 单纯追求获取自然资源能力的文明形态
由于在渔耕文明中,人类面临大量的自然资源,但是苦于无法大规模有效汲取,因此如何提升自己的资源获取和转化能力就成为工业文明发轫的发动机。这种状况延续到工业文明, 使得人们更看重转化自然资源的能力,而非自然资源本身。从社会生产力的衡量标准而言, 工业文明是一种单纯追求获取自然资源能力的文明形态。这种文明形态以及所建立的价值衡量体系而言,其内容具体可以概括为如下四个方面:
1.工业文明社会发达的衡量标准是具有快速转化自然资源的能力,而非保有大量自然资源的数量鉴于渔耕文明社会中人类苦于对自然资源转化能力的不足,在面对自然资源时无法有效转化为可供人类享用的“财富”,进入工业文明社会后,人类将提升快速转化自然资源能力作为一个社会文明程度和发达程度的标准。在某种程度上,工业文明区别于渔耕文明的最为典型的标志就是其建立了人类快速创造财富的手段和能力。从形式上而言,工业文明的标签是人们建立了四通八达的高速交通网络,高耸入云的摩天大楼,一天 24 小时可以运转的工厂,无时无刻不在的川流不息的车流与人流。
这种场景彰显了工业文明发达的创造能力和转化自然资源的能力。本质上,工业文明是一种追求提升资源转化能力和创造能力的社会文明。衡量一个国家、地区乃至企业组织文明程度的标准,就是依据其是否有着发达的“生产”能力,而生产无非就是将原材料(自然资源) 转化为产品 (直接满足人类需求的物品) 。因此,工业文明社会的国家实力,更多地表现为拥有大量快速伐木的设备和组织,而非拥有大量可供伐木的森林; 更多地表现为拥有大量出产钢铁的钢厂, 而非拥有大量可供开采的铁矿石; 拥有已经改造了可供大量游人旅游的海滩沙滩, 而非大量原生态的无法涉足的沿海滩涂; 拥有可供人们大量养殖并大量宰杀的牛群和鸡群, 而非具有生物多样性的自然物种群落。从某种程度上说,工业文明社会并不喜欢原生态的自然。对于自然,工业文明也总是试图去加以改造,以便于人类可以快速汲取自然资源。在生态文明诞生之前,渔耕文明与工业文明的天然区别,就在于后者具有了快速和强大的改造自然资源的能力。
2.突出资源的价值须包含人类劳动,或者满足人的效用性工业文明单纯追求获取自然资源能力的特性,直接影响到人类的财富观。例如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论述和论断中,认为只有包含了人类劳动的物品才拥有价值,而且其价值的高低与人类赋予其中的劳动大小成正比。相反,没有包含人类劳动的物品则不具有价值,也就不是财富。这种包含人类劳动的价值观使得人们更看重对资源的“人为”性,即体现了人对自然资源的改造、改良,最低程度也需要体现渗透人类活动的痕迹。
这种以人类劳动或者活动为特性的财富观,不仅仅局限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西方经济学中对财富的认知几乎也遵循着这样的思路。西方经济学衡量财富的一个重要工具是 GDP。如果采用支出法的话,GDP的计算公式为GDP=消费+投资+政府购买+净出口。这种财富计算和衡量标准是否科学一直受到人们的质疑。例如按照这种计算标准,只有消费了某种物品的行为才能纳入财富增长的范畴。试想一个厨师,如果他在饭店中烹饪了一顿100 元的披萨,并将其卖给了顾客,那么他就创造了100元的 GDP,或者称之为创造了100元的财富; 但是如果他在家里给自己的家人同样烹饪了100元的披萨,被他的家人大快朵颐,则没有纳入 GDP 的计算范畴, 在西方经济学的范畴中就没有创造财富增长。这种对待同样劳动行为不同财富观的计算思路,一度让很多人诧异乃至怀疑这种计算思路。实际上,西方经济学的这种财富计算方式,是当代人财富观的一种反应。为何厨师只有在饭店中被客人消费了的披萨才能构成 GDP,而在家庭中被家人消费了的披萨不能构成 GDP 呢? 表面的理由是后者如果纳入计算的话会造成重复计算, 但实质上是因为前者构成了“交换”。从某种程度上而言,“交换”是迄今为止人类最为伟大的发明,它使得人类可以保值财富以及增值财富。交换之所以可以保值财富以及增值财富,是因为它可以让物品更好地满足我们的效用。一个拥有了一万斤白菜的人,如果只能消费和享受一千斤大米白菜,而放任其他的九千斤白菜腐烂,那么他拥有的只有一千斤白菜的财富,而非一万斤。剩余的九千斤大白菜不管是对他而言还是对整个社会而言,都不是财富;相反,它如果将其剩余的九千斤大白菜交换出去,去满足其他人饥饿的效用,那么剩余的九千斤就转化为财富。从这个意义上而言,不管是白菜、大米,抑或衣服、房屋等各种物品,都不是财富,只有满足我们效用后才能被我们认可为财富。因此,财富的本质不是具体有型的物品,而是能够满足我的效用。
