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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命运共同体视野下中国本土生态智慧的理念表达与实践路径

发布日期:2023-03-24    作者:杜香玉;周 琼     来源:云南社会科学     点击:

摘要:“逆全球化”思潮使基于共同理念的全球生态治理策略出现“休克式”失效,推动了本土与传统生态理念的回归,中国本土传统的“天人合一”“仁爱万物”“以时发禁”等生态整体保护、生态和谐伦理、生态适时管理等理念,逐步得到国际环保社会的肯定与认同,是中国生态文明全球化进程中更应该被重视的理念,也是增强中国国际生态话语权、促进生态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实践转化的较好表达方式。在区域合作基础上拓宽全球生态治理合作路径,加强跨境生物多样性保护并建立生态屏障,健全全球生物入侵联合防控及监督机制,既是解决全球生态危机、推动全球生态治理的基础理论,也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践路径。

关键词:生态智慧;生态命运共同体;生态治理;逆全球化

全球生态危机的凸显,引发各国政府及民间的全球性生态关注与不同类型的应对行动,人与自然的紧张关系及解决路径趋向多元化。2019年底暴发的全球性新冠肺炎疫情及相关生态灾难与原因,更引发了人与自然关系及走向问题的全球性争议及深层思考,进一步反思人与自然的未来,在“生态命运共同体”理念下,共同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及其制度、措施的建设进程。中国生态危机及环境问题极具代表性,正在进行的生态恢复路径及相关的实践探索备受关注,传统生态智慧的当代实践价值,值得再挖掘、再提升,更好地为全球生态治理贡献中国智慧,提供中国方案及经验。反思全球生态危机,系统总结“逆全球化”思潮下中国本土生态智慧的共识性理念表达,在生态命运共同体理念下,再思考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论价值及时代意义,探索区域与全球生态治理与修复的解决路径,以裨益于中国生态文明理念及实践的全球化进程。


一、全球环境危机背景下中国传统生态保护思想的重要性

人类自以为已经成为自然生态系统的主宰,可以肆意掠夺自然资源,不加节制地排放各种污染物,区域生态系统严重失衡,生态危机此起彼伏,对整体生态系统造成了极大冲击及影响。全球生态系统是个彼此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有可能成为牵动全局的爆点。区域与整体是一个相互转化、制约的因果链条。

全球生态危机并不突出时,对于区域造成的生态影响并不突出,但所有区域的生态问题不断累加,将造成从量到质的整体生态危机;而全球性的、不同类型的生态危机,对区域生态的影响力则是从质的变化引发的更为庞大的量级性变化。“生态危机绝不仅是威胁破坏地的环境,各地环境都与邻近区域,与全国、全球环境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区域生态链环破坏往往会导致全国、全球的生态恶变”。

当前正是区域与全球性生态危机日渐加剧、生态灾难不断呈现的时代。2019年下半年至2020年以来,蔓延全球且至今持续不停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被认为是全球生态灾难的特殊体现方式,其原因引起了人们对人与自然关系的重新反思。2019年9月开始暴发的澳洲森林火灾,导致当地生物多样性遭受严重破坏,对当地森林生态系统也造成了严重影响,生态链断裂,生态系统失衡,许多植物、微生物等在此次火灾中灭绝。此次火灾的原因之一,是澳洲气候已发生极大变迁,南部持续干旱,降雨偏少,气温最高可达48.9°,形成一触即燃的易燃状态,小型火灾频繁,最终酿成举世瞩目、持续时间长、波击范围巨大的灾难。2020年2月东非暴发蝗灾,蝗虫逐渐飞过红海进入欧洲和亚洲,又蔓延至伊朗、阿曼、巴基斯坦和印度,严重危害全球粮食安全,沙漠蝗灾既与异常气候变化有关,也是森林植被的大面积破坏后引发的气候异常变化、土壤裸露,以及由此引发的土地荒漠化有关,这些为蝗虫提供了更易繁殖生长的场所,必然的是,这些灾难与全球生态系统的整体变化密切相关。

又如,全球气候变暖是在人类不断推动之下而导致的生态灾难,对区域生态造成了严重影响,更以不同的生态危机表现出来。其诱因也是多种多样,如人为过度开发导致热带雨林面积减少,影响热带季风,难以形成降雨条件,造成区域性干旱,2009—2013年持续5年的西南大旱也是云南及东南亚地区热带雨林大面积毁灭引发的生态危机导致的结果。此外,还有一些微生物由于自然或人为破坏了其生存的环境,为寻找寄体而肆意传播,使防治难度加大。2019年12月至今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的流行与传播是一次全球性的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反映了全球生态危机向极端化方向发展,这种极端化的发展超出了人类的预期以及当前的应对手段,给人与自然的关系敲响了新的警钟。

