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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族本土生态知识在外来物种驯化中的贡献

发布日期:2023-09-22    作者:马国君;耿中耀     来源:云南社会科学     点击:

摘要:近年来,外来物种入侵已成了环境学家高度关注的生态问题,学界亦提出了各式各样的治理办法,但治理成效令人堪忧。查阅历代典籍后发现,中华历史上,由异地乃至异域引入的物种不胜枚举,而今这些外来物种已经融入了寻常百姓家的日常生活中,成了人们习见的物种,不但没有引发生态灾变,反而丰富了中国人民的生产和生活。相应的民族学田野调查还可以发现,中国各族乡民在种植养育这些外来物种时,还拥有一整套本土知识和技术技能,不仅成功地驯化了这些外来物种,而且对其副作用也能做出有效防范。从历时与共时的二维视角总结其间的经验教训,提炼各族乡民的本土知识在驯化外来物种中所做出的贡献,对其间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作出精准的认证,对当下的外来物种入侵防治,显然可以提供有益的经验和借鉴,对当代的生态文明建设也可以助一臂之力。

关键词:本土知识;外来物种;驯化;生态灾变;生境再造;刀耕火种

在中国大力推行生态文明建设的今天,外来物种入侵却成了一道令人谈虎色变的生态难题。为了应对外来物种入侵,学者们将化学办法、物理办法,乃至生物学的办法都派上了用场,但治理成效却仍不甚理想。笔者查阅历史典籍,再辅以民族学田野调查后发现,外来物种引入中华大地由来已久,在政策的驱使下,中国向世界各地引种异地物种史不绝书。而所引入的外来物种,在今天已较为习见,不仅没有引发生态灾难,还极大地丰富了中国人民的生产和生活。与此同时,各民族在驯化这些外来物种的过程中也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凭借他们的经验积累总结出来的本土知识和技术技能,不仅成功地驯化了这些物种,而且还有效地防范了其副作用的发生。出于防治外来物种入侵的紧迫需要考虑,精准地认证中国各民族拥有的本土生态知识和技术技能所隐含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总结和提升历史的经验与教训,对于当代的生态文明建设可以提供有益的启迪和借鉴。

一、生境的再造与外来水果引种技术的本土化

近年来,外来水果品种引进对中国本土果类的危害,引起了学界的高度关注,原因主要是这些外来果类引入后,引发本土技术与外来作物原生地技术的矛盾,环境差异诱发外来作物在中国种植的严重不适,出现减产和一些生态问题,给经济造成了重大损失。然而历史上,从西域传入中国内地的石榴、核桃、葡萄等外来果类,通过数百年磨合引种成功的技术所隐含的精深道理,却可以给我们提供经验和借鉴。

石榴又称“安石榴”,属原产于中亚内陆干旱地带的优质果品。西汉张骞出使西域时,在安国和石国发现了这种植物,并将其带到内地,因而被中国人称为“安石榴”。石榴原产地干旱、炎热,土壤呈碱性,通气性能好,故能保持高产。而中国中原地区乃至南方和西南广大地域,普遍温暖湿润,土壤呈酸性,透气性能偏差,与石榴原生地不一样。但中国乡民通过填埋石头和畜骨等方法,造就与原产地土壤结构相似的人造土壤环境,确保了此类西域果品在中国湿热地带的稳产高产。而今,这种植物的果实已经成了中国大地上人人都可以享用的美味果品。其间的驯化过程以及本土知识和技能,已经很少引起人们的关注了。值得欣慰的是,南北朝农学家贾思勰著《齐民要术》卷四给我们留下了可贵的相关记载。

