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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正义思想探析

发布日期:2024-03-11    作者:王骄阳     来源: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点击:

摘要:生态文明关乎人民福祉和国家未来,传承千年的中华文化蕴含着丰富的生态智慧,是我国古代哲学家在认识和改造自然的活动中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深刻探究。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深入挖掘中华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正义思想,探索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道路,有助于维护生态系统平衡和生物多样性,为我国可持续发展和世界人类文明作出应有的贡献。

关键词:传统文化;生态正义;生态思想

习近平指出,中华民族向来尊重自然、热爱自然,绵延五千多年的中华文明孕育着丰富的生态文化。传统生态智慧对推动当前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具有无可取代的重要意义,也为我国生态环境现代化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思想文化基础。

1中华传统文化中主流学派的生态思想

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十分重视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探讨和研究,在生产生活实践过程中,逐步形成了独具中国特色的传统生态思想文化,正如习近平所指出的:“中华文明积淀了丰富的生态智慧……中华传统文化的滋养,为当代中国开启了尊重自然、面向未来的智慧之门。”

1.1“天人合一”的自然整体思想

中国往往古代将人与自然的关系归结为“天人关系”。“天”是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也是儒家考察人与自然关系的重要标尺。儒家还将“天”“地”“人”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之上,肯定人与世界万物在本源上具有一致性。《周易》的六十四卦,每卦都由“天”“地”“人”三者共同组成,象征着天、地、人是共存的整体,都是必须要遵循的共同规律。

“天人合一”思想是儒家生态环境思想中最为核心的组成部分,它强调人的生命和自然万物的生命是统一的。先秦时期,孟子在探讨人性与天性的内在关系时认为在自然万物面前,人若想颐养天年,就必须乐知天命,顺应自然。人想要安居乐业,衣食无忧,就必须将天地万物视为本源,人类一切的活动均必须顺应自然。荀子提出“礼有三本”,即:“生之本”“类之本”“治之本”,并指出“天地者,生之本也”,认为天地万物是生命的本源,人类的生存发展需要依赖天地。西汉思想家董仲舒提出“天人感应”学说,认为天是自然万物的本源,世间一切事物的变化包括人的活动在内都是由天兴起的,肯定了天的至高无上性和自然规律的不可违性,强调天对人具有主导作用,进而指出人类活动必须要顺应天性和自然规律。宋代程颢、程颐两兄弟提出了“天人本无二,不必言合”的自然整体观,认为人和天地万物的本源都是气,肯定了人是自然界的组成部分。

儒家认为“人在天地之间,与万物同流”,人与万物都生存在天地之间的空间,同属一个整体,人类活动不能游离于天地之外,更不能凌驾于自然之上,人类始终生活在天地之间。早在几千年前,中国思想家便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达到了一定的高度,辩证地看待人与自然的关系对我国生态治理和维护生态正义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1.2“俭而有度”的绿色消费思想

中华民族节俭的传统美德,源于诸子百家对社会现象的探讨。贵族阶级的奢靡导致普通百姓食不果腹,由此提出了力求节俭反对奢侈的绿色消费思想。墨子根据消费观探究出了人与自然的关系,提出了消费节用观,认为人类应该珍惜民力和民财,合理适度地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自觉主动地维护生态平衡。早在几千年前,墨子就意识到自然资源有限性与人类消耗无限性之间的矛盾关系,多次强调衣食住行应当符合“节俭”原则,对当时因贵族阶级穷奢极欲,导致社会资源无限消耗的社会现象进行了严厉的抨击,并试图限制他们的奢侈浪费行为。墨子认为要“量腹而食,度身而衣”,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要根据自身食量的大小吃饭,比量自己的尺寸来穿衣,提倡人们一切从实际情况出发,对自己的吃穿住行要加以节制,强调节俭,反对奢靡浪费的消费观念。他还用“俭节则昌,淫佚则亡”来约束古代君王,认为君王不仅需要制定节用制度,当消费品满足民用之时就应立即停止生产,使天下的百姓各尽其能、各取所需,不做劳民伤财的事情。墨子从人类的消费行为中认识到只有合理适度地利用自然资源和社会物资,人类社会才能永续发展,同时,他也看到由于不同阶级的经济基础的不平等导致了在利用自然资源的过程中存在着不公平的现象,这对于当代中国推动绿色消费转型和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为长久地利用自然资源,中国古代思想家十分强调“俭而有度”的绿色消费思想。当前全球生态环境日益恶劣,与人类肆无忌惮、毫无节制的生产开发活动有着重要的关联,墨子的节用观主张人们合理适度的开发利用自然的思想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借鉴价值。

