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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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境、文化表达与当代价值:贵定县生态类碑刻研究

发布日期:2024-03-11    作者:谢凝桉;杨军昌     来源: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学报     点击:

摘要:我国古代碑刻,被誉为“刻在石头上的历史”,有着正史所缺的历史信息和地方性知识。地处清水江上游的贵定县保存着数以百计的古碑刻,其来源于该地各族民众对传统人地和谐观的思想表达、资源有效利用的经验总结以及传统农耕生计带来的深刻影响,其中的生态类碑刻蕴含着敬畏自然、尊重自然的生态伦理观,划界而治、封山育林的资源保护观以及重农贵耕、可持续发展的传统生计观,不仅有着贵定县各族民众在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的生态意识、生态伦理载述,而且保留了各个时期所形成的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生态环境保护的非制度性规定和行为史迹,对其发掘、整理与研究,既可从中窥视传统社会中贵定县一带的民族生态文化图景及其影响,又可开发和利用其中优秀的、科学的成分以服务于当下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

关键词:生态文化;生态碑刻;贵定县

“在碑碣、石壁上刻写、雕镌有文字、图案或宗教造像等,赋予其文化信息的石质载体谓之碑刻。”碑刻是我国重要的第一手史料,数量庞大、内容广泛、真实性强,是地方民族历史文化的重要体现。碑刻作为一种“刻在石头上的历史”,它承载信息、传达情感、表达思想,是研究一个民族地区历史文化不可替代的实物见证和不可或缺的文献资料。贵定县位于云贵高原东部,是清水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大小河流共计144条,森林覆盖率64.8%。多民族在此既交错杂居,又和谐聚居,主体民族主要为布依族、苗族,各民族间千百年来交往交流交融的社会实践塑造了多元的民族历史文化风貌,留下了数量众多的碑刻。其中,涉及水资源利用与管护、封山育林、景观培植以及合理利用资源的生态类碑刻有20余通,是贵定县各种民众在特定的地域环境、生计方式和文化习俗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观念意识、制度规范及其地方性知识鲜活呈现的存留形态,于古于今均有其积极的意义与价值,值得收集、整理与研究。

一、贵定县生态类碑刻的生境

贵定县秦时为黔中郡地;汉为且兰县地;宋时正式建城,名麦新;嘉泰初改称新添;元置葛蛮,洪武四年置新添长官司,万历三十六年贵州省申请设立贵定县,县址有所变化,但县名延续至今。复杂的建置沿革使得贵定县区域社会内部存在着官方与民间(布依族苗族等各个少数民族)两方力量群体的频繁互动,为各类解决社会纠纷的碑刻出现提供了社会基础。从区域环境来看,贵定县地处清水江流域上游,喀斯特地貌广布,明朝弘治、嘉靖年间的地方志中将贵定县自然环境描述为“四山排戟,一水萦纡。”万历年间更有“新添六景,宝山灵雾。翁渡横虹,干溪夜月,沙井甘泉,福寺晨钟,谷定飞涛”的地理形胜描摹。可见,直到明末清初,贵定县的自然风貌还较为原始,清雍正之后,大规模开辟“新疆”,以人工伐木、水利建设、农业发展等为代表,生态破坏随之加重,生态环境的脆弱性骤显。生态环境的优劣直接反映在“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少数民族生产生活的实践中,为适应生态环境的变化,维护山林、保护水源,一定数量生态类古碑刻的出现也就不足为奇了。

其一,传统人地和谐观的思想表达。贵定县少数民族乡民们建寨多隐匿在层层山峦之中,山、水、动植物等自然要素天然引发人们的思考,对立统一的规律在古语中早有描述,如阴与阳、天与地、昼与夜等“对子”,贾戎村《四围皆通》碑记载:“盖闻人生天地属阴阳,山恃水流关系重要”亦是在彰显阴阳相合、天地共生、昼夜转化等关乎山水关系的平衡理念。

