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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下禽兽尽”与南匈奴“北归”:汉代草原生态史考察

发布日期:2024-05-18    作者:王子今     来源:历史教学     点击:

[摘要]南匈奴内附,导致汉王朝北边形势的改善。汉元帝初年,居于“近塞”地方的南匈奴决意向北方移徙。其背景,有北匈奴衰落的因素。从生态环境条件来说,长城地区由于集聚人口众多导致若干变化,表现之一是“塞下禽兽尽”,即野生动物资源枯竭。这也是南匈奴“北归”的重要原因之一。重视这一现象与相关民族流动、军事进退的关联,是汉代草原生态史研究的合理思路。对于草原民族以射猎为生产方式及生活方式的特点,及其对自然条件的需求,应予充分关注。由此考察民族史与民族关系史,可以得到新的理解。对于丝绸之路若干路段通行条件的认识,或许也可以有所深化。

[关键词]南匈奴,北归,禽兽,射猎,草原,生态史

西汉晚期,南匈奴与汉廷的亲近,导致北边战略形势向有利于汉王朝的趋向转变。南匈奴居于“近塞”位置,与北匈奴的强势有关。而南匈奴后来向北方移徙,有北匈奴实力衰落的因素。长城地区生态条件的优势由于集聚人口众多导致变化,表现之一是野生动物资源的枯竭。“塞下禽兽尽”是南匈奴“北归”的重要原因之一。重视这一现象,是汉代草原生态史研究的合理思路。以往有学者指出草原民族“以游牧和射猎为生”,匈奴首领“对狩猎”“射猎”“很重视”,然而对其习于“射猎”的民族品性及其生态条件背景尚缺乏细致的考论。草原民族“习射猎”,“因射猎禽兽为生业”的特点,应当受到研究者关注。对其进行相关考察,有益于增进民族史与民族关系史的理解,也有益于深化对丝绸之路北部中国草原荒漠路段的生态条件的认识。

一、关于“呼韩邪竟北归庭”的历史细节

汉元帝时南匈奴在得到汉王朝“拥护”的条件下,依然有“北归”动向。《汉书·匈奴传下》记载:元帝初即位,呼韩邪单于复上书,言民众困乏。汉诏云中、五原郡转谷二万斛以给焉。邪支单于自以道远,又怨汉拥护呼韩邪,遣使上书求侍子。汉遣谷吉送之,郅支杀吉。汉不知吉音问,而匈奴降者言闻瓯脱皆杀之。呼韩邪单于使来,汉辄簿责之甚急。

南匈奴“言民众困乏”,即得到汉王朝“转谷”“以给”。“云中、五原郡”得到诏令即最高执政集团指示“转谷二万斛”。这对汉北边经济军事的牵动是比较严重的。“转谷二万斛”,按照汉代通常“车载二十五斛”的运载指标,需要调动运车多达800辆的宏大车队。“云中、五原郡转谷二万斛以给”“呼韩邪单于”,以纾解匈奴“民众困乏”的运输行为,体现了汉与匈奴关系的亲和,也保留了汉代北边交通史的重要信息。

《汉书·匈奴传下》还写道,在北匈奴敌对态度的作用下,南匈奴与汉王朝的关系也受到影响。韩昌、张猛出使南匈奴,取宽容的态度:明年,汉遣车骑都尉韩昌、光禄大夫张猛送呼韩邪单于侍子,求问吉等,因赦其罪,勿令自疑。

然而他们发现了南匈奴有可能发起部族迁徙,即将“北去”的新动态,担心“北去后难约束”,于是擅自“与为盟约”。

关于“车骑都尉韩昌、光禄大夫张猛”对于南匈奴的近距离观察而形成的判断,特别是对其未来动态的预测以及应急表现,班固有所记述:

昌、猛见单于民众益盛,塞下禽兽尽,单于足以自卫,不畏郅支。闻其大臣多劝单于北归者,恐北去后难约束,昌、猛即与为盟约曰:“自今以来,汉与匈奴合为一家,世世毋得相诈相攻。有窃盗者,相报,行其诛,偿其物;有寇,发兵相助。汉与匈奴敢先背约者,受天不祥。令其世世子孙尽如盟。”昌、猛与单于及大臣俱登匈奴诺水东山,刑白马,单于以径路刀金留犁挠酒,以老上单于所破月氏王头为饮器者共饮血盟。