这种突出资源须满足我们效用的财富观,使得工业文明极尽挖掘乃至“创造”我们的效用。对于工业文明而言,自然资源如果没有纳入满足我们效用的范畴内,那么便不是财富,也就不具有价值了。
3.建立个人能力的社会快速扩容机制,从而使得能人以及富人成为更多资源的拥有者
工业文明使得人类的能力大幅提升,在面对自然时更具有信心和手段。当我们面对成片的摩天大楼,我们总会惊叹人类建设高度的壮观; 当我们乘坐飞机遨游天空,甚至将人送上月球、太空,我们总会惊叹人类科技的长足发展。纵观当今世界,人类的足迹几乎已经遍布地球,人类几乎无所不能。工业文明使得人类的能力提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但人类个体在工业文明时代的能力并不比在渔耕文明时期高明多少,对于很多人,甚至可能意味着能力退化。当代的很多人,在独处荒野时,都无法生存;即使在社会生活中,很多的困难都难以依靠着自己解决,而需要求助他人或者其它的组织机构。
因此,工业文明在能力方面, 形成了两种截然相反的视野:作为人类整体,我们的能力提升无与伦比, 甚至在日新月异地拓展;而作为人类个体,我们的能力在断退化, 难以独自一个人生存,甚至难以在人类社会中解决一些基本的生活问题。为何会形成如此强烈的反差呢? 一个根本的原因在于工业文明建立了一种个人能力的社会快速扩容机制,从而使某些能力非凡的个人能力能够快速被社会吸纳,从而转化为整个人类社会的能力。例如在 “天才”瓦特发明出蒸汽机后,人类将瓦特的这种能力吸纳从而转化为人类的整体能力。而且,随着工业文明的不断进步,人类建立的这种社会快速扩容机制, 其对某些人非凡能力的吸纳速度越来越快,广度越来越深。瓦特发明蒸汽机的能力扩容, 人类社会经过了一百多年; 而今天乔布斯发明的智能手机,在很短的时间内就遍布全球。因此,当今人类能力的非凡提升,在于我们将其中某些天才人物的能力快速吸纳并为其他人所分享。在渔耕文明时期,也会有某些天才人物具有非凡的能力,但是社会没有建立这种快速吸纳机制,他们的天才能力在他们个人生命消逝后,也就随之陨落。
我们人类在建立这种个人能力的社会快速扩容机制,并享受这种天才人物的能力时 (想想近年来我们对智能手机的享受和依赖) ,我们也给予了这些天才人物更多的回报。他们享受了更多的财富和资源,动辄几百亿甚至无法估量的市值回报,造就了大量的亿万富翁。能人以及所建立的大型企业、组织,急速地拓展了我们人类的能力,我们对他们回报的方式之一就是让他们成为富翁,获得了大量的金钱和资源。因此, 工业文明时期, 能人以及由此成为富人的这类人群, 对人类的能力提升有着重要贡献, 从而也有权利和资格享受更多资源。
4.国民经济的发展以自然资源没有价值为前提
鉴于渔耕文明时期,人类面对大量的自然资源,却苦于无法有效利用,因此,人类没有意识到原生态的自然资源的价值所在。这种认识在工业文明时期依然秉持,甚至更为强化。鉴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对价值的经典论述,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人们认为由于自然资源没有包含人类劳动,因而不具有价值。尽管这种认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有所调整,但是依然存在着争议。例如有论者认为自然资源的价值需要根据不同的实际状况来决定。当自然资源极大丰富的时候,自然资源没有价值,但是当自然资源枯竭的时候,自然资源就具有了价值。[18]有的论者则对自然资源进一步分类,将其分为未经人类劳动加工开采的原生自然资源和经过人类劳动加工于原生自然资源基础上而形成的自然经济资源。其中,原生自然资源有价格、无价值; 而且自然经济资源的价值具有二重性,一方面表现为有价格而无价值,另一方面可能表现为有价值又有价格。[19]