随着对自然认识的深入,人们开始探寻人与自然的关系。人类学家泰勒提出“万物有灵论”,用来代表原始宗教中自然崇拜的一种表现形式。万物有灵信仰是在人类进化的特定时期和特殊阶段所产生的,布依族古歌中的“十二个太阳和月亮”;水族古歌对日月风雷的有灵化;侗族“万物有灵,万物同源”;苗族乡民认为“石大有鬼,树大有神”“我本是树,树即是我”的原初哲学,以及苗族枫木歌:“枫树生妹榜,枫树生妹留……榜留和水泡,游方十二天,成双十二夜,怀十二个蛋,生十二个宝”都是万物有灵观在少数民族思想观念上的清晰展现。枫木歌中的枫木还象征着苗族祖先,黄色的蛋则表示祖先姜央,保护山林与传承家族血脉在古歌中产生了紧密的联系,为人地和谐观奠定了思想基础。除此之外,人地关系是否和谐还关乎贤才挺生、寨场安居、积德行善等生活实践的具体细节,因此当地民众注重山林水土之培更甚。抱管乡《重修龙井碑叙》:“盖井养之无穷,实源泉之有本”;木姜寨《万古流芳》碑:“在天有井星,在地有井田”;把虎寨《护林碑》:“盖闻爱华者先护其根,导水者必滤其源。”可以看到,乡民们对保护山林水源具有远见卓识,其目的首先是为了物质生活和农事生产,而环境保护行为则是自发的。清乾隆时期,贵定县生态类碑刻数量在碑刻所存历史时期为最,据碑刻记载,这一时期频繁发生“乾旱”“越界砍薪”“山林砍败”“水源断流”等环境破坏现象,生态屏障破坏带来的负面影响间接地提高了乡民们自发的生态保护意识,因此以碑刻为媒介的保护生态类乡规民约大量出现。

其二,对资源有效利用的经验总结。早期人类社会生存,主要从自然中直接攥取生产资料,衣食住行皆取诸于自然。随着人类社会科学技术的发展,物质基础的日渐富足,“逢山开道,遇水架桥”,人们的居住环境得到极大地改善,居住空间得到前所未有的扩展。

人们的生活品质达到了新的高度,但自然村落中的乡民们并未因此丧失对自然的敬畏之心,在利用自然改善生活条件时,往往采取有节制的资源利用方式。唐代政治家陆贽《均节赋税恤百姓六条》曰:“取之有度,用之有节”。常年耕种的农民,总是遵循着二十四节气的规律进行农业生产,有气候谚语如:“人暴有气,风暴有雨”“人怕老来穷,禾怕午时风”“人黄有病,天黄有雨”等,做到“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对于幼年的动物以及正在生长期的树木不得轻易狩猎和砍伐;在获取某种珍稀的药草也提倡“取物不尽物”,这些都是适应自然并适度利用资源的方式。

在水资源利用方面,乡民们形成了兼顾利用与保护的生态理念。水井按功能分区,乡民们按需取水,这是卫生饮水、合理用水、自觉护水的重要措施。抱管乡有抱管龙井碑一通,四季涌泉,“安居此乡,历年已久,所赖以生活。”近年来,因“沙堆泥积,圮滥□□渐即倾圮。凡汲水澣濯,此往往临池病涉而嗟托是之無所也。”泥沙淤积,水井废弃,对乡民生活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在当地乡绅的倡导下,众寨人等量力捐助,“葺而新之”。清洁井底,净化水源,立下新规曰:“第一塘汲水,第二塘洗菜,第三塘洗衣洗布,第四塘洗污秽等件。每年淘井四次,每次两家,周而复始,以上数条各宜遵照,如违公罚。”从碑文看,每口井照其功能分类,以保证第一塘井水不受污染,又通过周期性的淘井清理淤泥保持清澈。对于几个塘口并列的井,则多修建排水沟,高度上从第一塘汲水的井依次递减,促使排污畅通,避免反向污染源头井水,以达到防污排污的目的。由此可见,乡民们长期的生活经验总结,巧妙的资源利用方式,充满了生态智慧。