1.3“道法自然”的万物平等思想

早在春秋战国时期,以“老庄”为代表的道家学派便提出了一系列关于人与自然辩证统一的万物平等观,主张世间万事万物均是平等的存在。老子认为“道”是天地万物的本源,故提出了“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生态理念,“道”以“自然”为法则,涵盖了世间万物,认为人要始终遵守地的法则,地不能违背天的法则,天必须在道的法则下运转。世间万物同属一个整体,不能割裂其相互联系的纽带,人不但要热爱自己的生命,同时,也必须尊重自然界中其他物种的生命。庄子的《齐物论》中着重强调“齐物”这一观点。“齐物”即是“物齐”或者“‘物论’之齐”,把所有不同类别、不能性质等的一切物质或物种无差别地放于同等地位。“齐物”思想并不是否认事务之间的实质差异,而是在肯定个体差异性的基础之上,充分展现万物的各自价值。“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这句话是《齐物论》的点睛之笔,强调天地万物与人是同源共生的关系,人与自然万物都是宇宙的一部分,人不是独立存在于自然界之外的,人类生存所需要的物质基础都源于自然,人是不能离开自然万物的,若强行把人与天地隔开,那么,人类只能走向灭亡的道路。因此,人必须秉持万物平等的思想看待自然界中的一切物质或物种,只有这样,人类才能在宇宙自然的庇护下永续发展。

“道法自然”思想将天地万物归于自然界之中,要求人类在生产生活实践中,要尊重自然万物,它们与人类均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同时,要承认每个事物或物种都有其无可替代的重要价值。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道法自然”思想实现的重要前提,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法宝,是古代思想家生态智慧的集中体现。

2中华传统文化中蕴含的生态正义思想

中华传统生态文化中人与自然同生共源、平等共处的主张,是当代生态正义思想的文化基石。马克思、恩格斯针对资本主义工业发展产生的废气、废水等对自然环境造成的破坏,提出了“生态正义”。他们认为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工人阶级的生态权益遭受到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的重大侵害,主张所有人都平等地享有自然资源和获得更良好生存和发展的权利。人是自然界的产物,依靠自然资源而得以生存和发展,生态环境在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过程中具有基础性保障作用,生态正义思想主张每个人的行为都符合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的原则,符合保护环境、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可持续发展观。

2.1敬畏自然,人与自然共享公平生存权利

中华传统生态文化主张要尊重人与万物平等的生命价值和不同物种之间公平的生存权利,是我国生态正义思想的价值取向。回顾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化发展史,可以清晰地发现古代圣贤们所不断追寻和探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脚步,一路上所形成的生态思想,逐步演变成为当今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智慧。儒家所提倡的“天人合一”“仁民爱物”“取用有节”的思想是对生态正义思想的诠释,传递出了对一切生命同仁地“普世价值”。人与万物的联系是与生俱来不可割裂的,人与宇宙万物在本源上是统一的相互依赖的有机整体,人和物都是在天地之理、阴阳之气下所产生的,人是自然界中的一部分,人的生产生活均依赖于自然,因此,人必须敬畏自然,与自然万物共享公平的生存权利,进而才能实现人与自然的协调可持续发展。道家所主张的“道法自然”思想同样渗透着敬畏生命、关爱万物的人文情怀,要求直接化身于自然之中,自然无为才是人与自然和谐的关键所在。在老庄的生态思想中所体现出来的正义观不仅是强调要对生命保持敬畏和关切之心,要善待世间万物,同时,还体现了道家先贤要求人不能随意主宰万物生命的思想,世间万物都有其存在的价值,因此,人与自然万物都有着公平的生存权,只有做到与万物和谐相处,才能实现生态环境的永续发展。我国传统文化中所蕴含的敬畏自然、关爱生命等的生态思想在如今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仍有一定的助推价值,为我国实现生态现代化奠定了重要的思想文化基础。