这种对自然资源价值观的否定,使得工业文明时期的人们在面对自然资源时,更多地表现为无限索取。概括而言,在工业文明时期, 人们形成了如下的自然资源价值观和行为: (1) 自然资源无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2) 自然资源无价,可以无偿使用; (3) 自然资源无主,可以谁采谁有。[20] 毫无疑问,这种自然资源价值观使得人们在面对自然资源时,更多的是考虑如何将自然资源转化为符合人类需求的物品, 而对于自然资源在整个自然生态中的价值和地位考虑不足。
5. 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更多的是对于当前人类可感知的需求的满足
人类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和利用,都是基于对人类自身需求的满足。如果抛开了人类的衡量标准,“价值”便无从判断和锚定。但是人类需求的满足却存在差异,而且人类的需求也不尽相同。马克思认为人类需求包括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马斯洛则将人类的需求划分为 5 个层次, 并且揭示了其不断递增的规律。Alderfer 据此将其简化为生存需求、交往需求和发展需求。[21]不同的划分层次预示着人类的需求是多元的。但是在工业文明社会中, 其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更多的是对于当前人类可感知的需求的满足。这一断定,蕴含着双重含义: 一是其满足是对于当前需求的满足。从时间维度上说,工业文明社会并不热心关注长远和未来需求的满足。“今朝有酒今朝醉”的运作规则贯穿整个社会;二是其满足更侧重对人类可感知的需求。可感知的需求更多地表现为物质的需求以及追求享乐的需求。尽管在渔耕社会,也存在“纸醉金迷”式的生活和需求满足状况,但是将这种生活方式推广到全社会并成为一种社会常态的,却是工业文明社会。人类不再接受宗教式的节俭美德和行为约束,更乐于及时满足自己当前感官享受。
四、生态文明的学理阐释
我们基于生产力标准,对渔耕文明和工业文明进行了特质提炼。按照这一标准,进一步的追问就是,生态文明的特质是什么? 其具有的本质特性及内涵是什么?诚然,抛开生产力的考核标准,学界的很多研究已经在提炼生态文明的内涵和特性。借鉴学界既有的研究成果,比照前述渔耕文明和工业文明的特质提炼,我们从生产力的标准,提炼了生态文明的如下特性:
生态文明是一种推崇自然环境与生态的社会文明, 社会的文明程度并非以自然资源汲取能力为单纯衡量标准,具有这种能力但是还需要具有可供汲取的自然资源,才是一个社会高度文明的衡量标准
工业文明对于快速转化资源能力的渴求, 使得它在转化自然资源时, 无视对自然资源的保护,从而造成了大量的自然资源破坏和毁灭。这种状况使得在工业文明初期的人们就深感不适。梅欧将其称之为 “进步的不适”,当原生态的流水夹道、树木掩映逐渐褪去, 总是让人有一种灰暗的感觉。[22] 毋庸讳言,当工业文明对资源汲取能力无限追求并失去约束之时, 也就是工业文明发展模式终结之时。生态文明作为医治工业文明社会问题的一种 “后工业文明”,融合了渔耕文明与工业文明的一些固有特性,并进行了取舍。如上所述, 渔耕文明是一种拥有丰富自然资源但是其汲取能力不足的社会文明。生态文明秉承了渔耕文明对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的敬畏, 保有大量不表现为 “财富”和不直接对人类产生使用价值的原生态环境和资源。这是生态文明区别于工业文明的显著标志之一。概括而言,渔耕文明具有两个特性: 一是具有丰富的原生态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 二是没有大规模汲取和改造原生态自然资源的能力。生态文明秉承了其第一特性,但是摒弃了其第二个特性。相对而言,工业文明则是一种单纯追求获取自然资源能力的文明形态,它的社会追求价值和目标就是将自然界中的资源快速和大规模地转化为可供人类使用和消遣的产品。工业文明也具有两个特性: 一是具有快速转化原生态自然资源的能力; 二是并不追求保有大量原生态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生态文明秉承了工业文明的第一个特性,但是摒弃了其第二个特性。因此, 生态文明是融合了渔耕文明和工业文明的各一部分特性,而又舍弃了其各另一部分特性。生态文明是一种保有原生态环境以及丰富的自然资源,具有强大的资源汲取能力,但是又谨慎使用或者限制使用这种能力的社会文明。
