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保持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新形势下加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给出了明确指引。生态文化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根基,作为中华文明重要组成部分的少数民族生态文化是民族生态智慧的结晶,有着深厚的生态思想资源与生态制度文化内涵,蕴含着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伦理观、生态价值观等生态文化意蕴和取向,与当代生态文明社会建设目标有着相通相承的价值诉求。在生态文化多元性基础上深入解读贵州少数民族生态文化的特征、内涵和价值,挖掘其经济价值、社会价值、生态价值,发挥其内生性作用,对于推进少数民族地区的绿色、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生态文明建设;贵州;少数民族;生态文化
“优良生态环境是贵州最大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2021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视察时要求,要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导向,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科学推进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不断做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篇大文章。继视察贵州之后,习近平总书记数次进行地方考察:3月在福建深入武夷山考察、4月在广西桂林乘船考察漓江阳朔段、5月在河南南阳了解南水北调中线情况、6月在青海湖畔考察生态环境保护情况、7月在西藏一路关注绿色发展……每到一处必看环保、必谈生态。习近平总书记频繁调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凸显了新时代新阶段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点明了《“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划出的重点——“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2021年4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保持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新形势下加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给出了明确指引。
“十四五”开局之年,“保护生态环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强烈信号如此密集,再次阐释了生态文明社会建设之于国家和民族的历史责任、政治高度,亦再次凸显出绿色、和谐、共生等生态文化理念的价值与战略意义。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本质上是共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道。“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是题中之义。
生态文化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滋养与支撑。良好的生态文化体系包括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共存共荣的生态意识、价值取向和社会适应。
随着人类社会步入后工业化时期,全球生态恶化的严峻形势与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相伴而行,世界各国都在探寻从根本上实现社会经济与生态的平衡与可持续发展。绿色,作为一种可持续发展形态,体现着人类文明的进步和社会发展模式的创新;而不断创新和发展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则不断催促生态文化融入生态文明社会。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生态文明理念日益深入人心。2015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首次明确提出生态文明建设要“把培育生态文化作为重要支撑”。2018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说:“中华民族向来尊重自然、热爱自然,绵延5000多年的中华文明孕育着丰富的生态文化”,指出“要加快建立健全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全面推动绿色发展。