三月初,取(石榴)枝大如手大指者,斩令长一尺半。八九枝共为一窠。烧下头二寸。不烧则漏汁矣。掘圆坑,深一尺七寸,口径尺。竖枝于坑畔,环圆布枝,令匀调也。置枯骨、礓石于枝间。骨石此是树性所宜。下土筑之。一重土,一重骨石,平坎止。其土,令没指头一寸许也。水浇,常令湿润。既生,又以骨石布其根下。则科圆滋茂可爱。若孤根独立者,虽生亦不佳焉。十月中,以蒲藁裹而缠之。不裹则冻死也。二月初,乃解放。若不能得多枝者,取一长条,烧头,圆屈如牛拘而横埋之,亦得。然诺不及上法强。根早成。其拘中,亦安骨石。其劚根栽者,亦圆部之,安骨石于其中。

笔者反复阅读这一珍贵历史资料,并与新疆、青海等地的维吾尔族和撒拉族的石榴种植技术做一比较后发现,记载中所反映的本土知识和技术至少有如下三大特点:其一是不仅要在种植石榴树的树穴中填埋大量的枯骨和石头,而且还要分层与土壤交错填埋,填埋的土层仅一个指头深,相应的石头和枯骨却要厚一些,而维吾尔族和撒拉族种植石榴则不需要这样做。其二是在每一个树穴中不是仅仅种植一株石榴树,而是数株并植,使其呈现为丛生状态,即令找不到多个枝条扦插,也要将一个枝条卷曲起来,使之形成多个植株。而维吾尔族和撒拉族,则更习惯于种植单株石榴树。其三是在扦插枝条之前,要用火灼烧其基部,直到灼黑才实施扦插。维吾尔族和撒拉族也同样不需要这样操作。由此看来,这三大本土技术的操作,显然是针对黄河流域的自然地理环境而得出的经验总结,其技术操作不仅与石榴的原产地种植办法大相径庭,也与原产地相近的中国新疆等地的种植技术不相同。这虽说是本土知识的基本属性,但其间的差异极大,确实让后人看来似乎有些怪诞,然而其科学性和合理性恰好也隐含于这怪诞之中。

贾思勰生活在中国的黄河下游地区,该地的土壤多为黄河从黄土高原携带而来的泥沙。这些土壤经过流水的冲刷打磨后,所含的沙泥变得细小圆滑,以至于整个华北冲积扇的表土通透性能不佳,加之地下水位高,当然不甚适合石榴树的生长。因此,在树穴中填埋大量的枯骨和石头,目的就是为了增加土壤的透气性能。枯骨经过有机酸作用后,可以适度提高土壤的碱性,致使这样的土壤结构更贴近于石榴树原生地的土质属性,从而更有利于石榴树的生长。

至于为何要将石榴树丛生种植则另有考量。原因在于华北平原雨量相对丰沛,地下水位又高,这两者都不适合石榴的地下根系发育。将石榴树植株种成丛生状,可以借助石榴树吸水能力强的这一生物属性和季节性的干旱,在石榴树的根部位置造成局部的干燥,适应石榴树生长发育的需要。而在广阔的中亚内陆干旱地区,当然并不需要这样的技术操作。

具体到在扦插石榴树枝培育新的植株时,为何要用火灼烧其基部,更是另有考量。原因在于,在相对湿润、地下水位偏高的华北平原上,微生物较为活跃,扦插时植株端口很容易受到微生物的影响。石榴枝条经过灼烧消毒后,微生物就很难侵蚀石榴植株,石榴树就得以顺利成活。基于同样的道理,中原地区种植的石榴,由于表土比较干燥,微生物的生长受到抑制,这样的技术操作就没有必要了。总之,立足于本土知识的地域特性而言,中国的维吾尔族和撒拉族也没有使用这样的技术手段,其间的不同都体现了“因地制宜”这一原则。