(二) 生态文明是一种利益共享的社会文明,能人以及富人并不能依据对财富的巨大创造而享有以及挥霍自然资源,社会对他们的回报更多是基于精神和荣誉的
工业文明社会的成功之处在于能够将某些天才人物的创造能力,快速转化为整个社会的创造能力,从而让整个社会都分享这种创新的红利。这也是工业社会快速发展的社会运行机制。诚然,工业文明社会也给予这些能力超群人物以极大的物质回报,其标志之一就是他们拥有天文数字的货币财富,从而可以掌控大量的资源。这种能力分享机制以及资源回报机制,使得工业文明极易无视自然资源的保有,从而放纵能人以及富人的资源挥霍行为。无法否认的是,要激发天才人物的创造能力以及工作热情,需要建立一定的丰裕回报机制。但是如果这种回报只是局限于或者集中在物质资源的大肆占用上,则将引发重重社会问题:造成社会内部的分配不均,造成大量自然资源被集中在少数群体之中,造成自然资源的效用无法实现最大化,从而最终造成资源无限掠夺行为。工业文明的这种资源回报机制实际上无以为继,生态文明必须改变这种回报机制。
生态文明需要秉承工业文明的这种创新扩容机制, 从而让整个社会分享天才人物的创造红利。但是需要做出改进和区别的是, 生态文明对能人以及富人的回报资源需要进行调整。社会对能人以及富人的回报更多的是精神上的而非物质上的。如果按照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 物质以及自然资源对能人和富人的需求效应已经很低,他们更追求更高层次的自我实现。自我现实很大方面可以通过精神上荣誉的认可而实现。这对于整个社会而言,可以实现自然资源使用的最小化以及效用的最大化; 而对于能人以及富人而言,荣誉可能是他们最渴望获得的回报。因此,生态文明是一种利益共享的社会文明,能人以及富人的创新和劳动红利, 不会如同工业文明社会那样为少数人带来巨大物质回报,能人以及富人并不能依据对财富的巨大创造而享有以及挥霍自然资源。社会对他们的回报更多是基于精神和荣誉的。诚然,如何改变以往工业文明的利益分配机制,而建立起新的生态文明荣誉分享机制,是一件并非容易的事情。但是改变这种分配格局,必须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维度。
(三) 生态文明是一种对自然资源价值认可的社会文明,财富的衡量并非单纯依据人类劳动以及满足人类的自我需求,价值并非体现为单纯能够满足人类的需求
不可否认,在面对极大丰富的自然资源,以及人类获取自然资源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忽视自然资源的价值并不会引发太多的问题和矛盾。但是当自然资源面临枯竭,或者其再生能力不足以抵消人类对其巨大的汲取时,问题就凸显出来了。工业文明对自然资源的大肆挥霍和开采,均是建立在自然资源没有价值的基础上,要改变这种局面,重要的举措之一就是重新认识并赋予自然资源新的价值内涵。实际上,当代的一些经济学家已经意识到自然资源对人类的重要性,例如曼昆认为人均自然资源是决定生产率的一个重要因素之一。[23]但是还远没有达到给自然资源赋值的高度。真正对自然资源价值观点产生冲击的是循环经济思想的诞生。美国经济学家鲍尔丁于1969年出版了一部名为 《一门科学——生态经济学》的著作, 鲍尔丁在这部专著中第一次提出了 “循环经济”( Circular Economy) 这个概念。[24]循环经济理论也被称为 “宇宙飞船理论”,鲍尔丁认为飞船是一个孤立无援、与世隔绝的独立系统,靠不断消耗自身资源存在,最终将因资源耗尽而毁灭。而唯一能使飞船延长寿命的方法,就是实现飞船内的资源循环,尽可能少地排出废物。同理,地球经济系统如同一艘宇宙飞船, 尽管地球资源系统大得多,地球的寿命也长得多,但是也只有实现对资源循环利用的循环经济,地球才能得以长存。
