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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亚洲水塔”,阿里贡献多大?

发布日期:2021-03-10    作者:     来源:     点击:
守护“亚洲水塔”,阿里贡献多大?

全地区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良好


◇成效:主要河流水质全面达到Ⅲ类以上,主要湖泊水质总体达到Ⅱ类标准;遏制了湿地退化趋势,湿地面积持续增长,已达84.59万公顷

◇机制:实现2170条河湖“河湖长制”管理全覆盖,建立 “双总河长制”和“参谋和技术服务制”等工作机制;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取用水户全面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工程:实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做到只要有村子的地方就有饮水安全工程点;完成7个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90个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生态保护工程;实施县级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水生态保护工程,治理河道长度超过20公里;完善4个湿地自然保护区和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基础设施


阿里地区河流湖泊众多,是雅鲁藏布江、印度河、恒河等重要国际河流的发源地,被称为“万川之源”,在西藏乃至我国的国家生态安全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是我国水资源安全战略基地和水能资源接续基地,直接关系到我国以及周边亚洲国家的生态安全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守护“亚洲水塔”,是阿里的重要使命。近年来,阿里地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核心,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地区创建为抓手,以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重点,守护好高原的生灵草木、万水千山,实现了全地区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良好的成绩。


一、完善体制机制:2170条河湖“河湖长制”管理全覆盖,各级河长对分包河流定期不定期巡查

阿里地区严格落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党政推动、河长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领导体系和长效机制,以科学完善的系统框架、责任体系,推动生态河长工作责任压紧压实。

建立了以地委书记、行署专员为地区总河长,各县委书记、县长为所在县总河长,各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为所在乡(镇)总河长的地区、县、乡(镇)3级河长制组织体系。阿里全地区实现了2170条河湖“河湖长制”管理全覆盖,实现了各级党政领导担任河长和所有河湖明确河长的“两个全覆盖”,建立了“双总河长制”和“参谋和技术服务制”等工作机制。

阿里地区总河长办公室要求各级河长对分包河流进行定期不定期巡查,具体为:地区级河长每季度巡查一次,县级河长每月巡查一次,乡(镇)级河长每半个月巡查一次,村(居)级河长每三天巡查一次。在巡河过程中,要按照“五到五从”(心想到、脚走到、眼看到、手抓到、要求做到,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实际做起、从本职工作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和“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出现反弹”的工作要求,采取“用脚步丈量河道”的方式,对分管河湖进行分段踏查。每次巡河都要填写《河湖巡查记录》,各级河长本人要在《河长工作日志》上对巡河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根据河流水质现状、发现的问题以及落实整治措施等及时填写《河湖巡查问题交办单》,及时整改落实。

科学编制完成地区级河湖“一河一策”“一湖一策”综合整治方案。在各级河长认真巡河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出系统科学、针对性强、全面准确的河湖整治方案,特别注重河湖沿线垃圾清理工作,以“水清、岸绿、景美”为目标,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确保河长制各项工作组织机构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推进到位、经费保障到位。


二、坚持精准施策:主要河流水质全面达到Ⅲ类以上,主要湖泊水质总体达到Ⅱ类标准

阿里地区水环境质量良好,全地区主要河流水质全面达到Ⅲ类以上,主要湖泊水质总体达到Ⅱ类标准,全地区未发生过一起饮用水安全事故发生。但是,由于基础设施薄弱,水环境依然面临较大风险。近年来,阿里地区聚焦水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流域、关键环节,综合施策、精准发力,推动全地区水环境持续改善。

保障集中式水源地饮用水安全,分类推进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完成所有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积极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实施保护区标志设置、隔离防护等工程,依法清理违法建筑和排污口。

实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解决了近7万农牧民和学校师生的饮水困难和饮水安全问题,做到了只要有村子的地方就有饮水安全工程点。强化饮用水源安全保护工作,完成了7个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90个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生态保护工程。实现“一源一档”精准化管理,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周边的环境进行经常性检查,严厉打击在饮用水水源区内违法排污企业和人员,保障农牧民群众的饮水问题。

狠抓水污染防治,加快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阿里地区狮泉河镇污水处理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每年投入运行经费500万元。实施了县级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完成6个县城污水收集管网和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十三五”期间,阿里地区班公错、普兰孔雀河下游、噶尔狮泉河上游、革吉狮泉河下游、札达象泉河上游托林5个国控断面,除由于本底原因造成的砷超标外,其他因子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质标准,年均水质稳定达到考核目标要求。

大力推进农业面污染源防治。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加快推进绿色有机农业发展,大力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推进畜禽规模化养殖污染防治,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36块、面积近17万公顷,对规模化、集中式养殖场开展粪便污水储存、处理、利用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农作物病虫草害综合防治技术,加速种肥同播、化肥深施、生物农药、高效低毒残留农药等节肥节药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化肥、农药科学化使用水平。

三、严格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创建节水型机关

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用水定额标准,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取用水户全面实行计划用水管理。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等法规和实施方案。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和“四项制度”建设工作任务。完善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深入开展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和水资源论证工作,将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作为项目立项审批前置条件,严格取水许可审批,凡是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水资源论证。强化用水单位用水需求和用水过程管理,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县,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新增取水许可。建立阿里地区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并动态更新,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

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编制《阿里地区水利局节水型机关单位建设工作方案》,成立创建节水型机关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并编制完成节水管理相关制度7项,编制完成《阿里地区水利局节水型机关单位建设实施方案》等,开展相关宣传、培训及专题讲座。加快灌区配套与节水改造,积极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加大工艺节水技术推广和技术改造力度,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对“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常识”等进行广泛宣传,并进村入户开展节水宣讲。

四、落实保护工程:以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与建设为落脚点,实现湿地面积持续增长

阿里地区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基本要求,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力求做到人水和谐,以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与建设为落脚点,推动全地区水生态系统保护工作。

实施水生态保护工程,完成狮泉河城区段治理,狮泉河重点段治理、象泉河流域治理工程相继实施,治理长度超过20公里,完成“一河两岸”景观带、象雄广场维修改造及配套工程建设。编制完成狮泉河流域治理总体方案,启动玛旁雍措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和班公措、洞措、扎日南木措自治区湿地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狮泉河国家湿地公园通过验收。积极开展自然保护区建设工作,完善了班公湖、玛旁雍错、扎日南木错、洞措4个湿地自然保护区和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基础设施,在野生动物集中区域、重要湿地、生态敏感区、自然保护区等设立了管护站点,为保护生态安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制定印发《阿里地区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试点工作。阿里地区境内措勤藏布为扎日南木措一级支流,源头位于日喀则市昂仁县,昂仁县境内河长约75千米,经日喀则流入阿里地区措勤镇门冬村。阿里地区试点建立措勤藏布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与日喀则人民政府签订措勤藏布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双方本着“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原则,共同做好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建成阿里生态监测站、改则生态监测站,加大重点区域水质监测,实现了20个地表水监测断面、7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的全过程监测。

近年来,阿里地区将管、治、用三个环节相结合,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群防群治、依法治水,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切实保护好阿里的每一条河流、每一个湖泊和每一块湿地。全地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和资源消耗水平控制在国家核定范围内,除部分河湖断面本底值超标外,其余15个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遏制了湿地退化趋势,湿地面积持续增长,已达84.59万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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