随着区域与全球性生态危机的加剧,迫使人们一次次反思人与自然关系,“生态命运共同体”理念应运而生。面对各种威胁人类生存及发展的生态灾难,包括人在内的各种生物、微生物都无法幸免于难,任何国家、地区、民族都不可能置身事外,协调区域生态与整体生态之间的动态平衡关系,才能维护全球生态安全。人与自然作为一个有机统一、相互影响的整体,人绝对不可能脱离自然而存在,与自然同处于一个生态系统之中,是命运相连的共同体——“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如果想要继续生存,必须与自然同呼吸、共命运”,共识性的全球生态理念逐渐成为人们的共识,也成为全球生态治理的引领性理念。

美国地理学家段义孚认为,中国在过去有一些很好的保护理念,但是它们在很大程度上被忽略了。美国环境史学家唐纳德·沃斯特认为“构建生态文明时,我们所意味的必须是创造一种对待地球的新伦理,一种可以适用于全世界的新伦理:其基础将是对自然的更多尊重,在使用这个脆弱行星的更多谨慎,以及一种地球是我们的共同家园,事实上我们唯一家园的普遍认知。”应当进一步凝练、总结生态命运共同体理念下的中国本土生态智慧,这些智慧不仅适用于中国,也可以推广至世界各国,更是推动全球生态治理的参与引领性理念之一。


二、中国本土生态智慧形成的共识性理念表达

(一)“天人合一”的生态整体保护智慧

中国古代“天人合一”的生态整体保护智慧是人与自然关系的核心内涵,更是中国传统哲学的最高思想表达,强调人与自然的整体性,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周易》中最早阐述“天人合一”观念,《周易·序卦》中说:“有天地,然后万物生焉;有万物,然后有男女。”人与万物都因天地而生,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与自然是紧密相联的有机统一体。儒家孔子在《论语·阳货》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即认为,自然是世间万物的本源,自然界中的所有生命都是在一个共同体之中,四季周而复始、万物生长都要遵循自然规律。道家老子在《老子·道经》提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即“道”是万物之本原,天、地、人的高度总结揭示了整个宇宙的生命规律,人必须遵循自然规律、顺应自然。宋朝程颢在《二程粹言·论道》说:“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莫非我也”,强调包括人在内的天地万物同出一体,共生共存、相互协调。

“天人合一”生态整体保护智慧的理念得到一些西方学者的肯定与认同。西方的天人对立思想曾经一度引发严重的生态危机,“天人合一”的生态整体保护智慧对西方生态观产生了一定影响。20世纪初,德国社会哲学家赫尔曼·凯泽林认为:“在对于自然的控制方面,我们欧洲人远远跑在中国人的前头,但是作为自然的意识的一部分的生命却迄今在中国找到了最高的表现。”比利时物理学家普里戈金认为:“中国文明对人类、社会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有着深刻的理解”,“中国的思想对于那些想扩大西方科学的范围和意义的哲学家和科学家来说:始终是个启迪的源泉”。德国汉学家卜松山认为在环境危机和生态平衡受到严重破坏的情况下,强调儒家的“天人合一”思想不仅可以弥补西方思想的局限,还能够避免人类在危险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也许很多被认为是具有超越民族界限的价值和现实意义的理念及巨举措,在今日具有不可忽视的世界性意义。

很多西方学者尤其是环保组织,均充分肯定了中国传统文化甚至“天人合一”的生态整体保护智慧在西方甚至全球生态治理中具有参与引领性作用,并对解决或应对当前诸多生态危机具有重要现实意义,这意味着“天人合一”的生态整体保护智慧并非仅是适用于中国,而是可以推向全球的一种共识性理念。

(二)“仁爱万物”的生态和谐伦理智慧

中国古代“仁爱万物”的生态和谐伦理智慧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共存以及世间万物的平等性。儒家孔子提出“尊重生命、仁爱万物”的主张,《礼记·曲礼》说:“国君春田不围泽,大夫不掩群,士不取麛卵。”孟子将孔子所提的“仁爱”的范围从人扩展到万物,将人性关怀推广到整个生态系统之中,将自然纳入到道德规范之中,以生态道德规范来约束人类开发自然资源的行为,倡导仁爱万物,尊重自然和保护自然。