四川省的西昌地区,目前是中国知名的石榴之乡,当地的彝族、藏族、纳西族也在大规模地种植石榴树,石榴成为了当地的名优特产。笔者实地考察了彝族乡民石榴树种植的本土技术后,惊讶地发现,贾思勰的经验总结在这里得到了稳定的传承。这里的乡民也是在定植石榴植株时在土层中填埋大量的石头和牛羊骨,也要用火灼烧石榴枝条的基部,也是将石榴种成一丛,而不是单独的一株。进而还需要在石榴树长大后,在不同的年份、不同的方位挖开石榴树周边的土层,填埋动物的枯骨。据说是为了给石榴树施肥,但真正的科学原理同样是为了提高土壤的透气性能和提升碱性,使之更有利于石榴树的生长。不同之处仅在于,彝族乡民种植石榴树填埋的石头层更深、更多,而且在石榴树落叶后,还要纵火焚烧枯枝落叶,甚至将局部的石榴树皮烤焦也在所不惜。据乡民所说:“只有过了火,石榴才结得好”。实际却是为了提升土壤的碱性,使之接近于石榴的原产地。至于较多地填埋石块则另有原因。在四川的凉山高海拔区段,土壤的颗粒更细,透气性能更差,加上降雨量较大,地下水位也偏高,不做出这样的调整,石榴树就不能健康生长,结出丰硕的果实。

核桃又称“胡桃”,从“胡桃”这个名称就可以看出,它也是来自中亚的物种,而且也是张骞引入中国的。因而,中国本土的核桃种植也和石榴一样,要采用独特的本土知识和技术。据(民国)《黄平县志》卷二十“物产”载,“核桃,落叶乔木,一名胡桃,又名羌萄”,“种树必移栽数次,俟树高大,以斧皮出数,结实壳薄多肉而碎,否则壳厚难取”。不过,该书的记载还不是驯化核桃本土技术的源头,这一技术的源头在云南漾濞和祥云等地。而今,这些地区是中国优质的“核桃之乡”,所产核桃壳薄肉厚,用手指即可捏碎,故被人们称为“纸壳核桃”。当地各族乡民在移栽核桃时也需要填埋石块和枯骨,落叶后也需要纵火焚烧枯枝落叶。其技术操作也与四川西昌居民种植石榴的办法极为相似。当地人还要用斧子斫破皮层,他们把这种操作称为“放水”,说要把树中的水分放掉,才有利于结出优质丰厚的核桃来。但如从生物学的视角看,乡民的这种解释似乎又欠精准。其科学原理在于,核桃移植到中国的西南地区后,营养、水分、热量等各种生态因子对核桃植株的生长都较为充裕,从核桃树自身的生物本性出发,多结子无异于浪费资源。但多结子又是人类所渴求的经营目标,而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就需要对核桃树有控制地实施“伤害”,使之触感到生存危机。这样一来,核桃树为了延续其物种,就会很自然地大量开花结实。当地乡民正是从实际种植中得知这一生物属性,才使用了这一怪诞的做法,从而使得这里的核桃名扬国内外。不过由于云南、贵州等地气候相对温暖,冬季无严寒袭击,因而但凡在西南地区种植核桃和石榴,都不像贾思勰所说的要实施覆盖保暖,可以让其露天接地越冬。由此不难看出,各族乡民的本土知识在因地制宜这一点上,确实做到了精准,不屑于多费手脚。

中国西南地区的葡萄种植,其本土技术原理也与核桃、石榴相近,也是实施扦插繁殖,也需要填埋骨石,更需要选择气候相对炎热干旱的干热河谷地带,去实施规模性的种植。独特之处仅仅在于,葡萄是藤本植物,在扦插时要将葡萄枝卷成一个圈埋于地下。(民国)《黄平县志》卷二十《物产》中的相关记载可加以佐证:“正月下,取肥枝四五尺,捲为小圈,令紧。先治地,极肥,松种之,尖留二节在外,俟春气发动,众萌尽吐。”扦插成功后,“不二年,而成棚矣”。西南各民族种植葡萄的技术,有的与石榴极为相近,其间的依据也与石榴相同,都是针对其原生地特性而做出的技术安排。