关于“单于民众益盛,塞下禽兽尽,单于足以自卫,不畏郅支”以及“其大臣多劝单于北归”,颜师古注:

塞下无禽兽,则射猎无所得,又不畏郅支,故欲北归旧处。

“车骑都尉韩昌、光禄大夫张猛”与南匈奴“为盟约”,文辞仪礼反映了当时民族关系史的重要情节。“单于以径路刀金留犁挠酒”,以及“以老上单于所破月氏王头为饮器者共饮血盟”等记载,都保留了有关民族礼俗文化的重要历史记忆。“收休屠祭天金人”故事体现的对其他民族信仰之强势摧破,其文化影响应当认真分析。后来至于王莽时代,又有更为极端的残厉行为。

班固的记述,亦言及韩昌、张猛出使南匈奴事迹的后续情节。甚至出现了“结盟”后“解盟”的转折:

昌、猛还奏事,公卿议者以为“单于保塞为藩,虽欲北去,犹不能为危害。昌、猛擅以汉国世世子孙与夷狄诅盟,令单于得以恶言上告于天,羞国家,伤威重,不可得行。宜遣使往告祠天,与解盟。昌、猛奉使无状,罪至不道”。上薄其过,有诏昌、猛以赎论,勿解盟。其后呼韩邪竟北归庭,人众稍稍归之,国中遂定。

这段文字,说到“以汉国世世子孙与夷狄诅盟”,“上告于天”,“往告祠天”等带有宗教色彩的祝诅程序。相关情形在上古战争中多有表现。

后来,“呼韩邪竟北归庭,人众稍稍归之”。北边“近塞”处的民族分布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究其因由,“塞下禽兽尽”这一野生动物分布形势的恶化,是重要因素之一。

二、“塞下禽兽尽”则“北归”的生存史逻辑

关于匈奴活动区域的空间移动,司马迁指出了“居于北蛮,随畜牧而转移”,“逐水草迁徙”的特点。“移”“徙”“随畜牧”“逐水草”是其常态。因“禽兽”分布情形而“转移”“迁徙”的史例,值得我们特别重视。

前引《汉书·匈奴传下》“昌、猛见单于民众益盛,塞下禽兽尽,单于足以自卫,不畏郅支。闻其大臣多劝单于北归者,恐北去后难约束……”颜师古注“塞下无禽兽,则射猎无所得,又不畏郅支,故欲北归旧处”,告知我们一个有关南匈奴“近塞”生存条件的事实,即所居空间“塞下禽兽尽”,“塞下无禽兽”,“则射猎无所得”,已经造成其部族的生存危机,遂不得不采取“北归旧处”的迁徙方式以摆脱困境。

关于匈奴习俗,《史记》卷110《匈奴列传》有一段文字记载,可以看作经典性的总结介绍:

匈奴,其先祖夏后氏之苗裔也,曰淳维。唐虞以上有山戎、猃狁、荤粥……

除前引“随畜牧而转移”,“逐水草迁徙”,以及“其畜之所多则马、牛、羊,其奇畜则橐驼、驴、骡、𫘝𫘨、𫘦𬳿、騨𫘬”之外

又写道:

毋城郭常处耕田之业,然亦各有分地。毋文书,以言语为约束。儿能骑羊,引弓射鸟鼠;少长则射狐兔:用为食。士力能毌弓,尽为甲骑。其俗,宽则随畜,因射猎禽兽为生业,急则人习战攻以侵伐,其天性也。其长兵则弓矢,短兵则刀。利则进,不利则退,不羞遁走。苟利所在,不知礼义。自君王以下,咸食畜肉,衣其皮革,被旃裘。壮者食肥美,老者食其余。贵壮健,贱老弱。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皆取其妻妻之。其俗有名不讳,而无姓字。

除说明匈奴的族源、习性、文化特征之外,特别强调匈奴的主体经济形式是“畜牧”,即所谓“随畜牧”,“随畜”。然而同时也指出“射猎禽兽”对于匈奴部族生存的重要意义。

所谓“儿能骑羊,引弓射鸟鼠;少长则射狐兔:用为食”,说明“射鸟鼠”“射狐兔”是匈奴基本生产能力,自儿时就开始练习。而所谓“射狐兔”“用为食”,则概括性地指明了“射猎”是匈奴基本生活消费资料获取的主要方式。所谓“自君王以下,咸食畜肉,衣其皮革,被旃裘”,其衣食来源除蓄养“马、牛、羊”等之外,亦取自“射猎禽兽”所得。