2021年4月在广西考察时,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谈生态,最根本的就是要追求人与自然和谐。要牢固树立这样的发展观、生态观,这不仅符合当今世界潮流,更源于我们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文化传统。”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族人民共同发展了悠久灿烂的中华文化。中国传统文化中蕴含着丰富的尊重自然、热爱自然的生态思想。发掘其中的生态文化意蕴,对我们今天丰富生态文明,发展现代化新格局,共建美丽中国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同样离不开对少数民族生态文化禀赋与资源价值的挖掘。少数民族生态文化有着深厚的生态思想资源与生态制度文化内涵,是各民族智慧的结晶,蕴含着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伦理观、生态价值观等生态文化意蕴和取向,与当代生态文明社会建设有着相通相承的价值诉求。在生态文化多元性基础上深入解读少数民族生态文化的特征、内涵和价值,挖掘其经济价值、社会价值、生态价值,发挥其内生性作用,对于推进少数民族地区的绿色、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少数民族生态文化与当代生态文明建设之天然契合
(一)生态文化与生态文明的共性与联系
纵览人类的文明发展史,“文化的全部功能在于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物质生产的目的是满足人的物质需要,它的客观效果却改造了原始自然的蛮荒。这种改造的积累就造就了今天地球上繁华富丽的人工自然;精神教化和精神生产是满足人的精神需要,它的客观效果却是改造了人的主观世界,扫荡了人的精神世界的蛮荒。”不同的文化共同促进了人类文明发展。但是,随着工业文明的发展,人类的生产活动不断地对环境造成严重破坏,人与自然的关系不断恶化。进入21世纪,人类面临着生存和发展受到威胁的、有史以来最为严重的生态危机。人们开始对自身行为的失范进行反思,并在此基础上认识到应对工业文明时期形成的文化及其引导的价值观念进行扬弃,从而逐渐形成了符合当今生态文明建设需求的主流文化——生态文化。
近年来国内外学者从不同的视野出发,对什么是“生态文化”展开广泛讨论,目前对其内涵和外延尚未形成统一看法。国内学界目前对于生态文化的定义大致可以总结成以下几类:首先是从自然界自身角度,以是否征服自然为标准,认定生态文化;二是从历史的维度,认为不同的社会阶段都有其特有的生态文化;三是从现实社会出发,认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物质之间良性循环,即为生态文化或者生态文明;四是从文化批判的视角出发,来论证生态文化是一种新型文化。笔者比较认同的定义是:“生态文化是以生态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对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和实践成果的总结、提炼和传承,包括生态精神文化、生态行为文化、生态制度体系和生态文化物质载体四个主要方面,是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概念基本涵盖了生态文化的广义和狭义两个层面:狭义层面是指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过程中所形成的观念形态,可以是与生态相关的科学意识,或者生态价值取向以及生态审美等。广义的层面是指在人们的生活、生产过程中,在合理地认识人与自然关系、妥善处理人和自然和谐相处的基础上,形成的物质和精神活动以及其形成的全部结果。
人类通过劳动以文化的方式在自然界生存和发展,文化是人与自然相处方式的体现。“人和文化是双向塑造的,人创造了文化,文化也创造了人。文化对人的创造是在两方面见功效的:一方面是开发人的心智,一方面是调教人的野性。这二者的相加便是人的文明程度”。人类文明是人类行为的集合,既表现为人类的自然行为,也表现为人类的社会行为。在经历了漫长的发展历程之后,人类社会进入到以人类征服自然为核心的工业文明时期,工业化的生产方式创造出了巨大物质财富的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全球性的生态危机,人类的生存发展受到极大威胁。人类渴望亲近自然、尊重自然、维护自然,亟需创新可持续发展的文明模式,此时,以“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为核心要义的生态文明应运而生。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社会发展永恒的主题。从发展理念而言,生态文化与生态文明具有鲜明的共同点和高度的一致性:两者都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共存共荣为目标,倡导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为基本理念。从两者的关系来看,生态文化是一种观念和价值取向,唤醒了人们的生态意识,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内生动力;生态文化是对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总结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根基与智力支撑。