综上可见,任何作物的生物属性都不会轻易改变,以至于异地种植后相应的技术安排,都需要针对其原生地的特点尽可能加以满足。这样做不但能保证其丰产丰收,更重要的是,这样操作以后,繁殖的规模和范围都可以牢牢地掌控在人类的手中,可能引发的生物入侵风险就可以降到最低。换句话说,中国各族乡民在引种外来物种时,不是首要考虑其经济价值,而是尽力将其控制在安全范围内,再加以刺激,诱发其结子。因此,这样的引入完全符合科学性和合理性两个方面的需求,相比之下,当代很多农学家引种很多物种时,总是把预期的利益放在第一,劝说乡民大规模种植。这种思路、做法和认识的偏颇,也是当代生物入侵能够成灾的重要原因。事实上,外来物种对人和本土知识的依赖性越强,引发生态风险的几率就越低。上述三种作物引进与规模种植,正是基于这样的原因而不会存在生物入侵风险,反而让乡民受利。

二、西南地区刀耕火种与粮食作物引种的本土化

中国西南素有“山国”之称,这样的山地生态类型生态系统非常脆弱,一旦开发不当就会引发水土流失、石漠化、干热河谷扩大化等生态灾变。但是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刀耕火种生计模式在明代以后实行推广规模固定农耕前一直实施,这种耕作体制在个别区段还延伸到当代,不但没有导致生态的衰退,反而还养活了西南诸多民族,因此引起了学界高度关注。这其中当然会涉及刀耕火种一时难以辩白的理中之理,如刀耕火种的技术实施,规程以及作物的选择等等。

查阅典籍,刀耕火种撒播的主要是品种繁多的粟类作物,包括汉文文献提及的粟、稷、糜子、小谷、小米等等。它们都是禾本科粟属植物,原产地是中国内陆干旱的黄土高原,其生态背景属于稀树草地生态系统。在中国历史上,这类作物曾经是中国的立国之本,成为国家的象征。历代国王所祭祀的“社稷”,“稷”就是指粟类作物,而“社”则是土地。这是一大类耐旱且适宜在碱性土壤中种植的农作物,并不适宜中国的西南山区种植。原因在于,在中国的西南地区乃至中国的南方山区,气候温暖潮湿,土壤透气性能差,又多呈酸性,对于粟类作物的种植极为不利。然通过刀耕火种使土壤呈碱性,不仅提高了土壤的通透性,还保证其稳产丰产。故中国南方地区种植的此类作物,也应当称之为外来作物。

由于粟类作物在中国种植历史悠久,分布范围辽阔。因而此类作物的别名和栽培种名甚多,名称的地区差异极大。但归纳起来,如下一些标志可以帮助今人做到名实相应。大体而言,种子呈圆形者,称之为“粟”;种子呈桃子形者,颗粒较少者,称为“稷”;种子颗粒甚小,呈黄色者,称为“黍”。其他栽培品种,不管名称如何变化,只要根据上述三个特点,都可以大致弄清其种系缘由。粟类作物在中原王朝的权利渗透下,从西汉时代起就引种到中国西南地区,且遍及整个长江以南,并得以规模种植。各族乡民种植这类作物的具体本土知识也大致相同,即均要实施“刀耕火种”。在此,出于读者方便对比的需要,仅摘编部分清至民国贵州方志记载列表如下:

表贵州方志中所涉粟类作物例举

资料来源黍

云南粟

(乾隆)《黔西州志》卷四“物产”




(咸丰)《安顺府志》卷十七“物产”

黄小米


白小米


(光绪)《黎平府志》卷三下“食货”

黄米粟

秈粟

白米粟、糯粟

云南粟

(道光)《遵义府志》十七“物产”



(光绪)《湄潭县志》卷四“物产”



(民国)《甕安县志》卷十四“农桑”




