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经生态环境部批准,发布2017年度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十件大事。
1、党的十九大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新的重大部署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成为重要内容之一。十九大报告要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强调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并从“推进绿色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等方面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
2、中央设立雄安新区,突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2017年4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设立河北雄安新区。设立雄安新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的历史性战略选择,是继深圳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之后又一具有全国意义的新区,是千年大计、国家大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雄安新区建设要充分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成为生态标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要疏密有度、绿色低碳、返璞归真,自然生态要更好。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合理确定新区建设规模,完善生态功能,突出“科技、生态、宜居、智能”发展方向,创造优良人居环境,构建蓝绿交织、清新明亮、水城共融、多组团集约紧凑发展的生态城市,实现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产空间集约高效,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建设天蓝地绿、山清水秀美丽家园。
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实现全覆盖
自2015年12月启动河北省督察试点以来,中央环保督察到2017年实现了对全国31个省(区、市)督察全覆盖,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3.5万余件,立案处罚2.9万家,罚款约14.3亿元,在边督边改过程中,共问责党政领导干部18199人。有效推动了各地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大幅提升了各方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绿色发展的意识,切实解决了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推动了地方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促进了地方环境保护、生态文明机制的健全和完善,取得了“百姓点赞、中央肯定、地方支持、解决问题”的显著成效。
4、中央就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进行严肃问责
2017年初,由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开展专项督查。7月20日,中办、国办通报向社会公开,对包括3名中管干部在内的共11名负有领导责任的干部严肃问责,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必须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深刻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下大力气解决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党中央、国务院对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剖析之深刻、责任追究之严格,对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之明确,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定决心和意志,给各级党委政府再次敲响了警钟,极大地推动了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
5、习近平总书记对塞罕坝林场建设者感人事迹作出重要指示
2017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塞罕坝林场建设者感人事迹作出重要指示。充分肯定了河北塞罕坝林场建设者的感人事迹,高度概括了牢记使命、艰苦创业、绿色发展的塞罕坝精神,向全党全社会发出了把我们伟大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美丽的伟大号召,鼓舞和激励全党全国人民为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而不懈奋斗。河北塞罕坝林场建设者的事迹感人至深,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生动范例。全党全社会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弘扬塞罕坝精神,持之以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代接着一代干,驰而不息,久久为功,努力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新格局,把我们伟大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美丽,为子孙后代留下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优美环境。
6、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不断加强
2017年,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继续迈出坚实步伐。10月23日下午,十九大新闻中心举行记者招待会,会上在介绍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进展和成效时提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提出的37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已完成24项,部分完成9项,正在推进的4项。一年来,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新的制度文件。如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要求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刚性约束;国办印发《关于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全面向洋垃圾宣战;中办、国办印发《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今后领导干部离任既进行常规审计也要进行生态审计;中办、国办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提出从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中办、国办印发了《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此外,环保部、国家发改委、水利部联合发布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首次覆盖全国重点流域,为各地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指南;国家发改委12月19日宣布,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正式启动。
7、国家首次发布绿色发展指数
2017年12月26日,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和中央组织部联合发布《2016年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公报》,首次公布了2016年度各省份绿色发展指数和公众满意程度。从综合排名看,绿色发展指数排名前三位的地区分别为北京、福建,浙江。公众满意程度排名前3位的地区分别为西藏、贵州、海南。绿色发展指数和公众满意程度不仅展示了当年各省份绿色发展情况,还将纳入五年一次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考核结果将成为各省份党政领导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这对于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引导各地区各部门树立正确发展观和政绩观意义重大。
8、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首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公布
2017年9月21日,环保部在浙江省安吉县召开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现场推进会。会上,命名授牌了浙江省湖州市等46个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浙江安吉县等13个第一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是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路径典型做法和经验的重要载体,旨在为全国其他地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树立标杆样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9、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目标全部实现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十条”)第一阶段收官,经过4年多的持续攻坚,目标全部实现。2017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8.0%,同比下降0.8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4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5%;PM10浓度为7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1%。京津冀区域,1-12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56.0%,同比下降0.8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6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9%;PM10浓度为11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2%。长三角区域,1-12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4.8%,同比下降1.3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4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3%;PM10浓度为7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3%。珠三角区域,1-12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4.5%,同比下降5.0个百分点。PM2.5、PM10浓度分别为34微克/立方米、53微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二级年均浓度标准。
10、中国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
2017年5月14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强调“要践行绿色发展的新理念,倡导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的生产生活方式,加强生态环保合作,建设生态文明,共同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7月-11月,第十九届国际植物学大会、第六届库布其国际沙漠论坛、国际竹藤组织成立20周年志庆暨竹藤绿色发展与南南合作部长级高峰论坛相继在中国举行,习近平总书记分别致贺信,强调中国将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同各国一道维护人类共同的地球家园,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同建设更加美丽的世界。2017年,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力度和公众关注程度前所未有。从年初环保部长记者见面会,到两会环保部长记者招待会,再到十九大首设专场记者招待会;从“砥砺奋进的五年”大型成就展、“六﹒五”环境日主题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系列传播,到生态环境部例行新闻发布全面开展,再到全国31个省(区、市)和338个地市级环保部门新媒体矩阵全面建成,唱响全年生态文明建设主旋律,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成为公众瞩目焦点。12月5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内罗毕举行的第三届联合国环境大会期间,宣布了2017年 “地球卫士奖”获奖名单,6个奖项中有一半归属中国,这充分说明国际社会对中国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所取得成就的高度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