2.2尊重自然,自觉维护自然界的生态平衡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世界万物都是普遍联系的。我国古代思想家在探究人与自然关系的时候提出要坚持适度的原则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更是提出了“以时禁发”的生态思想,根据不同的时节采取“禁”或者“发”的实践活动。“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者不失时,故五谷不绝而百姓有余食也。”古人认为在开发利用自然之时要按照规定的时节和自然规律进行,面对自然界的花草树木、鸟兽虫鱼等物种时,要顺应自然规律,不能过度砍伐和捕猎,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自然界生物种类的多样性。古代在野生动物捕猎方面也有明确的规定,严禁在动物怀子产卵期间捕猎,将家庭和社会伦理道德扩展到了自然万物,以“仁者爱人”的思想对待自然界。道家老子也提出要注重人与自然的平衡、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时要了解自然规律,顺应自然规律,坚持以万物生长为目标,实现生态系统平衡发展的价值追求。“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老子认为天下万物,芸芸众生,各自都应该回归到自己的根本。每个物种之间相互独立、各具特色,都会经历发生、发展、繁荣、衰落和灭亡的过程,并且所有的世物都是永恒存在、循环往复的,当它经历了一轮的生长、发展和灭亡之后,它又会重新回到最初的状态开始新一轮的变化。因此,在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时,人类必须要遵守自然变化发展的规律,不能以人类为中心肆意妄为,破坏生态系统的平衡。这些思想充分展现了遵循自然规律的重要性,对当代社会人们在生产生活中如何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提供了重要的借鉴价值。

2.3保护自然,主张人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

“天人合一”“仁民爱物”“道法自然”“取之有度,用之有节”……这些思想都体现出了古人主张人与自然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反对杀鸡取卵、竭泽而渔式地对生态环境进行掠夺性的开发和利用。早在西周时期,我国便已建立了生态资源的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制定自然环境管理的政策、法令和生态资源的日常管理、保护。古人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有着严格的限制,十分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严禁私自砍伐森林树木和捕杀野生动物,主张人与自然可持续发展。面对循环往复的生态系统,老子提出“知止知足”方能“不殆”,人是一种充满欲望的动物,面对自然界所提供的优渥的物质基础时就会变得贪婪,要将世间万物一切美好的东西都变为自己的囊中之物。道家认为人应该将自身的需求和自然的承受能力相结合,不能将自身过多的物欲赋予大自然,倘若不知“知止”,那么,在未来的某一天必然会遭受到大自然无情的报复。“知止知足”的思想蕴含着人与自然可持续发展的可能性,是一种人类道德行为的约束和生活价值的导向,旨在告知人类要打开格局,将眼光放于未来,只有今天的行为符合了自然发展规律才能换来明天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因此,古人将生态资源的管理和保护纳入了国家治理体系,通过立法、执法、守法的管理模式,引导人们树立对自然资源顺时取用的思维,约束人们灭绝种群、毁坏森林的不良行为。这对现代社会的人们如何正确处理生产生活中人与自然关系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为实现人与自然共生共荣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思想理论基础。

3中华传统文化中生态正义思想的时代价值

中华传统文化源远流长,蕴含着丰富的生态智慧,深入挖掘并总结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正义思想,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传统生态智慧。实现生态正义就意味着必须要放弃以往简单的粗放式的生产生活方式,调整原有的产业结构,转变为可持续的经济发展方式,改善当前恶劣的生态环境,走上符合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的道路,实现保护环境、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可持续发展。

3.1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

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这是习近平在党的二十大上作出的重要指示。在人类中心主义的影响下,面对吃饱穿暖等生存问题时,人的生存本能就会将生态保护思想抛之脑后。新中国成立之初,面对我国经济基础薄弱、资源利用率低等现实问题,我们国家首先考虑和解决人民的“生存保护”而非自然环境的“生态保护”,随着不断向自然索取和消耗各类资源,人与自然之间的平衡关系也随之发生着变化,进而引发了一些系列的生态危机和生态矛盾。中国传统文化中所强调的“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等生态智慧,旨在传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对于长期以来处于西方文明所倡导的控制自然、改造自然的以工业发展为中心的思想带来的对生态环境破坏与毁灭的后果具有重要的纠偏功能。地球是我们的家园,其自然资源是有限的,但人类追求欲望是无限的,二者之间的矛盾在警示着我们,无论身处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无论是什么种族、民族或者肤色,只要我们生存在世界一天,我们就与自然万物一样依赖于地球空间而得以生存,我们与自然界是共生、共存、共荣的整体关系。因此,在全面建设生态文明的过程中,不仅需要中国人秉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理念,全球各国人民都需携手共进,树立一致的发展理念,共同推动全球的生态文明建设,只有这样,人类的发展才能经久不衰。

