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河北雄安新区正式设立。业内认为,在推进雄安新区建设过程中,环保部门应当积极献策,做新区建设的谋划者;主动作为,做新区改革的参与者;科学履职,做新区环境的守护者。
2017年4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通知,决定设立河北雄安新区。这是党中央继设立深圳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之后作出的又一项重大历史性战略选择。笔者认为,在推进雄安新区建设过程中,环保部门也应主动作为,为新区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积极献策,做新区建设的谋划者。新区的建设离不开科学布局和统筹规划,环保部门在规划中的作用不言而喻。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中均先后强调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性,并为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撑和操作依据。在新区建设过程中,地方环保部门应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区域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供建设性意见。
此外,地方环保部门还可以结合雄安新区的区域生态、人口布局、人居环境等情况,根据中央建设国际一流、绿色、现代、智慧城市的顶层设计要求,主动编制区域生态图谱,为雄安新区规划建设提供决策参考。
主动作为,做新区改革的参与者。雄安新区涉及河北省雄县、容城、安新3县,在这3县创设新区的进程中,人员的划拨、流转不可避免,区域环保部门职能的整合、调整也势在必行。区域环保部门应坚决服从、积极配合中央设立雄安新区的决策部署,服从大局安排,不计个人得失,严格执行上级的工作要求,确保环保部门职能调整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实。同时,雄县、容城、安新3县的区域环保部门要主动对接,思考、分析新区环保部门设立、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积极研究对策,在落实上级改革规定的同时,做好改革的参与工作。
此外,河北省已于2016年按照中央统一安排,启动了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此次雄安新区规划范围涉及的河北省雄县、容城、安新3个县原本隶属于保定市管辖,在新区设立后,环保管理职能将进一步调整。上级环保部门应当及时给予新区环保部门以指导,确保区域环保职能的有效划转,同时保障环保垂直管理成果的有效对接。
科学履职,做新区环境的守护者。中央在规划雄安新区建设时提出7个方面的重点任务,明确提出了“打造优美生态环境,构建蓝绿交织、清新明亮、水城共融的生态城市”。新区建设过程中,环境保护部门承担的生态工作可以说责无旁贷。新区的建设需要时间,在此衔接过程中,区域环境保护部门仍然需要继续履行好法律赋予的环境监管职责,加强企业环境行为监管,尤其是要抓好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防止企业乘着改革之际乱搞建设、乱上项目。要依法履行环境审批职能,在严格落实中央决策的同时,敢于对审批的项目提出防治、减少环境污染的专业意见。要创新服务理念,在对相关项目不予审批的同时,尽量根据区域环保政策、产业要求等,为项目的继续开展提供建设性意见。
雄安新区的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为集中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培育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的创新举措。环保部门应当充分履行环境审批和监管职能,努力推动新区不仅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区,更成为环境治理、生态优美的新区,积极参与到建设绿色智慧新城的工作中来。
来源:中国环境报、中国大气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