从上表不难看出,对这类作物而言,各地的异名很多,但生物属性却不会因人类的异地引种而改变,要驯化这样的农作物,就得通过人为手段为其建构合适的生长条件。需要改变的生长条件有如下四点:其一,土壤必须是碱性,哪怕是在其生长期暂时成为碱性也必不可少;其二,必须使土壤变得干燥而疏松,否则此类作物的根系就不能发育,为此在西南山区适合种植的地点,要么是山脊区段,要么就是干热河谷的坡面,其他地段因为地下水位高,无论如何努力都无法成片种活;其三,必须将这类作物种植在阳光能够照射的地段,因为在森林中和幽深的谷底都不能种植,即使在山地种植,也需要把高大的乔木砍掉,以防其受到荫蔽;其四,由于此类作物的种子颗粒很小,因此挖翻土地后,不管穴播还是条播,都无法精准控制其入土深度,故只能实施撒播。而撒播还得采用特殊的技术,使种子落到地表的浅层并被土覆盖。在播作时,有时采用棍棒戳土,使地表粗糙化,以确保种子落在浅层土壤中,而有的则采用拍击的方法,只有这样,种子才能发芽和正常生长。但如果是灌丛草地,则是小米较为理想的种植环境。这是因为,将地上部分的小灌丛砍倒,会留下小树桩,再经过火焚后就可以保证种子落到地表的坑洼处,种子才能够正常发育和生长。正因为如此,此类作物在中国南方种植时,基本不需要翻挖土地。因而,这种耕种方式被学人们称为“原始农业”,不过,这样的称谓其实有欠准确,尚需稍加辨析。

李根蟠先生是这方面研究的代表,他虽然将这样的南方农作物称为“原始农业”,但在其代表作中却高度精准地介绍了整个操作细节,还特别指出了必须使用金属工具,实施砍伐后再焚烧这样的技术环节。值得一提的是,既然已经使用了金属的工具,特别是刀具或者斧头,若按照考古学的研究成果,早就进入“文明时代”了,再称之为“原始农业”本身就名不副实。进而还需要考察,在中国西南山区,单凭个人和少数人的人力,肯定不是在任何地方都能随意种植的。多数情况下只能在山脊区段内种植,由于人力有限,实施砍伐的对象也只能是灌木丛和小乔木,而绝对不是参天大树。那种认为“刀耕火种”可以在任何森林中种植的推测具有想当然的成分。此外,还需要考虑的是,既然要经过焚烧,那么低湿地区或者地下水位高的区段,肯定不能实施这样的耕作;幽深的山谷地带,如果不能够直接接受日光的照射,砍下的草木也不能很快脱水风干,同样也无法实施这样的操作。

裴盛基和尹绍亭在对云南的“刀耕火种”展开深入的研究后,也明确指出,要实施这样的耕作,必须有杂草灌木丛可以焚烧,而且还必须将各种杂树杂草烧透,使其成为“白灰”。也就是说,要将所有的有机质都烧掉,确保这里的土壤呈现碱性,才能种植小米。这就意味着,砍伐过大的乔木不仅没有必要,而且在抢种季节将其烧成白灰也是不能完成的,因此刀耕火种对森林影响并不大。

比对上述三位学术前辈的研究后,笔者认为,所谓西南“原始农业”的这种提法有欠妥当。而在中国西南地区,真正能够实现粟类作物种植的地区极其有限,操作的技术难度及劳力的投入不少,但是产量并不高,而且只能耕种一季,第二年土壤碱性消退后就得弃耕。于是,我们不得不提出并思考一个尖锐的问题,西南各族居民为何长期种植这种事倍功半的作物?合理的解释只有一个,那就是这种作物是国家税收粮种主要来源,能够较便利地输往广大的汉族地区,进行交易后换取当地少数民族缺乏的生活物资,特别是食盐和金属。由此看来,引进这样的外来作物,恐怕说不上是各少数民族的本意,而应当是国家政权推动下的产物。因为,在引种过程中为了驯化这种作物,必然得投入巨大的体力和智力去积累经验,才能确保成功,当然也正因为必须仰仗人类去为这类作物的引种创造生存条件,因而这类作物的引种不仅不会引发原始森林的连片砍伐,更不会引发外来物种入侵的生态隐患。