3.2转变消费理念,助推绿色发展

加快现代化消费理念和消费方式的变革,以绿色消费理念助推绿色经济发展,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法宝之一。传统文化中所提倡的“俭而有度”的消费理念是当今社会人们依旧需要遵循和推崇的绿色消费理念。长期以来,我国都处于片面追求GDP增长速度的泥潭中,大量消耗自然资源,过度开发自然环境,忽视了人们不合理的消费需求。当人类生产活动所消耗的资源远远超过地球所能承载的重量时,便出现了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生物多样性锐减等环境问题和埃博拉病毒、新型冠状病毒等生存危机,使得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面临严峻的挑战。马克思曾在《资本论》中列举了大量的案例来揭示过度的工业生产带来的是“位于城市中最糟糕的区域里的个人住宅……就成为百病丛生的根源”和“即使是真正的工厂也缺乏保障工人安全、舒适和健康的一切措施”,工人过早死亡和职业病发病率上升等成了普遍的民生问题,马克思认为工人阶级要摆脱这样的生存和生活危机,过上“属人的生活”就必须实现最高层次的自然主义和人道主义完全统一的“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的共产主义。在新的方针政策指引下,我国高质量的经济发展模式已经逐渐取代了以往一味追求经济高速增长的不合理的发展模式。如今,我们已步入到了消费需求持续增长和结构不断升级的新发展阶段,因此,转变人们的消费观念、心理和方式对全面落实绿色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3.3推动生态环境的法治化治理

马克思的生态正义思想始终把处于一定社会关系的人作为出发点和归宿。因此,不断完善生态法律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引导和规范人们正确处理在经济社会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习近平指出,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多同体制不健全、制度不严格、法治不严密、执行不到位、惩处不得力有关。随着我国社会的高速发展,人们对生态问题的关注已经到达了前所未有的新高度。2018年在第五次宪法修改中,首次将“生态文明”写入宪法,让生态治理和环境保护走上了法治化的道路,充分体现了国家对生态文明的重视。但目前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督的法律法规还很少,一些领域甚至存在着法律空白,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某些生态破坏行为得到了放任。因此,必须加快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明确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的职责,落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解决生态环境保护在体制机制方面职能交叉重复、管理者和所有者区分不明确的问题。在制定法律法规制定时,应充分听取民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态权益。此外,应挖掘和传承中华传统文化中的生态理念,加强公民的生态法治教育,提升全民的生态文明素养。可以利用各种新媒体平台宣传生态保护知识,推广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公民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

3.4建设现代化的生态文明社会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生态文明成了人类文明发展的高级阶段,与其他文明同等重要,全面建设现代化的生态文明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步入新时代的必然要求。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是实现生态系统的动态平衡和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进而维护人类长久发展的整体利益,因此,必须倡导绿色发展理念,从源头上消除可能导致生态环境恶化的不良因素。在每年统计和考核国内生产总值的过程中,应将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的指标纳入经济发展的评价体系。在政治制度的构建和生态文化传播的过程中,各级政府要建立完善的生态环境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生态立法时效性和执法有效性,对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部门和个人采取环境违法责任终身追究制度,预防部门或个人为追求短期利益和政绩而采取对生态环境具有破坏或污染性质的决策部署。建设生态文明社会的内在要求就是要实现生态正义。生态正义是以人与自然的关系为基础,人与人之间享有平等的生态权益。在生产生活的实践活动中,人类在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系统平衡的前提下,才拥有合理开发生态资源的权利和自由,才会实现生态资源的共享、人与人之间的生态权益平等,只有充分解决人与人、社会、自然之间的矛盾,才能建设现代化的生态文明社会,构筑起一道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繁荣的生态屏障。

4结束语

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新高度,并将其纳入了国家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中。习近平多次强调生态文明建设应当充分借鉴和发扬中华传统生态文化。中华传统文化中所蕴含的生态思想为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解决当前生态压力和发展困境提供了强有力的文化支撑。步入社会主义建设的关键时期,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挖掘、系统梳理中华传统文化中所蕴含的高瞻远瞩的生态智慧对当代环境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启示和价值,推动中国生态文明思想走向国际,为世界生态治理和人类永续发展提供中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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