(二)少数民族生态文化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来源
民族特性是一切富有生命力的文化之根本。少数民族文化是各民族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和发展起来的具有本民族特点的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民族因居住地域的不同、生态类型的多样和复杂、发展历程的不平衡等原因,在特定的自然环境中、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了千差万别的生态文化。少数民族生态文化是少数民族在生态系统中留下的文化烙印,具有鲜明民族文化特征。有学者将其定义为“中国少数民族社会所特有的尊重自然与保护环境的物质技术手段、制度措施、思想观念、价值体系及生产生活方式的总和”,是其族群生存方式的原真性反映,以各民族特有的生态观为指导,以其本土生态知识为基础,以寻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落脚点而形成的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的总和,是我国生态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各民族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创造了丰富的农业文明,建立了以平衡人与自然关系为核心,同时符合各自民族特性的思想观念、价值体系及对应的物质技术手段、生产生活方式、制度措施等。民族文化反映了不同的民族在特定的生态环境下,对自然生态与人类活动之间的关系的思考和认识,也反应出不同地区、不同民族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时的选择性、能动性和创造性。深入挖掘少数民族生态文化的内涵与价值,不但能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具有民族特色的生态世界观、价值观借鉴,亦有助于探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实现永续利用的有效路径,将其转化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驱动力量。
中华传统文化建基于农耕文化,内在地讲求稳定性、持续性、有效性,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因此,顺应自然、调适自我,以理顺自然与人的关系,达致天人合一的理想境界,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特点。我国几乎所有的少数民族都有立足本土生态知识形成的尊重自然、善待自然、节制消费、注重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等传统,不同民族的生态文化共同地揭示出中华文明天人合一、道法自然、包容共生、和谐共荣的生态文化思想精髓。少数民族文化中普遍存在的、表达对人与植物关系认知的风水林文化、以各种动植物为主的图腾文化、源于对良好生存环境追求的择居(风水)文化、源于感恩自然的“节制消费”文化(不向自然索取太多的生态消费观)等,与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要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不谋而合,都旨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及人的全面发展。可见,有着丰富性和多样性的少数民族生态文化是我国尤其是民族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来源。
二、贵州少数民族生态文化的资源禀赋与内涵
传统观念认为,文化通常包括精神文化、物质文化和制度文化三个方面,是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贵州是一个多民族的省份,复杂而特殊的高原山地环境中呈现出“一山居数族,十里不同俗”的现象,有着多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格局和历史悠久、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贵州少数民族生活的环境差异较大,历史发展进程也各不相同,在社会组织、经济发展、文化方式、价值体系等方面各有个性,但各民族都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逐渐积累形成了朴素的民族生态文化,并在精神、物质和制度三个方面表现出明显的共同点:由丰富的生态伦理、生态保护意识和生态智慧构成,以宗教信仰、民族风俗、特色服饰等方式体现出来,并以族群规制、乡规民约等方式重点规范和调节“人的需求”与“生态系统需求”。