其三,传统农耕生计的深刻影响。贵定县属滇桂黔石漠化集中连片地区,喀斯特地貌发育广泛,山连着山、石压着石头是制约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绿水青山的背后暗藏着一系列不利于生存发展的“病症”,总量有限、切割碎片的贫瘠薄土;交通建设困难的绵延山脉与崎岖地形;冲蚀严重、地表裸露的潜在石漠化威胁等。人地关系在各种不利因素中不断调整,人们将主观能动性与客观优势相结合,克服生存困境,在土地承载力明显不足的地形中养活了更多的人。但各族先民在深山中开拓、垦殖,依靠世代累积的经验,创造了独特的农耕文化,发明了一套应对自然环境的知识系统,为后代的生存繁衍做出了表率,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布依族有“水稻民族”之称,以灌溉农业为生,形成了一套水源合理分配和利用的规则。腊利梯田坐落于贵定县沿山镇石板村内的腊利布依村寨,是贵定县著名的田园景观之一。其海拔在1320米以上,气候温凉,山民们修建了820多亩梯田,依靠祖辈传承的水稻种植模式,利用当地丰沛的地下水与山涧泉水资源,生产出营养丰富、品质上乘的大米。梯田是农业耕作的重要发明,既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又有利于保持水土、保护生态。此外,刀耕火种作为一种旱地农业生产方式,也广泛存在于少数民族生产实践中。“刀耕”即用刀具砍伐森林、开辟土地;“火种”即砍伐的树木杂草焚烧后再进行种植,利用砍伐后焚烧留下的火灰作为养分有利于土壤的改良,同时以轮流长期休耕的方式保持土壤肥力,这是为适应贵州“山地为主,丘陵次之,平坝较少,水域更少”的自然地理环境发展起来的。在特定的历史发展时期,少数民族各种传统的农业耕作模式与自然存在着适应性特征,在几千年的发展过程中,已转化为具有可持续发展特征的生产模式。传统的农业生计模式是先民们在与自然和谐共处的过程中将直接经验转化成生态知识的重要媒介,因此是碑刻文献产生的生境之一。

二、贵定县生态类碑刻的文化表达

贵定县境内明代、清代、民国的各类古碑刻(包括保存完好和残缺的)共计124通。经笔者统计,清至民国的生态文化类古碑刻共计28通。这些碑刻以青石质为主,耐腐蚀、抗风化,整体保存尚好,形制上多以方首为主,内容较易识读。从碑刻立碑主体身份看,可将贵定县古碑刻分为官立型、民立型两类;从碑刻本身的类型来看,又可分为水文碑与林业碑两类。其中水文方面的碑刻共计17通,4通水渠碑,2通护河碑,而水井碑就占据了11通;时间上清代12通,而民国仅2通,其余3通不详;护林碑共计11通,清代9通,民国2通。总体来看,古碑刻多产自清王朝时期,共计21通。具体见表1:

传统农耕社会,凡水井、沟渠、山林等方面的管护均与村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又关乎家族与村寨的整体利益,因而多由村社组织自发捐资,竖碑立约。生态类碑刻民间立碑共22通。另外,也有少量官立型碑刻,作为国家法律等法规的衍生,它是国家法律权威在民间的形象代表之一。生态类官立碑刻共计6通。从其内容来看,贵定县生态类碑刻包含了敬畏自然、尊重自然的生态伦理观;划界而治、封山育林的资源保护观以及重农贵耕的传统生计观三个方面。

其一,敬畏自然、尊重自然的生态伦理观。贵定县生态类碑刻中的护林碑的设立与传统生态伦理观密切相关。事实上,种植风水林以维持收沙纳水的“风水”格局是少数民族地区生态伦理的表现形式之一,至今仍存在于民间的生态保护实践中。“风水林是人们受风水理论的影响,在路口、村后、庭院、坟墓周围等与风水有关的地方所植的林木。”各少数民族民众大都认为自家后山林木是否繁茂是关乎家族兴衰的“龙脉”,而保护“龙脉”实际就是保护水土,与现代提倡的环境保护、生态平衡的思想异曲同工。昌明镇秀河村龙塘湾《护林公约碑》,载“盖闻拥护后龙种植树木,关系一村之善事也。”因先年寨后二垄山“伐之尽尽,败之绝绝,任从斧斤展除以为美乎。”导致“众物之表里,皆尽废于斧斤者是也。”为保全“龙脉”,民国六年冬,全寨人“众踊跃协力,同倡转护成林,以垂碑为记,使辑熙于后来也。”诗曰:“蔽芾甘棠,勿剪勿伐。人所共好,众共乐之。”又如昌明镇都六贾戎村贾戎护林碑,记载“盖闻贤才挺生原关风水,而寨场盛衰亦关风水之培,岂可缓哉?”道光年间,“有独山州鄢姓来此开厂,得买后龙山树木,尽行砍伐,是年寨内多疾病,六畜又损伤,甚至屡遭回禄”严重破坏了村寨的风水,导致人畜不得安宁。为使村寨风水复原,经众议后乡民共同捐资,“求伊(独山州鄢姓)让出此山,退为众人风水山,伊亦慨然允诺,公议价银八两五钱,书有契据一纸,大小树木一并在内。”并划定界址,规定“迄今买封后,此山之柴不许人砍,即枯枝亦不准要,留备四时公用。至于青龙、白虎二山,俱有碑记此不复议。”“左青龙,右白虎,前朱雀,后玄武”是十分有利的风水格局,简单来说,居住选址的关键就在于山水环绕。树木砍伐殆尽,“青龙白虎”的格局,自然就被打破,在乡民看来,这关乎村寨、家族的存亡和兴衰,而碑约的约束则发挥了保护山林的作用,有力地维护了民间的生态格局。