总之,粟类作物引入到西南各民族地区种植,其物种的驯化工作极为艰巨,如果没有国家力量的推动,引种就万难成功。就这一意义上说,西南地区引种粟类作物与引种石榴、核桃相比,其动因存在很大的差别。引种粟类作物到西南地区是国家政权的需要,引种石榴、核桃则是利益所驱使。因而,引种所获得的效益也各不相同,但对相关地区的生态负作用都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则具有相似性。为此,人们显然有理由质疑,如果不引种粟类作物,当地各族居民到底以什么粮食作物为生?在没有金属工具的情况下,靠什么样的物种去支撑真正的原始农业,到底靠什么样的作物去养活西南地区的各族居民?对于上述难题,最早做出回答的是日本学者佐佐木高明,他在讨论照叶树林文化时明确指出,在湿润的西南地区,当地民族不要禾本科植物作为食物来源也能谋生,他们能够在森林中种植芋头和各种带块根的藤蔓类作物,包括葛藤等,都可以称为真正意义上“原始农业”的栽培物种,而且其产量并不低,但却不需要砍伐森林,没有金属工具也能顺利种植。而宋代范成大《桂海虞衡志》一书所称的“树薯而射生”,正好是中国典籍对西南各民族早期农耕的有利佐证。因而,只有综合各家之言,才能对南方民族如何驯化粟,以及驯化这类作物中蕴含的整套本土知识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进行令人信服的说明。而有关“刀耕火种”会导致生态破坏的提法和看法,也会因此而显得难以令人信服。

中国西南各民族不仅能够成功地驯化粟类作物,使之能够在炎热、潮湿、致密的酸性土壤中获得收成,而且还能够对这种作物加以创新,即利用其生物属性去改变土壤属性,抑制病虫害的生长,为其他经济作物创造更好的生产条件,使其他作物一并获得理想的收成。近年来整理出版的《清水江文书》等就可以为此提供一个成功案例。张新民、张应强、王宗勋诸先生整理出版的《天柱文书》《清水江文书》等在配杉树用材林时都明确提到“栽杉种粟”这样的字样④。至于这儿的侗族乡民为何想到要种粟,完全是经验积累的结果,其科学性和合理性在于,在这里要种好粟同样得实施“刀耕火种”,待粟收割后,就会在土壤中留下纵横交错的孔道,增加土壤的通透性,也就是文献所称的“松土性”。由此看来,种粟已经不是简单收获粮食问题了,而成了一种改造生态环境的成功技术手段,在这样的背景下,诟病“刀耕火种”破坏森林,几乎无从谈起,而称之为创新式利用,则一点也不过分。

三、本土知识的创造性利用与马铃薯引种的成功

外来作物引种成功还得根据地方实际,照顾作物原生地属性,挖掘各民族本土技术,优化种植模式等等,以达到外来作物在中国引种的丰产。这类技术在中国西南氐羌民族驯化马铃薯得体现得尤为突出。