(一)精神文化保护生态的内源调节机制”
历史上,中国许多少数民族既缺乏先进的科学技术,也没有缜密的环保法规,却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令现代人称羡的成功,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是精神文化中,存在着一种保护生态的“内源调节机制”,这个机制主要由强烈的尊重和敬畏自然的意识和节制贪欲(节制消费)的价值观构成。这一调节机制在贵州少数民族发展史上体现得非常明显。
1.尊重和敬畏自然的生态意识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生存最早面临的基本问题。贵州少数民族先民普遍的意识里,自然与人类一样是活生生的有机体,各民族的宗教信仰、哲学观念里面都充满了敬畏自然、保护自然、热爱自然的情感,是建构环境保护意识的根本基础,宗教信仰等指导下的行动客观上也起到了保护生态环境、改善自然条件的功效。
原始社会人类对自然界的认知极为有限,对自然界变化莫测的自然现象感到神秘和恐惧,并且由于生产力低下,人类对世间万物和大自然极为依赖,风雨雷电等自然现象对人们赖以生存的农耕、居住条件等有极大影响,在无法从科学的角度去解释、解决的情况下人们逐渐把自然力和自然物神化起来,形成了原始宗教——自然崇拜与图腾崇拜。由于各个民族对不同的生态环境的适应不同,其原始宗教的表现形式也各不相同,但强烈的尊重和敬畏自然的意识始终贯穿在各自的原始宗教信仰中。
“万物有灵”思想是贵州世居少数民族典型且普遍存在的宗教文化形态。比如,苗族有着万物同根同源、万物有灵的自然观,“万物有灵、生命神圣,众生平等及人与自然共存共荣、和谐发展的哲学思想。”古代苗族人认为,凡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自然物与自然现象,如天上的日月星辰、风云雷电、地上的山川河流、巨石古木等都是有灵之物。苗族古歌中说“山上的石头是大地之主,人只是梦境中的过客”,就是说人类和其他生物物种的生命一样,是自然环境中各种自然物互动运行的产物,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又如,侗族相信“万物有灵、万物同源”,认为天地间的万事万物都存在神灵,神灵主宰人们的吉凶祸福,于是以自然现象或者自然物为崇拜对象,如自然现象(如风雨雷电)崇拜、水火崇拜、动植物崇拜等,正是这种原始信仰和自然崇拜,让侗族人对大自然多了一份敬畏之心,使其在平时生产生活当中自觉地遵循着不触犯自然、不侵犯自然、与大自然和谐相处的原则。侗族民间约定不能乱砍村寨或墓地周围的古树、不能捕杀动物的幼崽、不能在动物繁殖期狩猎、在一个区域里要均匀打猎等,都反映出其对自然力的尊重与服从。在侗族人民的心目中,人类与世间万物都是自然之子,都是自然生态系统中平等的一员。如果人类对万物过分地索取和破坏,会受到报复和惩罚。侗族长者在教诲年轻人时,常常以“细脖子阳人来到世上”作为开场白。这句话的深层寓意阐述了其民族的处境观、生命观和自然本体观,在重申和阐明人与天地自然之间的主客关系,提醒人摆正在自然中的“傍生”位置——人依傍天地自然而生——侗家人于是有了“山林树木是主,细脖子阳人是客”的说法。再如,布依族认为世间万物总是以自己的方式与自然和人类产生互动,因而对世间万物都尊敬有加,并通过一整套逐渐发展完善的巫术和仪式与万物沟通,祈求神灵或先祖的庇佑。此外,土家族认为日月星辰、山川河流、风火雷电等自然物赋予灵魂,因而将其奉为神灵:太阳神是生命之神,能够驱散黑暗与邪魔,是自然界万物生长和好收成的保障;祭祀风神,能够避免它统领的世间所有的风对人类、农作物、动物、建筑等造成毁灭性的打击;敬拜雨神能够保佑农业风调雨顺、五谷丰登。水族将大自然中几乎所有和生产生活联系密切的自然物——如树木、石头、水流、山洞、日月星辰等都作为自然崇拜的对象。彝族以祖先崇拜为主要信仰,同时基于黔地相对恶劣的生存环境也有对自然物的崇拜……同根同源、万物有灵的生命哲学清晰地昭示了山地民族朴素的绿色生态思想,少数民族的先民们在强烈的尊重和敬畏自然的意识下自觉约束自己,将自己与自然的命运相联系,尽可能地降低人类的行为对自然环境与生态法则的破坏,体现出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伦理观念。