山水格局的评价机制是古人在日常的生活中对自然进行长期细致观察的结果,是人们利用自然为人类服务的一种手段,其直接的目的是趋吉避凶、趋利避害,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观念,是朴素的生态伦理观。

其二,划界而治、封山育林的资源保护观。茶树是云雾山区的特色自然资源,云雾山为苗岭山脉主峰,临近乌江、沅江和盘江三江,依山傍水,常年云雾弥漫,土质适宜加之位于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带,十分适宜茶树的生长。至今仍生长着四人合抱,树冠高达40多米的千年野生茶树。保护茶树,不仅关乎古茶树的物种繁衍保护生物多样;而且关乎当地苗民的生计与经济发展。云雾镇鸟王村关口寨门口《鸟王地界碑》,记载了为护林而划定地界的相关内容。早在元明时期,云雾茶就已作为贡品进贡朝廷,但真正列入贡茶,有据可查,是乾隆五十五年(即公元1790年),都以此碑为证。尔后在嘉庆十年又立“贡茶地界碑”一块。

万古流芳

署贵阳府贵定县县事定番州正堂程为据禀给照事案。据□□方丈超等禀,称本年四月二十日接奉此钓札,因仰王苗民雷阿虎禀年久茶枯,仰□前往确查,据实禀覆。奉此约遵,前往临山踏勘,茶老焦枯,并无一株生发,实非苗民治枯捏禀情弊。缘奉札查迄禀明伏乞,查核、施行、上禀等情,据此查茶树,既俱枯坏并无出产□□,除此示外,合行给照,为此照给该苗民等遵守,嗣后该处年年贡茶定数,茶觔及其余所派之茶,准行停止,以免采办之累。如有差人以办茶为名,下乡滋扰者,许尔等指名禀究,须至照者,据呈□□□银四百二十两,收后发交殷实之户,生复再年购办该处贡茶。

乾隆五十五年四月 吉日立

嘉庆十八年,仰望贡茶碑记载苗民雷阿豆控告大平伐营生生员郑士品、兵民陈宗华越界砍伐苗民山林。附段落如下:

府宪亲查结文,行县票开仰县官惠查照来文事理,立即束装前诣,勘明该苗阿豆等四至界址,出示谕令,照界永远管业。□官山口四至以外官山,亦带同□处土司,勘明何处系官山,何处系属民地,定立界址,出示晓谕。嗣后设有砍伐柴薪,毋得越占苗寨地土,致啟事端,其苗民等赶场贸易之时,该营兵如敢欺凌滋扰,立即严办勿纵。

此碑的划地界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护茶树,

勤劳勇敢的苗民为保护祖上传承的茶叶,凭借智慧和谋略反抗封建王朝的统治并取得成功,一方面展现了英勇不屈的民族精神,也反映了中央王朝借助贡茶对地方的社会治理,对当地茶树种的延续和茶产业的兴盛凝聚了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

此外,森林对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价值亦是不可估量,梅曾亮《书棚民事》云:“未开发之山,土坚石固,草树茂密,腐叶积数年可二、三寸,每下雨,从树至叶,从叶至生,历石罅滴成泉,其下水也缓,又水下而土不随其下,水缓,故低田受之不为灾,而半月不雨,高田犹受其浸溉。”可见,森林在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减轻灾害等方面对农业发展的积极作用。同时,山林中蕴藏着丰富的、人类所需的物质资料,其生态和经济的双重效益,激发了保护林业的各种措施。