鲍尔丁的循环经济学,以及“宇宙飞船理论”形象的比喻,为生态文明自然资源的价值认定和重新使用,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视角。本文认同这一理论对自然资源的定位,但是认为生态文明的自然资源价值还不能仅仅满足于一种 “循环利用”的程度, 还需要推进到 “禁止利用”或者 “等待利用”的程度。“循环利用”依然没有摆脱工业文明对自然资源的那种无限开采的思路和模式,还是需要将自然资源纳入人类的使用范畴之中,只是意味着使用周期的延长, 而生态文明并非一定要将自然资源都纳入人类文明社会的门槛之中,“禁止利用”或者 “等待利用”自然资源,意味着人类社会并非一定要将所有的自然资源纳入我们既有的经济运行体系之中, 在现有的自然资源已经足够满足人类社会的需求之后,大部分的自然资源都应该排斥在我们人类的使用之中。唯有现有的自然资源无法满足我们的需求时, 人类社会才可以依据一定的社会程序,启动对其他自然资源的开采和使用。而且,没有纳入人类使用,以及“循环使用”的自然资源,依然拥有价值,这种价值既包括可视和可感知的, 例如对大量不允许捕捞而任由自然老去的海洋鱼群;也包括不可视和没有感觉到的, 例如大量没有发现使用价值的物种的保有。
“禁止利用”或者“等待利用”自然资源,也意味着财富的衡量并非单纯依据人类劳动以及满足人类的自我需求,价值并非体现为单纯能够满足人类的需求。大量游离于以及保有于人类社会之外的自然资源,依然具有价值。对于一国而言,其财富的衡量并非如工业文明时期那样单纯体现为 GDP,拥有大量没有开采的森林和矿产,拥有大量禁止捕杀的鱼群、畜群等,拥有大量不适合居住以及旅游的湿地、滩涂,都是其财富和富足的表现。诚然, 按照这种价值衡量标准,一个 GDP 高度发达的国家, 如果没有更多 “闲置”的森林、湿地、鱼群, 也不是一个真正富足的国家。
(四) 生态文明是一种对人类需求更为长远考虑的社会文明,资源的价值不仅仅满足局部人类和当前人类, 还要满足全体人类和未来人类
生态文明对大量自然资源的 “禁止利用”或者 “等待利用”,其价值追求在于,生态文明是一种对人类需求更为长远考虑的社会文明,资源的价值不仅仅满足局部人类和当前人类, 还要满足全体人类和未来人类。美国哲学家范伯格早在 1971年的《动物与未来世代的权利》一文中明确提出了“后代人权利”,体现了对未来人权利的保护。这种思想也体现在伦理学界。在西方生态伦理学体系中,分为两大派系: 一派是以人类为核心的“人类中心主义”,另一派则是将道德关怀扩展到动物、植物以及山川河流等各种自然存在物上的 “自然中心主义”。自然中心主义伦理中, 以黑迪为代表的“现代人类中心主义”、以帕斯莫尔和麦克斯基为代表的 “开明人类中心主义”、以诺顿为代表的 “弱势人类中心主义”、以辛格为代表的 “动物解放主义”、以施韦兹为代表的 “敬畏生命的伦理学”、以泰勒为代表的 “尊重自然界的伦理学”以及以莱奥波尔德为代表的“大地伦理学”等。[25]在这些众多的自然中心伦理学流派中,不管是妥协式的, 抑或是激进式的,都反对以人类价值判断为唯一或者核心的衡量标准。
不管是“后代人权利”的提出和维护,抑或是 “自然中心主义”生态伦理的提出,都体现了学者们对工业文明只追求当前人类局部需求满足的反抗和不满。它预示着我们如果希望进入一个生态文明的时代,就必须考虑我们未来人类的福祉。而“自然中心主义”看似偏执地站立在动物的立场上来看待自然价值,其实只是一种更为极端地保有人类生存环境的策略选择而已。生态文明相对于工业文明的进步之处,就在于它不仅仅是针对当前人类局部人群效用的满足,更渴求更为长远的人类需求的满足。
五、生态文明的现实塑造
当我们站立在生产力的角度,去剖析生态文明与渔耕文明、工业文明之间的差异,并从中提炼出生态文明的特性时,我们会追问:如何在现实中实现生态文明? 工业文明已经如此 “强大”,几乎控制了整个人类社会,要完全抛弃它既不现实,也不明智。从这个意义上说, 生态文明的实现,需要建立在对工业文明的修正和渐进取代上。依据我们提炼的生态文明的本质特性, 我们构建了生态文明现实塑造的三大内容:“限制、保有和共享”自然资源,从而达到生态环境与生态系统的保护。其中,“限制”体现在制度上,“保有”体现在空间上, 而 “共享”则体现在社会关系和理念上。
(一)在制度上,建立自然资源的限制使用机制