《孟子·尽心》说:“君子之于物也,爱之而弗仁;于民也,仁之而弗亲。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奠定了儒家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生态伦理学基础。明代王阳明进一步发展了仁者的思想,《王阳明集》中说:“草木犹有生意者也,见瓦石之毁坏而必有顾惜之心焉,是其仁之与瓦石而为一体也;是其一体之仁也。”这种“一体之仁”的观念是人对天地万物的一种生态保护责任与意识。道家坚持自然无为、无为而治的原则,主张天地万物的运行自有其规律与秩序,不需要过多的人为干预,人们在利用自然资源时要尊重自然、保护自然,不能肆意地破坏自然,随意剥夺自然万物的生存权利。佛教主张众生平等、慈悲为怀、泽被草木的思想,肯定人与自然都有其存在的价值,地位平等,人应尊重自然界中一切生命。

西方生态伦理观发端于20世纪,其核心内涵与中国“仁爱万物”生态和谐伦理智慧相呼应。1923年,法国思想家施韦兹提出“尊重生命”,认为人与万物之间是平等的,道德行为不仅仅适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同样适用于人与生命,人与自然。英国生物学家辛格为代表的生物中心主义生态伦理观,主张自然万物有其自身的权利,“所有动物都是平等的”。美国环境保护主义者利奥波德提出了“土地伦理”,即“土地道德是要把人类在共同体中以征服者的面目出现的角色,变成这个共同体中的平等的一员和公民。它暗含着对每个成员的尊敬,也包括对这个共同体本身的尊重”。美国环境学家罗尔斯顿将自然归结为一个“生命共同体”,强调生态整体观,他认为吸取东方智慧尤其是中国传统文化,可以部分提高西方人的伦理水平。

世界各国的环境学家、生态专家对“仁爱万物”的生态和谐伦理智慧及其价值的认同,无疑是逆全球化背景下应对全球生态危机较好的反省性思考的结果。这个理念的核心,应是囊括人类社会以及以外的生物、非生物甚至地球及整体宇宙,人类应以平等、共生、和谐的原则来处理相互之间的关系,最终形成一种更为宏大的生态伦理智慧。这一智慧不仅是中西方普遍适用的生态理念,更是推动生态文明全球化,构建生态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引领性理念。

(三)“以时禁发”的生态适时管理智慧

中国古代“以时禁发”的生态适时管理智慧是一种从官方政策法规到民间乡规民约、习惯法等层面保护、监督、管理自然资源的制度性、规范性、法治性的智慧。

就官方层面来看,先秦时期的月令之中具有丰富的保护自然资源的思想,《礼记·月令》记载:“禁止伐木;毋覆巢,毋杀孩虫、胎夭、飞鸟,毋麛毋卵。”这一思想成为后世古代生态管理的重要举措。春秋时期就制定了一系列保护生态环境的相关政策,管仲尤为关注自然资源管理和保护的重要性,提出了“以时禁发”的思想。《管子·八观》说:“山林虽近,草水更美,禁发必有时”,主张人们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时,应当顺应自然规律,遵循时节秩序。此外,还颁布了严酷的封山禁令,《管子·地数》记载:“苟山之见荣者,谨封而为禁。有动封山者,罪死而不赦。有犯令者,左足人,左足断;右足人,右足断。”战国时期,荀子在《荀子·王制》说:“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者不失时,故五谷不绝,而百姓有余食也。”强调要尊重自然规律,顺应四时秩序,指导百姓的农事生产活动要根据自然节律合理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

就民间层面来看,基层民众在与自然相处过程中形成了丰富的生态适时管理思想,主要体现在民众保护水源、森林、动物等自然资源的行为规范之中,并衍生了诸多民间法、乡规民约、习惯法等。皖南祁门县文堂村山林资源丰富,世代坚持祖坟山、水口林、护风林以及新生毛竹林严禁砍伐的规定。此外,少数民族还有诸多约定俗成的民间习惯规范,大多传承至今,如清水江流域的苗侗民间法,有诸多关于封山育林、风水保护、农田水利保护、经济林和用材林保护等方面的规约,并具有相应的奖惩措施,成为当地民众共同遵守的规范,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和执行力。