在民间得到广泛推行的封山育林、人工培植树木就是其中一个恢复自然林的策略。盘江镇红旗村清江八组太平寨有官立《太平寨护林碑》一通,记载了修筑此碑的始末。此碑原立于太平寨中,由于当地张氏祖上族中有识之士对山林的重视,也因有张氏对碑刻的重视,使得其留存至今,此碑现立于太平寨路口处。其碑文如下:

花翎四品衔知府用特授贵定县县正党斌 为出示严禁事案,据大坡寨、麦董、平堡、音寨、太平寨生民张德培、罗国藩、陈国香等,以毁木败山,恳请示谕,严禁等情一案到县,据此,查:种树乃本地之利,其事其易,其利甚薄,(奉送)大宪,严饬广栽,何等轸念民艰。广开生路,均应仰体此意,认真办理该生民等所禀,栽培新种护蓄,旧有不为,无见所请,示:禁砍伐自应照准。除此示外,合行严禁,为此示仰,各寨居民人等一体遵照。凡能种者务须实心培养,旧有者护蓄。有无知之徒,任意砍伐、散放牛马践踏,许生民等指名具禀,来辕以凭严拏(拿)究办,决不姑宽,各宜凛遵,切切勿违。特示!

右谕通知 义送碑石罗天禄

光绪三十二年润四月众寨公立告示

实贴太平寨 晓谕

从碑文可知,由于当地少数村民存在严重的乱砍乱伐、破坏山林和生态的行为,大坡寨、麦董、平堡、音寨、太平寨中的张德培、罗国藩、陈国香等具有较强护林意识的生民,向县府状告乱砍乱伐者,并禀明当地山林的破坏情况。几经调查与协商,最终由官府出面晓谕发布文告,宣布封山育林,不得随意无序伐木,如有违者,严究办理。官府明确强调了山林木材实为当地生民利益所系,而植树造林对于劳力和财力要求甚薄,故提议广泛栽种新种,以保民生。对于新树苗须悉心培养,对旧有树木则要厉行保护。就其颁布的意义来说,既保护了自然环境,造福子孙后代;又有流芳百世,承前启后之意。

其三,重农贵耕、可持续发展的传统生计观。清王朝时期一直延续着重农政策,为达到农业增产的目的,中央政府一方面对大江大河环境整治和水利建设十分鼓励。另一方面,对民间的沟渠、乙两肆。”同镇的谷兵村木姜布依族村寨《万古流名》碑记载“今人不知放牛马,洗衣洗菜,而践踏井水,其所不流者久矣。”水质的好坏关乎全寨人的身体健康和卫生安全,村内水源遭受污染以至近乎断流,为维持水井的正常功能,立碑号召全村以至邻村的取水者共同维护水源,保障农业发展。

水文碑和护林碑作为记事、立约的重要媒介,是地方生态变迁重要的研究史料,同时对于地方性生态特色的保护也有重要的实践价值。生态文化内容借助碑刻得以清晰的表达,碑刻文献载述的生态文化的价值可见一斑。

三、贵定县生态类碑刻遗产的当代价值及其实现路径

贵定县先民们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与环境共生共存,积累了诸多“位育”的经验,同时也萌发了基于经验之上的环境保护知识。“一个团体的生活方式是这团体对它处境的位育。位育是手段,生活是目的,文化是位育的设备和工具。”古碑刻中表达的生态文化内涵与实际的生态环境密切相关,正是环境适应造就了朴素的生态价值观,而生态价值观又反过来作用于环境,对生态环境起到保护的作用。古碑刻中朴素的生态保护观念以及民间传统的生态保护方法,在历代贵定县民族地区的生态保护实践中,有着重要的历史价值。