在各民族“万物有灵”“人神兽同根同源”的观念之下,逐渐演绎出不少民族的绿色图腾和对森林、植物的绿色崇拜。苗族先民认为“树大有神,石大有鬼”,树也像人一样有灵魂、有情感,树有树神。村寨周围的大树、树林往往被作为神树,不但不能砍伐,在固定的时间里,全寨人都要去加以祭拜,以示敬畏。侗族的“风水林”被视为可以将一切鬼怪拒之村外,保得一方平安,为村民带来财富,村民会自觉为古树打上草标,提醒行人爱护,如有树根外露,也自会有人替它培土浇水。布依村寨周边的护寨林有保佑村寨风调雨顺、人畜兴旺的作用,因此严禁村民砍伐。村寨里一些古树被视作“神树”,能保佑村寨人畜安宁,爱生病的小孩拜了古树为“干爹”,俗称“保爷”,便能平安成长,扫寨(一种扫除火星和驱邪除恶的祭祀礼仪)完毕在“神树”下杀狗祭树神,便能阻挡火星神及各种邪鬼进寨。仡佬族认为自己祖先源于一男婴藏于一节竹子中“顺遯水而下……乃长,有才武,自立为夜郎侯”,因而以竹子为图腾,还形成了喜于房前屋后植竹,有“屋旁栽竹不栽柳”习俗。水族群众认为树木寄托着祖先的灵魂,尊敬古树也就是对先人的怀念与感恩,因此,严禁砍伐、采集坟山、墓地、龙脉、风水林等地的草木,每逢清明节还要去坟山种树祭拜。土家族认为,先民在狩猎采集的原始时期以果树所结出的果子为重要的食物来源,果树是神灵的恩赐,因而有果树崇拜,定期对果树进行祭祀以表达感激……凡此种种,各族群众将地球上的生命及其自身生活来源都视为自然的恩赐的、夹杂着相当原始宗教成分的特殊文化,虽然很多是无意间的行为,但在这种朴素的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与自然为友的生态理念指引下,族群的居住环境得到有效改善,森林资源得以涵养,当地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客观上促成了少数民族聚居之地处处青山绿水,村寨一年四季草木成荫的绿色生态景象,其间包含的人与自然关系的深刻生态智慧,深刻体现了贵州少数民族基本的价值取向:与自然环境和谐共生。
2.节制贪欲(适度取用)的生态伦理观
贵州少数民族普遍有爱护万物、节制贪欲的生态伦理观,具体体现为:生活生计中对居住地周边生物特性的把握和善用,并利用这种相互间的特性形成新的制衡;精神世界中对生物生命本真的描摹、认识和尊重,由此形成的对生存地域周边生物资源的有节制的获取与回馈。
比如苗族每有向自然索取之处必然有相应的回馈与维护行为和机制保障。采药人在上山采药时,要先在药蔸旁撒上一把米,并念道:“我把你采去治病救人,你不要怪我,治病好后我会还你。”念罢才开始采药。撒米有两个涵义:一是继续“滋养”药材,使之不断根继续生长;二是表示采药人已为自己从自然索取物质付出回报。苗族医师采药时若遇到某处的药材较多时,也绝不会一次性采挖太多,而是遵循采大留小、采枝留根的适度原则,以实现对药草资源持续地生发的有效保护。又如侗族对森林资源的利用永远保持着节制,自古就有将薪炭林地划分为若干片分片轮歇的习俗,根据各家用材目的以及每年各自需要多少烧材确定砍伐面积,并且从不对林地“剃光头”而是采用间伐的方式,将精心维护和不断修复自然与生态环境当作自己对生存环境必尽的义务。土家族人会对可种植的山地进行一定的规划,每次只选取其中一部分烧荒播种,以确保地力得以恢复。仡佬族人在生产实践中秉承“大地生万物,护持为我用”的管护理念,对天然长出的、不是人为种植的草木不加清除,而是“护”住——再让它生长一段时间,达到可利用时加以收获。“护”的办法也有多种,可以是就地护持,也可以是从荒野中将天然长出的苗木移植到合适地点再加以维护。其“护持”的范围兼及森林、牧场和其他民族观念中的荒野、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水族九阡酒的制曲过程中对植物的取用严格遵循“适度”的原则,坚持“见三采一”“见五采二”“雌雄不同取”等原则。侗族、水族通常只在山坡最高出水位置的海拔线下开发梯田,而梯田之上的天然植被则被有意识地严加保护,作为生态水源的涵养地或者林业生产用地,以确保梯田稻作农业生产对水资源的需求。曾有国际人类学家感叹,月亮山及都柳江流域地区的侗、水等民族的梯田开垦行为是“一种具有典范性的尊重自然并修理地球的农业,其土地适度开发的生态智慧,令许多荒漠沙地的人们汗颜。”如今这些民族地区良好的自然生态显然是先民们种种自律、适度的生计模式带来的直接的效果。
还有侗族典型的节制生育理念。号称“中国生育文化第一村”的贵州省从江县占里侗寨,因其古老而科学的协调节制的人口繁衍意识成为自然生态和人文生态协调发展的典范。占里先民在生产生活实践中逐渐认识到了山林、树木、水、土地等自然生态与人类的生存密切相关,形成了古老的生态意识,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严格控制人口总量、减缓人口增长过快带给环境资源的压力。
以上种种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要旨的生态伦理,以特有的生态整体稳定性前提下对自然生物的把握和善用,注重保护又兼开发的生态智慧,对自然资源有节制地进行获取与回馈、利用与维护,随时随地,在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中进行着,千百年来不曾间断,有效地规范、约束了各族群众在各个历史时期对自然的态度和行为,促成了其所在地区的生态平衡
(二)物质文化:兼顾自然生态与自身发展统筹
少数民族的物质文化主要包括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两个维度。贵州多山地,地形条件复杂,各民族的先民们基于生存和生活的需求,逐渐形成了不同的生计和生活方式,发展出各有特色的适应自然的生存能力。但是,无论是中西部以山地耕牧经济为主的地区,还是主要从事水田稻作的西南低山和盆地地区,或是以刀耕火种山地经济为主的贵州东南部,其经济文化类型都有一个相同点,即对自然环境的严重依赖。少数民族群众在漫长的生产生活实践中渐渐认识到自然对于个人、聚落乃至本族群的繁衍生息所产生的巨大的影响,又逐渐创造了适合各自民族特性的、兼顾自然生态与自身发展的统筹管理模式。