中国早期产生“以时发禁”的生态管理观念是调节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平衡的重要理念,西方一些学者也提出了相似的观念,美国管理思想家德鲁克认为,人类应树立自觉的生态调节意识,并肩负生态调节责任,人与自然实现自觉协调、共生共荣、合理进化,也只有人类肩负相关生态调节的责任是高度自觉的、整体的、全面的,才符合生态规律以及自然智慧的演化。

中国丰富的传统生态智慧的传承与发展,为寻求一种共识性的全球生态理念提供了可能,应将具有中国特色且属于共识性的生态智慧推广到全球,以生态命运共同体理念参与引领全球生态治理。这种理念的构建及实践,是当代生态文明推向全球过程中必须正视和实施的,更是不分国家、地区,也不分民族、宗教的人群应该具备且共同遵守的理念,有利于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


三、中国本土生态智慧的区域与全球实践路径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诸多生态智慧的理念表达从全人类的角度阐述了人与自然的关系,为解决当前生态危机提供了思路,将会成为指导区域与全球生态治理的重要理念。

(一)“生态整体保护智慧”理念下区域与全球环境治理的合作

生态安全问题不是一个国家甚至一个区域发展所面临的问题,而是“全球同此凉热”。由于环境的无界性,解决全球生态危机需要多个国家共同努力、共同协商、共同发展,只有保证区域生态平衡才能更好维护全球生态系统平衡,进而取得区域的良性发展。各个国家、区域的官方、民间、学界等不同层面都已经提出了诸多生态治理解决方案,但并未彻底解决以往生态问题,或者短期内得到解决,但又反复出现,其根源在于生态理念的差异。“生态整体保护智慧”这一共识性的理念表达为区域合作基础上的全球环境治理提供了可行路径。

第一,“生态整体保护智慧”理念下的区域环境治理合作,是“逆全球化”思潮下的极佳实践路径之一。当前,全球不确定风险越来越大,中国政府、学界都在极力提倡文化自信,传承与保护各民族优秀传统生态文化,进行现代化创新及转化,为区域(本土)生态治理提供了先行理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等基于中国本土生态智慧的理念表达,指导并推动了当前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在全球生态治理过程中是具有重要作用的。

从现代意义上讲,中国古代虽然并未从全球性层面出发开展生态治理合作,但古人的价值取向中已经形成了“天人合一”的生态整体保护智慧,即世间万物处于有机统一的整体生态之中,人们在开发利用自然过程中要树立生态整体保护理念,注重区域之间的生态系统保护的整体性、协同性。这一理念普遍适用于区域生态治理,通过加强各地区、各国家、各区域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在共同理念的指导下,以生态保护优先,转变以往片面追求经济发展的价值取向,在开发利用资源过程中注重人与自然关系的综合性、整体性考量。

“一带一路”是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指导下中国所倡导的一种区域生态治理策略,凸显环境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顺应了全球生态演化的趋势和潮流。“一带一路”建设中,中国日益重视将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理念及实践贯穿到互联互通的各环节和全过程之中,推动“一带一路”生态共同体建设,更是彰显中国引领沿线绿色发展、化解生态环保问题的大国担当。这一生态实践是从整体性视角考虑全球环境治理而开展跨国界、跨区域的生态治理合作路径。

目前,中国已经与100多个国家联合开展生态环保交流与合作,与6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签署近150项合作文件,与多个国家、国际或区域组织建立合作机制,打造合作平台,形成了高层次、多渠道、宽领域的全球合作局面。2017年5月,原环境保护部发布了《“一带一路”生态环境保护合作规划》,这一规划有利于促进沿线国家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推动沿线国家跨越传统发展路径,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最大限度减少生态环境影响,实现区域经济绿色转型。2018年,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为非洲实施50个绿色发展和生态环保援助项目等,为非洲国家环境治理做出中国担当。

同时,生态环境部已与共建国家和国际组织签署近50份双边和多边生态环境合作文件,并与中外合作伙伴共同发起成立了“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另外继续推动区域环境保护国际合作平台建设,还与有关国家共同实施“一带一路”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计划,提高“一带一路”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能力,促进《巴黎协定》的落实。在澜湄合作中,中国与越南、老挝和柬埔寨这3个澜湄区域国家分别明确构建中越命运共同体、中老命运共同体和中柬命运共同体,通过命运共同体构建推动澜湄区域的生态治理合作,塑造该区域的生态命共同体理念,维护该区域的生态安全。这一系列的区域之间的生态合作,有利于形成共同的价值导向,推动生态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全球化。