(一)当代价值分析

贵定县生态类碑刻是一种原生态的、淳朴的生态文化表述形式,蕴藏着实用的传统生态文化知识,与现代的生活态度和价值取向能够有效衔接。

其一,研究地方生态文化的第一手资料,进行生态教育的重要素材。在国家法律难以完全渗透并天然遭到民间排斥的少数民族村寨,古碑刻蕴含的生态观念,既因地制宜,又容易得到乡民们广泛的认可和遵从。碑刻文献讲述的是通俗的历史故事,既是经验亦是教训,蕴含着高效的生态教育方式。碑刻中叙述的前人经历,是当时当地具有象征意义的事件,通过阐述某时某地发生了何事及其影响,以达到对后人的教育。历史叙事能够激活大脑,通过叙事化的教导,潜移默化的影响人们的行为方式。昌明镇把虎寨乡规碑记载了一件春天偷盗树苗,夏天砍伐树木,秋冬放火烧山的恶性事件,此人毁山败林、目无王法,致使山林遭到毁灭性破坏。陈氏族人牵头议定:“村侧上下左右山之风水竹林,无论亲疏远近人等,禁止砍伐,抗者罚银三两,拿获红银八钱。”明确规定任何人都不能砍伐村寨风水山林,违者遭到惩治,拿获犯者亦可得到奖赏。此类碑约所叙述的事件大多具有典型性,短小精悍,立碑背景当事人皆知,在熟人交错的乡土社会,口头流传比文字传播更广,充满故事性的生态内容,无疑是进行生态教育的重要方式。

其二,生态环境维系的非正式制度性规范。乡规民约指的是地方自治的非制度性规范,是维护社会秩序和生态保护的重要手段,具有堪比法律的效力、权威性以及公信力,可视为一种“公罚”,它具有集体性和民主性,是民间重要的自治工具。碑刻规约作为生态事件发生时有效的遵照“法律”,还具有地方性和成文性。清代以前,乡规民约和习惯法多是口头流传,清代中叶以后,由于汉文化广泛传入民族地区,学汉语、习汉俗、写约为据、勒石立碑成为常态。

碑刻文献地点固定、标志性强,内容准确精炼、通俗易懂,大大增强了乡约传播的通达性。这样的非制度性规范在碑刻内容中多不胜数、不甚枚举。在护林碑方面,《贾戎护林碑》规定“若有砍乱要者,罚银二十两,逐出境外,见來报者,红银二两。若见不报,久后查出以为同情,亦照罚银之项。”在水文碑方面,谷兵护井碑记载“井边有人濯足,洗衣污秽,井泉尤神故沵。”经众寨人等商议,规定“今已后各人遵之莫违,倘有违犯者,罚钱乙千弍百文入公,若有牛、马、猪走至井边有人见者,罚钱乙千弍百文入公。”碑文中的“罚银”“逐出境外”甚至于“送官”等在民间的惩罚力度极强,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惩戒手段。乡约不单是刻在碑刻上的“死文字”,它合民意,聚民心,“虽为草野成规,亦与国家设法”,乡民们对其中的生活生存习俗有着强烈的认同表达。历史上各民族在与环境相依为命过程中形成的生态环境保护性习惯,可与国家法规强制力相衔接,只要合理运用,将会成为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广泛群众基础。习惯法的背后是民间千百年来塑造的道德规范,道德的枷锁往往比法律的铁链更束缚人。水文、林业碑刻之所以能够立碑成约,是贯穿于其中的乡民集体意识在发挥作用。

其三,农耕生计秩序维系的保障。贵定县千百年来形成的农耕生计模式与当地的自然生态环境表里相依、利害攸关,农耕的发展不仅是人类文化适应自然界的表现,更体现了人类对生态资源的高效整合和综合利用。人们逐渐认识到生态系统回归平衡的规律有迹可循,并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在保障农耕生计秩序的同时,维持青山绿水的状态。

精于农业耕作的老一辈人是生态文化知识的保存的重要来源,这些认识基于对许多世纪以来产生和传播的当地生态知识和生态实际的详细观察,包括对动植物、土壤、水流、森林等自然资源的分布、特征以及功用等等。布依族古歌《赛胡细妹造人烟》写道:“三四月间布响雷,下的是要竹签雨。六七月间布闷雷,下的是要分龙雨。”对雨水的细致观察有助于人们发现环境变化,确定这些变化的影响,然后制定相应的策略。农业灌溉方面,新巴镇司头寨《永远遵碑》制定大沟水班,规定“日夜轮流均讨……日水以日出为准,夜水以日入为则,对面交放,切勿乱规……各宜永心法古,按班期讨……倘再估霸余井,阻塞为私,并暗偷放班水,定禀赔纳等田差粮,猪一百斤,酒一百壶,言出法随,决不宽贷。”碑文的规定,保护的是以农业发展为基础的生产环境,村民们通常将自然视为一个由相互关联的元素结合在一起的紧密纠缠的网络,而不是一个离散的不相关的物体的集合。农业技术的发展几乎是基于对当地生态系统的深入了解,对生态系统越了解,就越能使农业发展获利。人们对生态的经验,最终的运用还是回到了农业实践当中,两者存在着密不可分的耦合关系,保护生态的目的还是要将自然财富回馈到人类的生存质量上。