贵州各民族在选择建村立寨之处时,首先要考虑自然环境的条件是否适宜生计和生活。比如苗族村寨选址主要考虑有清洁健康的水源、草木繁茂土地肥沃和地势有险可据三要素,然后依山势地形而动,对周边森林进行养护、开垦梯田形成山、林、寨、田、水为一体的村落生态景观。侗族认为有山有水的地方才是理想中的家园,背山面水的地理环境有利于其传统农业生产和发展。建起村寨之后,先民们按照最佳适应性原则不断创造发展形成了富有特色的稻鱼鸭兼营和林粮兼作等生态农业技术。水族村寨的选址规划和营造设计遵循生生不息的建设居住理念以及平衡与循环的生态理念,构建了“森林—公共稻田—自然村寨”三位一体的生态农业模式。彝族在村寨的选址上有着典型的生计需求驱动和对黔地高原山地的生态适应特点:首选有森林保护的向阳坡地。一方面是根据彝族传统的牧业和农耕相结合的生计模式,追求“上面宜牧,中间宜居,下面宜耕”或者“村后山林可放羊,村前坝子可种粮,坝中沼泽可放猪”的村落布局,另一方面是考虑到森林对水源的涵养和畜牧业活动的正常开展。
此外,贵州少数民族文化的日常衣食、居住、医药等方面,也都有着相当丰富的生态意蕴。比如,建造住宅时要考虑在保障生活条件的基础上最优化地利用当地生态资源,合理利用材料,减少对于生态的严重破坏。侗族、仡佬族、布依族、水族等多就地取材,依树、依山而建干栏式房屋制式,有着既节约土地又保障房屋免受洪涝之灾的双重功效。在制作民族服饰时,各族群众也多以自己种植的棉花、麻等为原料制作土布,然后以蓝靛等植物性染料,辅以稻草灰、蕨叶、鸡蛋清、牛皮、豆浆、米酒等进行色彩加工,从原料到工艺都堪称“原生态”。贵州少数民族民间医药也有着“百草皆药”“取自天然”的共同特性。贵州独特的地理环境、广阔的森林有着极为丰富的中草药资源,各族群众对其加以充分利用,创造发展了各具特点的民族医药——苗族有自成知识体系的“千年苗医,万年苗药”,仡佬族主张“百草皆药”,水族讲究“药食同源”,彝族认可“药食两用”……各民族医药的共同点是主张现采现用,使用生药、鲜药,这些原生态的新鲜药材,或是在山坡水沟、村后山林中自然生长,或是房前屋后群众日常储备种植,由于无农药化肥污染,大多疗效很好,并且方便就地取材,尽显“靠山吃山物尽其用的生态本质
(三)制度文化:为自然资源保护提供文化认同和保障
制度生态文化是一种强制性的文化规范,在贵州少数民族聚居区通常以乡规民约、家规族规等民族习惯法的形式对破坏生态的行为加以规制,最终达到抚育森林、涵养水源、保护生物多样性等目的。比如,苗族的“榔规”(通过族众讨论立岩石定下的规矩,内容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规约一经议定,即对族众产生约束作用)中有很多关于村寨环境保护的榔词、约定,对于违反规约的,会有相应的处罚。侗族的“款约碑”,是在汉文字进入侗族社会之后,民众将各类乡规民约或者其他一些规范性条文刻在石碑、木牌上,以提示众人共同遵守,亦称“款碑”“岩规”。黔东南侗族地区由明清尤其是清朝年间留存下来的款碑极多,因为木材是侗族群众经济的主要来源,这类款碑刻内容大多是有关山林保护的,如“伤柴、瓜、割篙草,火烧山,罚钱一千二百文”(见于贵州省从江县增冲寨鼓楼中石碑,刻于清康熙十一年)、“日后不具内外亲及贫老幼人等,概不许偷盗桐茶盗砍木植,一经拿获,罚银五百文。偷窃杉料村木,加倍处罚。”(见于贵州省镇远县蕉溪区大岭乡金坡村的“乡规民约碑”,道光十八年立)等,此类石碑多立在山间、路旁、寨口或庙后,或者鼓楼附近的显眼位置,提醒大家随时学习。此外,侗族还有一项重要的习惯法宣讲活动——“三月约青”“八月约黄”,即在农历三月、八月等重要农业时令开展讲款活动,就是把民众聚集起来,由寨老、族长把各种款约理念和惩罚措施传播给民众,提醒大家要按照“约法款”的规定,保护山林,爱护庄稼……讲款活动不仅要求全体家族男性成员参加,而且还要邀请各位神灵出席,旨在利用宗教仪式强化款约的重要性。侗族立款碑、讲款等活动实质上等同于现代传播理念中的口传心授、强化记忆,款碑随时随地对侗族民众进行生态保护的警示,使得民族传统中朴素而真实的生态意识、生态保护常识等深入人心。讲款则是由族群权威人士对民众进行的生态环保法则强化教育,进一步促使人们自觉规范日常行为。其他各民族也多有石碑式环保习惯法,如正安与务川两县交界处(仡佬族)中观音河段勒立的“中观音禁渔碑”,规定“自中观音鱼至孔一带江河,其间之有渊者即作放生之区。俟后如有毒网等情,则法令不容也”,警示村民要保护相关流域的鱼类资源;布依族地区的“护林碑”(贞丰县长贡)、彝族地区的“发摩启封山碑”(位于大方瓢井)、土家族地区的“严禁盗砍树木碑”(清光绪七年立于印江县城南汪家沟)、“水族乡禁碑”(道光二十五年立于都匀内外套地区)等,还有瑶族各村寨的乡规民约,都有薪柴砍伐时间需在春初秋末以利树木更新、风水树不得轻易损伤毁坏、野杨梅树要留母伐公、对古树和高大乔木要予以爱护等有利森林资源保护的条款。这些民族习惯法深入人心,切合当地群众需求,为保护自然资源提供了最广泛的社会支撑和文化认同。
此外,贵州各族群众还以生产生活禁忌、民族礼俗等方式规范族人与自然的互动行为,最终也达到植树造林、保护生态、保护野生动植物等环保目的。例如仡佬族人认为,破坏古树将受到神灵惩罚,会遭至报应;彝族认为大树有灵性,在村寨周围、房前屋后多种植竹子、果树,神灵就能保佑人类,祛除病灾;侗族人禁止猎打到家做窝的燕子,因为燕子到家做窝是一种吉利,如果一年到头没有燕子到“堂屋”来,这家当年会极不顺;采用稻鱼混合耕作的苗家人,会将每年的4、5月份,鱼苗放入稻田以后至水稻成熟这段时间列为禁渔期,如有违背就会受到鱼神和水神的惩罚,等等。
