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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开展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 完善管网建设系统提升城市生活污水收集效能

发布日期:2020-09-09    作者:     来源:     点击: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前联合印发《云南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短板,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攻坚战,到2019年底,昆明市将全面消除黑臭水体。

每年新建及改造污水管网超600公里

《方案》指出,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实施长江生态环境系统性修复保护、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为重点,以系统提升城市生活污水收集效能为主要目标任务,着力补齐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管网等设施建设短板,为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全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的主要目标是:2019年至2021年,全省每年新建及改造修复市政污水管网600公里以上,持续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提标改造,加快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

   到2021年底,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基本完成市政雨污错接混接治理及破旧管网修复改造,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显著提高。

着力抓实7个方面重点任务

《方案》从建立污水管网排查和周期性检测制度、全面推进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和建设、健全管网建设质量管控机制、健全污水接入服务和管理制度、规范工业企业排水管理、完善河湖水位与市政排口协调制度、健全管网专业运行维护管理机制等7个方面,明确全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的重点任务。

   2019年9月底前,地级以上城市及设市城市形成污水管网排查报告和管道检测评估报告。2020年6月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落实排水管网周期性评估制度,依法建立基于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的动态更新机制;建立以5-10年为一个排查周期的长效机制和费用保障机制。

   地级以上城市和设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BOD)低于100mg/L的,围绕服务片区管网制定“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措施并组织实施。到2021年底,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设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7%以上,地级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地级以上城市达到国家城市节水评价标准,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20%。

未完成任务责任人将被问责

《方案》从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鼓励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完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工程保障;鼓励公众参与,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强化督促指导,严格考核问效等6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保障措施。

   州(市)人民政府对本辖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负总责,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充分发挥河(湖)长作用,切实强化责任落实。

   按照《方案》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州(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2019-2021年)实施计划,明确本地区城市(县城)市政污水管网新建及改造三年实施计划清单、“三个基本消除”任务要求(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

   《方案》特别强调,自2019年下半年起,省、州(市)两级要建立巡查、通报、约谈、问责等机制,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开展督查督导,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实施通报、约谈,对未完成任务的相关部门责任人启动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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