三、冒顿单于“行猎鸟兽”射鸣镝故事

匈奴社会高层人物“射猎”“鸟兽”的著名故事,则见于《史记》卷110《匈奴列传》有关冒顿单于为夺取最高权力,以特殊方式树立威势的记载:

单于有太子名冒顿。后有所爱阏氏,生少子,而单于欲废冒顿而立少子,乃使冒顿质于月氏。冒顿既质于月氏,而头曼急击月氏。月氏欲杀冒顿,冒顿盗其善马,骑之亡归。头曼以为壮,令将万骑。冒顿乃作为鸣镝,习勒其骑射,令曰:“鸣镝所射而不悉射者,斩之。”行猎鸟兽,有不射鸣镝所射者,辄斩之。已而冒顿以鸣镝自射其善马,左右或不敢射者,冒顿立斩不射善马者。居顷之,复以鸣镝自射其爱妻,左右或颇恐,不敢射,冒顿又复斩之。居顷之,冒顿出猎,以鸣镝射单于善马,左右皆射之。于是冒顿知其左右皆可用。从其父单于头曼猎,以鸣镝射头曼,其左右亦皆随鸣镝而射杀单于头曼,遂尽诛其后母与弟及大臣不听从者。冒顿自立为单于。

关于其指挥信号“鸣镝”,裴骃《集解》:“《汉书音义》曰:‘镝,箭也,如今鸣箭也。’韦昭曰:‘矢镝俗,宽则随畜,因射猎禽兽为生业,急则人习战攻以侵伐,其天性也。其长兵则弓矢,短兵则刀。飞则鸣。’”司马贞《索隐》写道“:应劭云‘:韦昭云‘:矢镝飞则鸣。’”同一故事,《汉书》卷94上《匈奴传上》记载:冒顿令曰:“鸣镝所射而不悉射者斩。”《史记》所谓“行猎鸟兽,有不射鸣镝所射者,辄斩之”,《汉书》作“行猎兽,有不射鸣镝所射辄斩之”。

由此看来,所谓“行猎鸟兽”,“行猎兽”,“出猎”,“从……猎”等,都是匈奴贵族社会生活中的惯常场景。

四、匈奴“因射猎禽兽为生业”

班固写道:“(匈奴)其俗,宽则随畜田猎禽兽为生业,急则人习战攻以侵伐,其天性也。”所谓“宽”和“急”,应当是指民族关系之兵战情形。“随畜”同时“因射猎禽兽为生业”的说法,指出了匈奴经济传统“射猎禽兽”之重要。

《史记》其他篇章也数次说到“生业”。例如,《史记》卷28《封禅书》言李少君事迹:“人皆以为不治生业而饶给,又不知其何所人,愈信,争事之。”又《史记》卷57《绛侯周勃世家》:“勃以织薄曲为生。”司马贞《索隐》:“谓勃本以织蚕薄为生业也。”晁错曾经分析北边民族关系:

胡人衣食之业不着于地,其势易以扰乱边竟。何以明之?胡人食肉饮酪,衣皮毛,非有城郭田宅之归居,如飞鸟走兽于广野,美草甘水则止,草尽水竭则移。以是观之,往来转徙,时至时去,此胡人之生业,而中国之所以离南亩也。今使胡人数处转牧行猎于塞下,或当燕代,或当上郡、北地、陇西,以候备塞之卒,卒少则入。陛下不救,则边民绝望而有降敌之心;救之,少发则不足,多发,远县才至,则胡又已去。聚而不罢,为费甚大;罢之,则胡复入。如此连年,则中国贫苦而民不安矣。

“胡人”“美草甘水则止,草尽水竭则移”,所以“往来转徙,时至时去,此胡人之生业”。这是汉初人习言“生业”的实例。所谓“胡人之生业”,语近“胡人衣食之业”。晁错又指出:“今使胡人数处转牧行猎于塞下,或当燕代,或当上郡、北地、陇西”,则匈奴的“往来传徙”,是同时包括“转牧”和“行猎”两种“生业”形式的。应当注意,“转牧行猎”,“牧”与“猎”,都在运动中进行。草原民族的机动性,由此得以表现。