少数民族民间禁忌、礼俗有着最直接的出发点:逢凶化吉、趋利避害,用主观上的畏惧实现客观上行为的禁止,在某种程度上从精神层面保障了“约束”的有效执行。虽然有着迷信的背景,但不可否认对少数民族聚居区生物的多样性和生态平衡做出了巨大贡献,进而在客观上实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互助,实现了对民族地区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三、少数民族生态文化的当代价值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新形势下要保持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本质上是共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道。“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是题中之义。
少数民族传统生态文化之所以能够实现百年传承并至今活态保存,表明它是一个活的有机体,有吸收和容纳当代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理念的空间,各民族秉持的和谐共生的生态平衡观、适度取用的生态消费观、人类回馈的自然的生态责任观等充分彰显其进步性与合理性。这些都为我们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提供了价值观照。
一是对培育公民的现代生态意识具有感召和借鉴作用。如前所述,少数民族生态文化既是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思想来源,少数民族传统生态文化中对自然界的尊重、敬畏,向自然界索取资源时的自我节制,可以引导当代社会及民众对向自然界无限索取和对自我需求的无限满足的态度与行为进行反思,其生态伦理中热爱自然、敬畏自然、顺应自然的包容情怀,对当代生态文明建设培育公民生态意识具有感召和借鉴作用。
同时少数民族聚居区、村落为其传统生态文化的生成及传承提供了空间载体,其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观等又为少数民族地区的永续发展凝聚了精神支撑。
二是生态文明不仅是一种思想和观念,同时也是一种体现在社会行为中的过程。现代社会的发展进行到当代,各种以满足人的欲求为核心而形成的生产不再顾及自然稳定存在与发展的需求,转而对传统发展观极度扭曲——为了实现经济收益的最大化,生产者尽最大量地、发掘一切可能地向自然界无限索取:人类恣意开发自然、改造环境,农民不惜透支地力,让土地超负荷运转;为了提高土地的产出,大剂量使用各种化学肥料、除草剂、杀虫剂;大量的砍伐导致森林资源快速萎缩……种种竭泽而渔的生产技术不但破坏了土地的休养生息,更对水源、土壤、生物资源等造成极大甚至是不可恢复的污染和破坏……越来越强大的压力,最终导致环境危机的产生。而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中包含的大量的、反映人与自然相处的生态知识与生存智慧是各民族在选择与调适各自的生存方式的历史进程中凝炼出的与其生存空间和谐互动的生存之道,汲取其中丰富的内涵与价值,盘活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中的优良生态因子,将生态文化转为资源动力,有助于我们从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共赢的角度考量发展模式。
三是“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两山理论“从对立统一的角度阐明经济价值与自然价值的关系是新时代的发展理念;少数民族生态文化是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重要的驱动力量,其间所包含的“与自然和谐相处、共生发展”的核心成分,立足生存现实、着眼族群长远发展的朴素的绿色发展观,与当代生态文明理念有着天然的契合。继承和发扬民族文化中积极、有益的生态意识、生态智慧,是探寻民族地区“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路径不可或缺的智力资源。
正如有研究者指出,当下,我国已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随着我国首次把“碳达峰、碳中和”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库布其治沙”“塞罕坝造林”也从初期的生态文化现象,升华为“库布其精神”和“塞罕坝精神”,生态文化已在研究和运用领域展现出强大魅力,我们有理由相信,作为中华文明重要组成部分的少数民族生态文化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深入推进,将越来越受到关注。盘活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中的生态因子,整合和重构其现代价值体系,终将推进其传统生态伦理向现代科学自然生态观的转换,最终实现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接轨,并助力生态文明建设之战略定力,成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