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法治

环保法制

首页 >> 生态法治 >> 环保法制 >> 正文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出台背后

发布日期:2018-03-27    作者:     来源:     点击: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出台背后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下称《方案》),明确提出了行动目标——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

去年1120日,该《方案》经中央深改组会议审议通过。它的出台意味着农村人居环境污染整治将具备明确的政策指导和制度保障,将更具针对性和科学性,有利于加快解决农村生态环境存在的一系列问题。

26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所长助理、研究员程会强对经济观察网表示,农村环保是全国环保的最大短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则是最大的民生。构建农村环保体系,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保障,预计未来中国环保在农村将有更大的市场空间。

值得注意的是,日前下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到2035年,农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宜居乡村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意见》提出要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治理。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十九大明确要求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近年来,各地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不过,目前中国农村人居环境状况很不平衡,脏乱差问题在一些地区较突出,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短板。据上述负责人介绍,《方案》旨在加强统筹协调,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稳步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治理,让农民群众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为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完成,《方案》提出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实施步骤和加强考核验收督查等要求。其中,各省区市要制定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以县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要把整治工作纳入本省区市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政绩考核重要内容。相关部门根据省级方案及目标任务,定期组织督导评估。

垃圾、污水治理是重点

《方案》聚焦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领域,梯次推动乡村山水林田路房整体改善。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说,从当前全国大部分农村地区看,人居环境矛盾最突出的就是垃圾污水带来的环境污染和脏乱差问题。

《方案》提出了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厕所粪污治理、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村容村貌、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完善建设管护机制等六项重点任务。

其中,垃圾治理是首要任务,将建立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解决垃圾乱扔乱放问题。而污水治理主要任务是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开展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和粪污治理,普及不同水平的卫生厕所,因地制宜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着力解决农村污水横流、水体黑臭等问题。

《意见》也提出要总结推广适用不同地区的农村污水治理模式,加强技术支撑和指导,同时推进厕所革命,开展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粪污治理,实现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补齐影响农民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

不搞一刀切

不过,全国各地农村环境现状不同,在政策实施过程中要注意避免一刀切,确保科学有效推进。

国家发改委负责人介绍,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项基本原则就是因地制宜和分类指导。各地要根据地理、民俗、经济水平和农民关切,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科学确定整治目标和任务,集中力量解决急需的问题,基本要求是做到干净整洁有序。

当然,有条件的地区可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条件尚不具备的地区可根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持续推进,不搞一刀切。确定实施易地搬迁的村庄、拟调整的空心村等可不列入整治范围。该负责人说。

比如,《方案》要求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要全面提升,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

对于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要实现较大提升,力争实现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5%左右,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村内道路通行条件明显改善。而对于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等地区,在优先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基础上,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

专项资金将持续增加

26日,环保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有关负责人在接受经济观察网采访时表示,解决农村人居环境污染问题,资金投入是重要保障。截至2016年底,中央财政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规模达375亿元,带动地方各个渠道的配套资金为432亿元。2107年已安排专项资金60亿元,从2008年启动至去年11月底,专项资金规模已达435亿元,主要用于农村污水垃圾处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预计未来资金规模仍将持续增加。

该《方案》提出了三种资金来源途径:一是建立地方为主、中央补助的政府投入体系;二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三是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说,地方政府要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合理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中央财政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地方政府依法合规发行政府债券筹集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创新政府支持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此外,《方案》提出要通过发放抵押补充贷款等方式,引导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提供信贷支持,鼓励商业银行扩大贷款投放。鼓励各类企业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处理项目。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与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有机结合。

(来源:经济观察报)

生态文明智慧 生态文明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