韩安国曾经言“匈奴”习性,也说过这样的话,提示人们其“畜牧”与“射猎”并重的情形:匈奴,轻疾悍亟之兵也,至如猋风,去如收电,畜牧为业,弧弓射猎,逐兽随草,居处无常,难得而制。

所谓“轻疾”,所谓“至如猋风,去如收电”,也强调其机动性。“弧弓射猎”,颜师古注:“以木曰弧,以角曰弓。”所谓“轻疾悍亟之兵也,至如猋风,去如收电”,强调其机动性之强。而“逐兽随草,居处无常,难得而制”之“逐兽随草”,“随草”言“畜牧”,“逐兽”言“射猎”。韩安国语,《新序·善谋下》作:“匈奴者,轻疾悍亟之兵也,畜牧为业,弧弓射猎,逐兽随草,居处无常,难得而制也。”对于“逐兽随草”,石光瑛有如下解释:“言人逐兽而居。兽之所至,人即随之,兽又随有草之地就牧。”石说“兽”,似即“畜”,即“随有草之地就牧”的畜牧对象。而韩安国下句说:“今使边郡久废耕织,以支胡之常事,其势不相权也。”曾国藩解释说:“胡射猎逐徙,以用兵为常。汉久废耕织,以用兵为变。以变而支常,故轻重不钧。”则理解“逐兽而居”是“射猎逐徙”,而并非“兽之所至,人即随之,兽又随有草之地就牧”。这种实际上的“逐畜而居”,应是对韩安国说的误解。

从正史文例看,通常所谓“逐兽”均指“射猎”捕杀野生动物。“逐兽”的“兽”,并非“随有草之地就牧”的“马、牛、羊”等驯养牲畜。《汉书·司马相如传上》:“靡鱼须之桡旃”,颜师古注:“以鱼须为旃柄,驱驰逐兽。”而“靡鱼须之桡旃”前句即言:“于是乎乃使剸诸之伦,手格此兽。”与“随有草之地就牧”的牲畜无关。《后汉书·班固传》:“尔乃盛娱游之壮观,奋大武乎上囿,因兹以威戎夸狄,耀威而讲事。”有“诏梁野而驱兽”句,李贤注:“梁野,巴、汉之人,其俗习于逐兽,故使其人驱之。”后世史书言“逐兽”,如《晋书》卷15《石勒载记下》“逐兽,马触木而死”;《魏书》卷64《张彝传》“周厉逐兽”;《旧唐书》卷92《魏元忠传》“譬之逐兽,弱者先擒,岂可舍必擒之弱兽,趋难敌之强兵”,卷166《元稹传》“纵追禽逐兽之乐”;《新唐书》卷119《白居易传》“逐兽于野,走马于路”,卷122《魏元忠传》“逐兽,弱者先禽”,卷124《姚崇传》“以呼鹰逐兽为乐”等,都是说“射猎”追杀野兽。

据《史记》卷110《匈奴列传》记载:“孝文后二年,使使遗匈奴书曰:‘皇帝敬问匈奴大单于无恙。使当户且渠雕渠难、郎中韩辽遗朕马二匹,已至,敬受。先帝制,长城以北引弓之国受令单于,长城以内冠带之室朕亦制之,使万民耕织,射猎衣食,父子毋离,臣主相安,俱无暴虐。’”这里说到的胡汉理想的经济秩序,“长城以内冠带之室”“万民耕织”,“长城以北引弓之国”“射猎衣食”,又以“射猎”对应“耕织”,明确以“射猎”作为匈奴基本“生业”,意义甚至超过“畜牧”。

“射猎”是匈奴主要经济形式之一。虽然有学者指出,“匈奴单于自头曼、冒顿之后,对狩猎都很重视。匈奴人射猎,不只以射鸟兽作为食品或娱乐,而且以之作为一种军事训练,一种严格的纪律的手段”。对于“匈奴人射猎”“狩猎”,又有“娱乐”以及“军事训练”“严格的纪律的手段”等解说,但是《史记》卷110《匈奴列传》所谓“儿能骑羊,引弓射鸟鼠;少长则射狐兔:用为食”,是明确强调了射猎取获“用为食”的基本意义的。通过考古发掘收获可知,“从漠北匈奴墓葬中普遍发现大量牲畜(马牛羊)骨骼证明,匈奴人的确是食畜肉的。所食不仅是家畜,而且从墓内还有鹿、野驴、鸟类等骨骼分析,同时也食野生动物,这正是匈奴人不仅从事畜牧、而且也从事狩猎的实物证明”。