(二)实现路径思考

贵定县碑刻文献研究为生态文化及其价值的阐发提供了一个微观性的视角。“人类长期生活在一定生态环境中,就会形成较为稳固地对事物的看法、思想和观念,进而形成具有地域特色的思想文化。”贵定县生态类古碑刻中的生态文化观念,在观念上是朴素、原始的;在现实中,却是普遍的、实用的。古碑刻承载着厚重的历史底蕴,是彰显和传承中华优秀生态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其一,对传统的生态文化思想取其精华,借鉴其优秀成分,有助于服务于当下的生态文明建设。近年来,随着对民族地区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加快,受政策安排、经济发展、工业拓展等影响,民族地区传统的生态文化观念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颠覆,并冠以封建迷信的色彩,其规范功能正在逐渐丧失。地区生态保护需要的是创新、环境友好的方式,古碑刻是生态文化的媒介,是一种容易理解和文化友好的手段。对碑刻的研究表明,它们不仅是有价值的民间智慧宝库,提供“事件的简洁描述”和描述社会“道德关注”,而且是嵌入其自然资源系统中的乡村世界观的代表。

其二,要发挥主观能动性,树立对传统生态文化的自信。民族生态文化是现代人生态文化自信的重要源泉,有利于促进生态景观的发展。“中华民族在几千年历史中创造和延续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文化自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政党对自身文化价值的充分肯定,对自身文化生命力的坚定信念。”贵定县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着文化不彰、自信不足、自觉不够的问题,“地无三里平”的地理条件、文化薄弱的历史误读、贫穷落后的固有认知,极大地限制了对自身文化的认同。事实上,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自然地理概况俨然成为贵州的优势,由劣转优、由弱变强,只有打破精神桎梏,才能树立坚定的生态文化自信。

其三,民族生态文化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力量,有助于促进地区特色产业的发展。“乡村振兴,关键是生态宜居。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推动乡村自然资本加快增值,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统一。”贵定县生存发展与生态保护的矛盾比较突出,并且生态保护得越好的农村地区,越容易出现“绿色困境”。因此,贵定县乡村振兴既需要国家政策的支持和引领,也需要民族地区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营造良好的人与自然和谐关系。乾嘉期间,云雾镇仰望村“贡茶”碑,作为贵州唯一记载了贡茶的碑记,蕴含着珍贵的生态文化价值。云雾贡茶代表的不仅是当地茶民长期以来形成的保护茶树的生态意识,同时作为一种独特民族文化,助推云雾山区地方经济发展、社会建设、文化传承。云雾茶凭借其悠久的历史底蕴、优良的树种,以及当地苗民传承下来的种茶、制茶技术而享誉盛名,形成了独特的茶文化,云雾镇因此被授予“贵州最美茶乡”的称号。贵定县充分抓住机遇,在云雾山区,以茶叶作为重要的生态产业,抓住绿色红利,一方面维持好绿水青山原始状态,另一方面带领一方百姓致富。事实证明,只有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才能真正发挥自然环境在经济发展上的优势。

四、结语

时至今日,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但实际的生态保护仍然面临诸多挑战和不利因素的影响。生态保护核心在人,在人的生态意识。我国历代碑刻,作为“同时文献”,被誉为“刻在石头上的历史”,有着正史所缺的生态信息和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知识。将民族碑刻中记载的制度性内容和实践经验充分吸收并作为资治素材,有益于增强人们的环保意识,树立生态自信,进而服务当下的环境保护、生态特色产业发展以及乡村振兴工作。地处清水江上游的贵定县县现保存着数以百计清朝到民国的古碑刻,是各族乡民在社会生产实践、历史文化积淀与民族情感表达等方面的载体,其来源于当地民众对传统人地和谐观的思想表达、对资源有效利用的经验总结以及传统农耕生计带来的深刻影响,不仅有着朴素而又科学的生态意识、生态伦理载述,留存了不少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生态环境保护的非制度性规定和行为史迹,而且在历史时期贵定县一带的民族地区的生态保护实践中,产生了重要的价值和影响,是清水江流域民族生态文化宝库的重要组成,探寻其中优秀科学的成分,以重塑人们的生态文化自信,增强人们的环保意识,并服务于当下的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特色产业发展工作,不失有其重要的现实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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