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滇池“十年禁渔”工作,切实提升滇池生态环境质量,4月11日,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综合执法大队联合晋城镇人民政府、市渔政处开展滇池一级保护区清网清船专项执法行动。
此次行动主要集中在晋城安乐村和梁王村一带的一级晋宁区湿地,对渔网、湿地内偷捕鱼窝棚进行拆除。对道路旁及湿地内随意停放的“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船舶”的三无船只进行拖运迁移。
晋宁区滇池流域是落实“十年禁渔”的重点区域,但流域面积广,湖岸线长给禁渔期的联合执法、宣传活动带来一定的工作难度。此次联合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82人,执法车辆11辆次,执法快艇4艇次,作业船18只,作业人员42人,挖掘机2台次。
联合执法行动共拆除窝棚3个,拆除面积14平方米。清缴竹筏子架子30个,清缴丝网39张,清缴地笼126套,清除湿地内三无船只23只,三无船只拖至晋城镇指定地点进行放置,拆除废弃建筑物残体100平方米。清缴的渔网渔具用作业船运到禁用渔具集中销毁池进行销毁处理。
此次滇池一级保护区清网清船专项执法行动,有效地打击了滇池违法偷捕行为,也为规范和管理滇池一级保护区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环境。下步,晋宁区水务综合执法大队将加大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各部门将积极配合,共同开展“十年禁渔”行动,共同保护美丽滇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