草原民族善于“射猎”的记载,典型例证有“射雕者”故事。《史记》卷109《李将军列传》写道:

匈奴大入上郡,天子使中贵人从广勒习兵击匈奴。中贵人将骑数十纵,见匈奴三人,与战。三人还射,伤中贵人,杀其骑且尽。中贵人走广。广曰:“是必射雕者也。”广乃遂从百骑往驰三人。三人亡马步行,行数十里。广令其骑张左右翼,而广身自射彼三人者,杀其二人,生得一人,果匈奴射雕者也。

所谓“射雕者”,裴骃《集解》:“文颖曰:‘雕,鸟也,故使善射者射也。’”司马贞《索隐》:“案:服虔云‘雕,鹗也’。《说文》云‘似鹫,黑色,多子’。一名鹫,以其毛作矢羽。韦昭云‘鹗,一名雕也’。”《汉书》卷54《李广传》记述同一故事,颜师古注:“文颖曰:‘雕,鸟也,故使善射者射之。’师古曰:‘雕,大鸷鸟也,一名鹫,黑色,翮可以为箭羽……’”雕,即鹫,鹗,鸷,皆说高飞猛禽。《史记》卷41《勾践世家》所谓“鸷鸟之击”,言其飞行速度之快。《史记》卷47《孔子世家》:“有隼集于陈廷而死,楛矢贯之,石砮,矢长尺有咫。陈愍公使使问仲尼。仲尼曰:

‘隼来远矣,此肃慎之矢也。昔武王克商,通道九夷百蛮,使各以其方贿来贡,使无忘职业。于是肃慎贡楛矢石砮,长尺有咫。先王欲昭其令德,以肃慎矢分大姬,配虞胡公而封诸陈。分同姓以珍玉,展亲;分异姓以远职,使无忘服。故分陈以肃慎矢。’试求之故府,果得之。”也说草原民族射手技艺之强。裴骃《集解》引韦昭曰则言“隼,鸷鸟,今之鹗也。”

五、羌人与鲜卑人的“射猎”“生业”及其对汉边地的影响

马长寿曾经指出,“匈奴在冒顿领导下征服了北方的浑窳、屈射、丁零、鬲昆、薪犁等部落和部落联盟。这些部落和部落联盟大部分是以游牧和射猎为生的”。而历史文献记录中,确实可见羌史与鲜卑史的相关资料。《后汉书》卷87《西羌传》说羌人经济生活:“河湟间少五谷,多禽兽,以射猎为事……”鲜卑人“种众日多,田畜射猎不足给食”的记载,则说“射猎”是与“田畜”并列的基本“生业”形式。“射猎”,是与“游牧”同时发生作用的生存形式。北边民族“射猎为生”,是当时的生活史境况、生产史境况,也真实反映着当时北方草原荒漠地区的生态史境况。

鲜卑人的活动空间偏在东北。而羌人有活跃表现的“河湟间”则正当丝绸之路通过青海草原地方的方向。

边地经营“五谷”能力稍弱的民族这种偏重“射猎”的情形,明显影响到邻近草原民族的汉地。

《汉书》卷28下《地理志下》写道:“及安定、北地、上郡、西河,皆迫近戎狄,修习战备,高上气力,以射猎为先。”汉桓帝时,度辽将军陈龟上疏说边地形势:“今西州边鄙,土地塉埆,鞍马为居,射猎为业,男寡耕稼之利,女乏机杼之饶,守塞候望,悬命锋镝,闻急长驱,去不图反。”前引《后汉书》卷87《西羌传》曾说羌人“以射猎为事”。所谓“以射猎为先”,与“射猎为业”,“以射猎为事”,是可以对照理解的。

