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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4-24    作者:     来源: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点击:

  20223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印发《重庆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渝府办发〔202229号,以下简称《预案》)。为便于各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政策,现对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一是适应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需要。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体制新职能,为科学有序高效应对辐射事故,最大程度控制、减轻或消除辐射事故造成的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是与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相衔接。《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20209月印发实施,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作为专项预案,按照“下级服从上级,专项、部门服从总体,预案之间不得相互矛盾”的原则作相应修改,与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形成上下贯通、协调联动、有机衔接的整体。

三是尽快建立上下衔接的预案体系。市级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是各区县修编本级预案的重要依据,出台后将有力指导各区县修编本级预案,尽快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市、区县二级预案体系。

二、主要内容

《预案》包含总则、组织指挥体系、预防预警和信息报告、响应分级、后期处置、应急保障、宣传培训和演习、附则8个方面的内容。

总则中明确了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从重到轻将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重大辐射事故、较大辐射事故和一般辐射事故4个等级。

组织指挥体系中明确了市级、区县、现场指挥机构的职能职责。根据响应等级成立重庆市辐射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市指挥部实行指挥长负责制,市政府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领导担任指挥长,统一领导和组织特别重大、重大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市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应急监测、污染处置、医学救援、应急保障、舆论引导、社会稳定、善后工作等工作组。较大、一般辐射事故由事发地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政府成立相应组织指挥机构牵头应对;跨区县辐射事故可提升应急响应级别,由市指挥部组织应对,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工作指导和技术支持。

预防预警和信息报告中规定了具体的预警响应措施,明确信息上报程序。按照辐射事故可能造成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预案》将辐射事故预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等级。红色和橙色预警信息由市政府或市政府授权市级有关部门发布,黄色和蓝色预警信息由区县政府或区县政府授权区县有关部门发布。根据事态发展,可按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响应分级中完善了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响应启动程序,优化了市级层面的应急响应机制,充实了启动条件和响应措施。根据辐射事故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预案》将应急响应等级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辐射事故,市政府分别启动Ⅰ级、Ⅱ级应急响应,由市指挥部牵头应对工作并向各成员单位下达响应启动指令。发生较大、一般辐射事故,区县政府分别启动Ⅲ级、Ⅳ级应急响应,由事发地区县政府负责应对工作,市生态环境局等市级有关部门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协助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响应启动后,应当根据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和发展态势适时调整响应级别。辐射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立即开展先期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避免人员伤亡。有关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和事故诱因及发展态势,立即开展人员搜救、隔离疏散、医学救援、应急监测、危害控制、安全防护等措施。

后期处置中强调地方党委和政府对辐射事故应急工作的领导,压紧压实各级各方面的责任。辐射事故应急响应终止后,事发地区县政府及时开展善后工作,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成立事故调查组,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明事故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建议和防范整改措施,形成调查报告。

三、新旧预案差异对比

2017版《重庆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渝府办发〔2017195号)相比,这次预案修订对全市辐射应急指挥机构的组织领导、部门职责、现场指挥等进行了更新、完善;新增了核与辐射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标准,应急原则部分内容;对部分辐射事故分级进行了修改;新增了信息报告中的电话及报告方式、响应分级中涉及敏感时期和区域的处置方式、支持社会资源参与辐射事故应急救援和鼓励支持社会化储备应急物资以及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流程图、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启动表。

总体认为,与原预案相比,新预案定位更加准确,结构更加合理,内容更加全面,职责更加清晰,措施更加具体,指导性、可操作性更强,更加贴近实战。具体比较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也可以概括为五个“特别强调”:

一是特别强调了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要求把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摆在工作最高位置。

二是特别强调了机构改革后,各级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牵头抓总作用,充分发挥生态环境部门和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

三是特别强调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科学构建了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机制。

四是特别强调了社会救援力量的加入,鼓励支持社会化储备应急物资

五是特别强调了压实责任和责任追究,确保各方面工作都环环紧扣、不留空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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