然而,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可能会使“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澜湄区域等生态环保合作这一区域生态治理策略出现短暂的停滞,各地区、各国、各区域的生态合作仍旧需要依托区域之间的生态环保合作,形成共识性的价值导向,推动全球生态治理体系的构建。这需要坚守共识性理念,进一步加强区域之间的生态合作,建立健全区域之间的共治、共赢、共享机制,以个别区域带动多个区域,引导不同区域形成绿色发展方式,通过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发展生态产业、加大生态修复力度、推广绿色消费,维护区域生态平衡。

第二,在区域合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全球环境治理合作,才能由点及面、从少到多地推进全球生态的根本性好转,在“全球化”及“逆全球化”之间,避免极端理念及举措。20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性的政府机构、非政府机构等组成的综合性、专门性全球环境保护合作的各种组织相继成立,如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全球环境基金(GEF)、国际湖泊环境委员会等,这些机构、组织的建立有利于统筹全球环境治理。但随着当前全球化格局的转变,以往全球生态治理合作存在的弊端,还需形成全球各国之间的共识理念、协同治理、长效联盟、保障制度等,拓宽今后全球生态治理合作路径。

一是全球生态治理合作应当在地区与地区、国家与国家、区域与区域之间合作的基础上寻求共治共建共享的引领性理念;“天人合一”的生态整体保护智慧是经过千百年沉淀并得到西方肯定与认可的生态命运共同体理念之一。这一理念的形成与推广有助于推动全球环境治理合作,强调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原则,在开发利用自然过程中真正尊重自然、保护自然,抛却传统以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为最高目标的发展思路,综合统筹各国、各区域之间的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以及自然资源价值,积极探索各国普遍认同的全球生态治理路径。

二是全球生态治理合作需要坚持权责对等、公平公正的原则,共同协商解决好各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再分配;针对全球公共资源而言,环境气候是人类社会唯一一块“世界公地”,环境恶化带来的全球气候变暖问题日益突出,亟待需要确定全球性碳排放标准,建立健全碳排放的限度、惩罚、付费等制度,以此约束各国的生态环境破坏行为。

三是签订相关国际环境保护公约,如联合国制定了《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京都议定书》《生物多样性公约》《哥本哈根协定》等国际性环保公约,但还需制定诸多生态保护公约,并成立政策性专门机构,督促各国执行公约,履行保护全球生态的责任。

四是应成立全球性生态治理的仲裁机构,严格规范、约束各国行为,使世界各国更好地参与到全球生态治理之中。全球生态治理合作就是要实现“天人合一”,建立生态命运共同体,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

(二)“生态和谐伦理智慧”理念下加强跨境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建立生态屏障

近年来,全球生物多样性危机日益突出,由于人类的无序开发进一步加剧了生物灾害的频发以及本土物种的消失。比如中国西南以及东南亚地区的热带雨林因大规模种植橡胶、桉树等经济作物而遭到大面积破坏,造成森林生态系统的破碎化,严重阻碍了物种之间的基因交流,部分珍贵和特有的农作物、林木、花卉、畜、禽、鱼等种质资源流失严重,一些地方传统和稀有品种资源丧失。在人与自然关系的调和中,物种危机是必须关注和重视的生态问题,这一问题的出现一定程度上是源于生态道德的缺失,因此,“仁爱万物”的生态和谐伦理智慧应当进行普及与推广,使其成为跨境生物多样性保护过程中的一种价值导向;生态和谐伦理智慧强调世间万物的平等性,万物都有其生存的权利,这一智慧是指导、加强跨境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理念。中国西南地区的诸多少数民族与东南亚民族的传统文化极为相似,如一些跨境民族甚至是同根同源,生产生活、饮食习惯、宗教信仰等都有其共性,这有利于将“仁爱万物”的生态和谐伦理智慧推广至周边国家,如东南亚、南亚区域,得到其肯定与认可,有助于跨区域之间树立具有共识性的跨境生物多样性保护理念。

当然,可以通过联合柬埔寨、越南、老挝、缅甸、泰国等国加大这一理念的宣传与教育力度,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甚至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形成“仁爱万物”的生态伦理智慧理念,不要过多干扰自然,应尊重和遵循自然秩序。为加强这一共识理念的宣传与教育,应建立专门的跨境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与教育机构进行指导、监督,主要人群应以跨境地区边民为主,通过公益广告、宣传片、宣传海报、知识竞赛、志愿者活动等手段增强边民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认知度和参与度,使这一理念深入人心,形成一种生态共识。