马铃薯是一种茄科植物,原产于拉丁美洲安第斯山的高海拔区段,曾是印加帝国(Inca Empire)的主粮。这种作物原生地海拔较高,气候严寒、凉湿,昼夜温差大,从而造就了这类作物特有的生物属性——怕热,怕旱,忌在密实的土壤中种植。哥伦布发现美洲后,西班牙人征服了当地,发现并把马铃薯带入欧亚大陆,在明末清初传入中国。但要驯化它却非常困难,在中国农业发达区种植的马铃薯极容易生病,即令成活后结实,其块根也会越来越小。直到今天,在中国温暖湿润的发达农业区种植马铃薯,其块根大多都不超过100克,而且含水量大,只能作为蔬菜佐食,无法成为主粮。但这种作物传到西南各民族手里后,情况却截然不同。他们不仅种好了这种作物,而且还获得了丰厚的回报。值得一提的是,今天马铃薯已为了中国西部地区最重要的粮食作物之一,在贵州黔西北乌蒙山区,由于当地气候特点与马铃薯原产地相近,不仅马铃薯在此得以大面积推广,而且还培育出了中国化的良种,因此中国农学家还将贵州赫章县和威宁县划定为马铃薯保种区。

事实证明,在中国真正驯化马铃薯的贡献,非中国西南氐羌各民族莫属。生息在中国西南地区的好几个氐羌系统的民族,如彝族、纳西族、羌族等,在历史上都是实施农牧兼营的生计方式。他们早年种植的粮食作物,除了青稞和燕麦外,还有从波斯引种而来的荞子。但最具代表性的则是圆根,这是一种十字花科植物,彝族俗语说“有了圆根,不怕挨饿”,就可以证明这种粮食在他们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但他们如何种植圆根,此前的文献典籍仅是提及其名称,或称之为“诸葛菜”,具体的操作细节则鲜有提及。笔者从当代的田野调查中获知,彝族的乡民并不是直接将圆根种子播种于土中,而是播种在高山区一寸左右厚度的羊粪上。他们播种完后,就赶着牲畜返回到河谷区段避寒,听凭圆根自然生长。到来年春暖,他们才返回高海拔区段放牧,并将前一年种下的圆根连根拔起,整株悬挂于通风处。圆根脱水风干后,可以满足一年的粮食需求。其间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在于,在青藏高原和云贵高原的高海拔区段,土壤温度极低,即使在盛夏也很难超过15℃,冬季通常都要降到0℃以下,而且下雪后,积雪要等到来年的春天才能融化。在这样的环境下,当地彝族利用羊粪的绝热作用,将圆根植于羊粪上确保其根系不结冰,根系和嫩芽不会被冻死,存活到来年春天,就能结出硕大的块根。其实这样的种植技巧在《齐民要术》中已有所提及,称之为“粪种法”。此前的学者研究认为这样的技术操作的目的仅仅是提供肥料,显然有欠全面。

马铃薯引种到彝族生息区后,彝族乡民很自然

也会想到用种植圆根的办法去栽培马铃薯。其间需要解决的难题在于,如何为马铃薯的规模种植提供如此多的牲畜粪便。于是彝族乡民在其牲畜圈中大量投放饲草,夜间牲畜不能消费的饲草,都被浸泡在它们的粪便和尿液之中,等到投放进去的饲草与牲畜粪便及尿液彻底混合后,彝族乡民就会不辞辛劳地将其全部挖出,堆放在自家的门口,让其在来不及降解的情况下脱水干燥。这种做法与中国发达农业区的沤制厩肥方法,在技术取向上截然相反。彝族乡民们不需要粪便彻底降解,而是需要形成疏松的草粪混合物,通过晒干脱水,停止其发酵,然后再将这样的草粪混合物搬运到耕地中,一亩地大致需要搬运上万斤这种肥料,村民再将干燥粪便铺在地上,堆成小堆,将整块的马铃薯直接放到干燥粪上,然后用土将其轻轻掩埋。这样一来,马铃薯就可以结出优质硕大的果实了,在上述种植马铃薯的这些地区,每亩可以收获8000斤以上的鲜薯。

当然,马铃薯的秆叶也是优良的饲料。事实上,就技术的演化系统而言,不得不承认,当地乡民是套用此前种植圆根的技术手段去驯化种植马铃薯,从而获得丰厚报酬的。不足之处仅在于这样的办法种植马铃薯,需要投入的劳力过大而已。但无论怎么种植,都不会引发任何意义上的生态风险,原因在于,马铃薯离开了人类的支持,在这样的地区是很难自然扩大其种群规模的。