经过了工业文明的发展,人类已经建立了自然资源绝对的汲取能力。从能力和技术的角度看,我们无法实现倒退,即一旦人类获得了某种能力,就不可能再丢失掉。因此,如果我们希望保有强大的自然资源汲取能力,但同时又希望限制使用这种能力,就必须从制度上建构这种限制能力使用的机制。建立自然资源限制使用的制度及其机制,是生态文明区别于渔耕文明和工业文明的根本之处: 在能力上,生态文明拥有大规模汲取和使用自然资源的能力和实力; 但是在制度上,必须限制这种能力的使用,从而使得人类与自然生态之间能够保证平衡。换言之,当自然界已经无法抗衡和限制人类这种对自然资源的汲取和利用能力时,人类必须自身建立这种约束机制。这种约束使用以及限制使用的制度,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和建立:
1.改变工业文明时代自然资源没有价值的状态,建立自然资源估价和付费使用机制。工业文明之所以对自然资源大肆开发和无节制地使用, 除了拥有强大的能力之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将自然资源视为 “无主、无值”, 从而具有了 “公地悲剧”。哈丁在 1968 年就探讨了这种 “公地悲剧”,他认为公地相对于私地,更会造成环境破坏, 资源的过度掠夺。[26] 实际上,“公地悲剧”的根源之一在于“公地”对每一个人而言是没有价值的,不必去为获取付费。因此,建立自然资源的估价和付费使用机制,是建立生态文明限制使用机制的必然内容之一。实际上,这种估价和付费机制, 我们已经开始尝试,例如“碳交易”制度的建立和推行,就是这一制度和机制的最好注脚。可以预见, 随着生态文明的推进, “碳交易”的资源使用付费和污染付费制度将在全社会展开。
2.建立自然资源的生态补偿制度。自然资源的估价和付费使用,并非仅仅是针对资源本身的属性付费, 更需要从生态系统维护的角度付费,即需要建立长期和有效的生态补偿制度。自然资源的生态补偿制度,意味着自然资源的价值和费用,可能是空间宽广和时间延长的。在空间上,生态补偿意味着资源使用者的付费群体可能不仅仅局限于自然资源所在区域的补偿,也会拓展到其他区域,甚至向全人类付费; 在时间上,生态补偿不是一次性的, 而是时间连续的。甚至当未来证明某次资源使用诱发和造成了大的自然灾害,资源的使用者也需要对这些自然灾害的损失付费。这将使得资源的使用更为谨慎。
3.细化自然资源的使用权责, 将 “生态属性”纳入使用权责体系之中。在渔耕文明以及工业文明时代,自然资源的使用权责中,更偏重其 “资源属性”,即侧重自然资源所带来的资源使用价值,其价值也体现在促进人们生活以及生产的便利。具言之, 对于森林, 工业文明时期人们更看重其提供木材的价值; 对于海洋,更看重其提供鱼类的价值; 对于滩涂,更看重其提供土地空间的价值。但实际上,大量可再生的具有高“资源属性”的自然资源,也同时具有高“生态属性”。森林不仅具有提供木材资源的价值,更具有保有调节气候的生态功能; 海洋不仅具有提供鱼类资源的价值,也具有更为重要的稳定全球温度和气候的生态功能; 滩涂不仅具有提供土地空间资源的价值, 也具有保有生物多样性的生态价值。因此, 在生态文明的制度建构中,需要对自然资源的使用权责进行细化,将其“生态属性”纳入使用权责体系之中,对“资源属性”的使用,不得损害其“生态属性”; 并根据其“生态属性”的内容特性和多寡,决定其资源属性的可开发性和使用。
(二) 在空间上, 建立自然资源的保有区域
生态文明的建设,除了制度上的 “禁止使用”之外,另一个重要举措就是在物理空间上需要建立生态文明的保有区域。保有区域的存在,在物理形态上,保障生态文明的可视、可观和可触。
1.建立和完善自然保护区。建立和完善自然保护区是这一内容的重要举措之一。目前, 自然保护区制度已经在全球世界各国建立和展开。特别是从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自然保护区的数量呈现几何倍数的增长。尤其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UNESCO) 提出的生物圈保护区概念以及后来制定的塞维利亚纲要之后,自然保护区的理念有了革新性的变化。[27] 尽管如此, 自然保护区的制度依然不完善,在我国表现为管理体制不顺, 没有实现可持续管理。[28]因此,要达到生态文明的高度,自然保护区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升级。在物理形态上,首先,在数量和面积上自然保护区还需要进一步扩展,其占据的面积甚至可以超越人类占据的面积; 其次,在空间分布上,自然保护区需要更具广泛性,而并非现在集中在人口稀疏的“偏远”地区,在繁荣的大都市周围如果必要也可以建立。除此之外,自然保护区制度的完善也是其推进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需要从法律制度、财政支持、执法保障等各个方面进行完善甚至重塑。