建立生态屏障是进行跨境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生态实践路径。生态屏障的内涵与“仁爱万物”“自然无为”的生态和谐伦理智慧是一致的,既尊重生物生存的权利,又强调自然修复的重要性,人类应遵守生态道德规范,才能实现自然与人文和谐,这为指导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了路径。建立生态屏障要尊重自然,遵循生态规律,避免过多不科学的人为干涉,应重在自然的自我修复以及适度的现代科学技术干预,从而形成生态防护体系。

一是生态屏障的建立需要自然修复与人文修复相结合,生物多样性保护不仅需要进行自然修复,还需要人为进行适当干预,应建立自然与人文相结合的复合型生态系统。保护好不同国家及地区的生态系统的多样性,各种类型、不同区域生态的多样性,必将带来全球范围内更多的生态多样性。

二是跨境地区生态屏障的建设尤其重要,关乎区域生态安全甚至全球生态安全,需要健全区域性、系统性、整体性的跨境联合保护与防御机制。如2009年,中、老双方签订了《中老边境联合保护区域项目合作协议》,明确了“尚勇—南木哈跨境联合保护区域”及具体的保护行动计划,共同加大林地管理和动植物资源保护力度,搭建交流平台,建立了一系列的联合防控、信息共享机制。在中老跨境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过程中,云南省环保厅与老挝南塔省、琅勃拉邦省环境保护合作交流活动,实现了“一带一路”倡议和“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机制生态保护合作的“零的突破”,2012年创造性地与老挝北部三省共建了长220公里,面积约20万公顷的“中老边境联合保护区域”,共筑跨境绿色生态长廊、生物走廊带以及生态安全屏障。

(三)“生态适时管理智慧”理念下建立全球生物入侵联合防控及监督机制

生物安全对于维护人类社会系统和自然生态系统具有重要作用,当前,生物入侵的频繁出现严重影响了全球生物安全。物种入侵种类、数量、规模、速度的增加,反映了全球性生物入侵的联合防控及监督机制的不健全,致使管理防控难度逐渐加大。因此,在全球生物入侵防控中,推动全球生态治理合作意义重大,防控生物入侵应当成为全人类的责任和共识,需要国家、地区、组织之间的协同合作、共同参与,形成行之有效的国际联防联控机制,维护全球生物安全。

“以时禁发”的生态适时管理智慧是千百年来人与自然相处过程中凝结而成的中国智慧,就当前的全球生物入侵防控而言,应当在运用生态适时管理智慧下树立生态命运共同体理念,将这一智慧融入到当代生物入侵防控之中。要恢复生态系统本身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特点,防止物种入侵的扩大及其引发的生态危机,急需改进、加强、完善目前的新物种引进的生态管理制度,甚至有必要建立一套新型的生态管理制度。通过建立健全联合防控及监督机制,加强全球生态管理,维护全球生物安全,主要有四个实践路径:

一是通过建立统一的全球生物入侵风险评估机制,提高联合防控能力;需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又具有统一标准的生物入侵风险评估机制,按照外来物种是否会造成入侵、是否会成为当地优势种、是否会导致本土生态系统受到破坏、是否会影响社会经济文化、是否会对当地生物多样性和珍稀物种造成威胁、是否会危及人类身体健康等标准评估,建立联合防控机制。

二是应加快建立全球性生物入侵防治的仲裁机构,制定更为深化、细化的防范外来物种入侵的管理办法、条例、制度。

三是建立全球性生物入侵监测、风险预警、卫生防控信息数据共享平台,形成全面的监督机制。

四是通过因时因地制宜,对生物入侵的分类标准进行明细化,根据区域气温、降水、日照等气候条件以及生物入侵规模、速度、数量差异进行区域等级划分,运用地理信息系统空间技术,叠加外来物种的时空分布情况,构建全球性外来生物入侵监测、预警、卫生防控三位一体的大数据信息共享平台,为全球生态共治提供科技支撑。

2011年9月,由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牵头,与越南、老挝、柬埔寨、泰国和缅甸国家科研机构联合成立了大湄公河次区域植物保护工作组,合作各方约定,联合对越南、老挝、柬埔寨、泰国和缅甸开展水稻、花卉、蔬菜和果树等作物的有害生物进行实地调查,通过开展人才培养、信息交流以及科技合作,切实加强区域性有害生物的监督能力、预警能力与管理能力,建立共同行动、合作应对的防控机制,有效控制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的跨境传播与危害。这些尝试必将推动该区域的生态环境得到更有力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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