对于马铃薯引种到西南地区的文献记载,(民国)《大定县志》卷二十一《诗上》载,道光年间(1821-1850)任贵州大定知府的黄宅中云:“春分种荞麦,谷雨种苞谷。不如栽洋芋,一亩收百斛。”他还做诗鼓励当地居民种植马铃薯,使得马铃薯种植在大定府辖区得以迅速推广。黄宅中的见解确实有其独到之处,因为在乌蒙山区和大小凉山地区,山高坡陡,坡面地表径流强劲,重力侵蚀和流水侵蚀的隐患极为严重。玉米是一种高秆农作物,种成后地面没有有效的植物覆盖,一遇到暴雨,就难以抗拒水土流失,早年大规模种植过玉米的昭通、楚雄、威宁、会泽等地,在日后都因此而酿成了严重的水土流失。由此造成的生态损失,清至民末的相关方志都有系统的记载。而种植马铃薯则不然,一者是其植株矮小,呈丛状,对大气降水的截留可以发挥重要作用,二者不需挖翻周边土地,因为马铃薯可以和本地杂草一并生长,这样的生长态势和景观也能够防止水土流失。

就马铃薯的驯化而言,不难看出,各民族原有的本土知识在其间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而驯化的成功不仅体现为经济效益的提高,同时也体现为这套本土知识还能有效地抑制生态灾害的发生,同时又能维护生物多样性的水平,而后一点正是今天生态建设中可以获得有益启迪的精华。

四、结论与推演

随着交通的改善、人流和物流规模的扩大,外来物种带来的危害不可避免地成为当代防治生物污染的难题,面对这样的难题,当然需要不同的学科协同努力去加以积极的应对。但立足于历史的经验和来自田野的民族文化资料,却可以在其间发挥独特的作用,其中,最值得借鉴的精华至少包括如下三个方面:

其一是对外来物种的引进和应对不能单纯追求经济效益,不能等到生态危机爆发后才想办法对付,而是应该在引进的同时就必须考虑利用与维护的兼顾。至少应该做到,在引入外来物种时实施有效的控制,使外来物种对人类形成依赖性,那么生物入侵成灾的风险就可以降到最低。

其二是要成功驯化外来物种,还必须牢记生物属性通常都是很难改变的。在计划引进外来物种时,首先得清醒地看到其长处与不足,这样才能找准并有效掌控外来物种的突破口,有了这样的认识和技术考量,外来物种成灾的风险也可以降到最低限度。另外,既然要立足于对生物属性的认识和精准把握,那么防止生物入侵的技术,显然需要优先考虑生物防治办法。事实上,中国西南各民族都是采用生物办法去控制外来物种的,而且还取得了可喜的成果,有了这样的历史积淀,还轻易采用化学办法去防治外来物种入侵,显然是得不偿失的。

其三是驯化外来物种使之不会成灾,关键在于要使外来物种与当地原有物种能够相互兼容,而驯化的手段和技术同样得取准于各民族此前已经有的技术和知识储备,这也是必不可少的成功关键之一。原因在于,此前积累起来的本土知识和技术本身就具有无比的丰富性和合理性,对当地的生态环境具有极高的适应能力,只需要延续此前的本土知识和技术,用于驯化外来物种,那么不仅驯化外来物种可以取得成功,其入侵的风险也可以降到最低程度。

历史的经验、文化的精华,都是立足于特定生态系统建构起来的社会体系。只要生态环境不发生巨变,只要社会能够接纳这些历史积淀的精华,那么当前面对的外来物种入侵问题也将不会是一个不能攻克的难题。但前提却在于,人们不应当对传统的本土知识和技术形成偏见,不能对现代的科学技术过于迷信,只要突破这样的认识误区,历史文化的精华直到今天同样可以重放异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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