六、汉代北方草原野生动物分布及边地军人“猎兽”行为

据竺可桢通过长时段资料搜取并认真论证得出的判断,“在战国时期,气候比现在温暖得多”。“到了秦朝和前汉(公元前221—公元23年)气候继续温和。”“司马迁时亚热带植物的北界比现时推向北方。”“到东汉时代即公元之初,我国天气有趋于寒冷的趋势……”竺可桢所绘《五千年来中国温度变迁图》显示,秦至西汉时,平均气温较现今大约高1.5℃左右,东汉时平均气温较现今大约低0.7℃左右。平均气温上下摆动的幅度超过2℃。许多文献资料与考古收获相结合所提供的信息,可以为竺可桢的意见提供新的学术支持。气候条件也必然会对水资源和自然植被的形态产生影响。而这两方面的环境条件,均对野生动物的分布产生重要作用。

通过居延汉简资料可知,当时北边草原地带有比较适宜野生动物生存的自然条件。当时居延附近有“野橐佗”“野马”“野羊”活动,均见于明确的简例。悬泉置出土汉简可见“野骆……”简文,也值得注意。通过“鹿餔”“鹿蒲”简文可能是“鹿脯”误写可能的推测,大略可知当地很可能也有野生“鹿”的分布。居延大湾出土帛书,编号为乙附51的书信,可见以“小笥”盛装往长安“遗脯”的情形,其中包括“野羊脯”。这些信息,都说明野生动物充作边地军人食材的情形。悬泉置出土汉简所见“脯”以及与“粮”并列的“脯肉”,或许包括此类来自野生动物的肉类加工食品。

《汉书·西域传下》载录汉武帝轮台诏文字,其中有涉及西北边塞防务的内容:“今边塞未正,阑出不禁,障候长吏使卒猎兽,以皮肉为利,卒苦而烽火乏,失亦上集不得,后降者来,若捕生口虏,乃知之。”颜师古注:“言边塞有阑出逃亡之人,而主者不禁。又长吏利于皮肉,多使障候之卒猎兽,故令烽火有乏。又其人劳苦,因致奔亡,凡有此失。

皆不集于所上文书。”据赵翼说,“汉帝多自作诏”。汉武帝诏书文字,表示深切沉痛的自省,无疑是“自作”。其中涉及“边塞”基层军官“使卒猎兽,以皮肉为利,卒苦而烽火乏”,导致正常防务受到影响的情形,足见最高执政者对基层行政“奸邪”“得失”的明察。所谓“以皮肉为利”或说“利于皮肉”,指出“猎兽”行为并非仅仅满足食用这种直接的消费需求,而且将猎获品输入市场,取得商贸之“利”,也说明“猎兽”所得数量颇为可观。“边塞”“鄣候长吏”的贪婪使得“卒苦”或说“其人劳苦,因致奔亡”,反映当地野生动物资源相当充备。这一情形,作为丝绸之路交通史考察不宜忽略的生态条件的表现,有关注与说明的必要。

而所谓“塞下禽兽尽”体现的局部地方过度的人为开发导致严重资源枯竭与南匈奴“北归”的关系,对于汉代北边生态史与民族史研究,尤其可以提供重要的启示。

还应当注意到,匈奴“人习骑射”,作为军人的“胡骑”,据说“便兵善射,弓不空发,中必决眦”。在“射”的能力方面较中原人有明显的优长。以此技术强势“射猎”取食的典型史例,有堂邑父随从张骞西行的故事。张骞西使,经历十数年艰辛。“骞为人强力,宽大信人,蛮夷爱之。堂邑父故胡人,善射,穷急射禽兽给食。初,骞行时百余人,去十三岁,唯二人得还。”“故胡人”“堂邑父”以其“善射,穷急射禽兽给食”的“射猎”实践,成为“张骞凿空”历史性成功的得力助手。后来,“骞与胡妻及堂邑父俱亡归汉。汉拜骞为太中大夫,堂邑父为奉使君”。“奉使君”,司马贞《索隐》:“堂邑父之官号。”所谓“善射,穷急射禽兽给食”,是他作为张骞之草原民族合作者值得纪念的历史贡献。“胡人”适应草原生态环境,能够“射禽兽给食”的生存能力,由此在司马迁笔下得到明确的记录。

胡人“射猎”“塞下禽兽”,较汉王朝边塞军人“障候长吏使卒猎兽,以皮肉为利”情形,在技术层面必然的优胜,是不言而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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