2.建立森林、滩涂等相关生态属性较强的保有区域。自然保护区的建立,是生态文明的一个重要举措,但是在空间上单纯依靠自然保护区,依然难以实现生态文明物理形态的随处可见。因此另一个重要的举措就是建立一些具有高“生态属性”区域的保有,如建立森林、湿地、滩涂、草地等明显地具有高“生态属性”的区域。可能这些森林、湿地、滩涂以及草地无法达到设立自然保护区的标准,但是社会需要建立它们的“生存档案”,保障全球、全国以及地区性的此类区域数量和面积的平衡。生态属性较强区域的保有,要防止其开发资源的冲动,也要避免将其改变为耕地以提供更多人口粮食的冲动。与以往的生存困境不同, 现在人类的生态足迹已经遍布地球的各个角落。[29] 这些区域的保有,不仅仅是生态文明的表现,也是人类避免生存危机的举措。在中国历代,中原地区经常发生的饥荒,其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在耕地遭受灾荒后,民众没有可以替代的森林、湿地资源作为食物补充来源。未来的生物疾病可能更为严重,会导致全区域性、全国乃至全球的耕地粮食突然减产甚至消亡, 这时候,大量天然保有多种生物和资源的森林、湿地、滩涂等就成为人类生存延续的重要保障。
(三) 在社会关系和理念上, 建立自然资源的共享法则
生态文明作为一种不同于渔耕文明、工业文明的新的文明形态,它的推行不仅仅体现在制度的创新和空间的设立上,更需要理念上的革新。在前工业文明时期,人们对待自然资源形成了两种截然对立的价值观: 当自然资源处于“荒野”状态时,它不属于任何人; 但是当自然资源处于某一个人或组织的管控和改造中时,它就是属于这单一的人或组织。这种对待自然资源的使用法则是造成自然资源无序和滥用的滥觞。这种理念为一些学者所批评, 徐祥民教授就将其概括为“有力者居之”“有理者居之”的资源使用法则。而要实现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需要建立生态文明 “共享而后有之”的资源使用法则。而“共享而后有之”法则包含三大核心内容, 即适应自然、整体优先和义务本位。[30]
不可否认,“共享而后有之”的自然资源使用法则的确为生态文明的理念变革提供了很好的方向。笔者认同这一理念,并认为生态文明时代,人类也已经具有足够的“财富”和能力去践行这种“共享而后有之”的自然资源使用法则。这就需要在社会关系和理念上建立自然资源的共享法则。在面对自然资源时,生态文明时代的人们需要改变以往对自然资源截然对立的价值观:每一个个体及组织面对处于的 “荒野”自然资源时, 不能认定其是无主的; 每一个个体及组织在加工和改造自然资源时,不能认定其完全属于自己。质言之,生态文明时代的自然资源共享法则,需要限制随心所欲处置自然资源的冲动和能力。这与制度上的限制与空间上的保有,是一脉相承的。
参考文献:
[1]北京大学的陈尚志教授对此持不同的观点, 其认为生态文明这个词是从国外传入中国的。具体参见陈尚志:《论生态文明、全球化与人的发展》,《北京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 年第1期。
[2]Morrison R.Ecological Democracy.Boston: South End Press,1995:281。
[3]李绍东:《论生态意识和生态文明》,《西南民族学院学报 ( 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0年第2期。
[4]申曙光:《生态文明:现代社会发展的新文明》,《学术月刊》1994年第9期。
[5]申曙光:《生态文明及其理论与现实基础》,《北京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1994年第3期。
[6]申曙光:《生态文明构想》,《求索》1994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