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研究的国外生态文明建设模式主要从不同国家出发,选取生态城市、绿色城市等不同的生态文明建设形式。国内生态文明建设区域实践模式在国家层面主要有国家发改委、环保部等多个部门结合部门职能主导的相关试点工作地区。国内生态文明建设区域模式的表现形式及实践路径也多种多样。生态文明建设是涉及生产生活方式根本性变革的战略任务,它是一个涉及经济、社会等多维诉求的有机体系,必须全面系统地加以把握,既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行政助力,更要紧密结合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积极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低碳化,积极推动社会生活转变的生态化,积极推动生态文明制度机制的创新化,积极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各种具体工作推进措施的系统化发展。
[关键词]国内外;生态文明;区域模式;比较研究
[DOI编号]10.14180/j.cnki.1004-0544.2016.01.021
[中图分类号]F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544(2016)01-0116-06
当前,中国发展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正昂首阔步迈入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生态文明将引领各项事业,生态文明建设是目前国内外关注的热点。金融危机以来,世界各国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可持续性,生态文明建设也成为时代的关键词。中共十七大提出:“要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中共十八大进一步指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2015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又专门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对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了系统全面的专题部署。
国外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主要模式
1.1澳大利亚的生态城市-阿德雷德
阿德雷德(Adelaide)是南澳的洲郡,以节庆与葡萄酒闻名,有“教堂之城”的称号,是汽车、电器工业发达的澳洲第四大都市。阿德雷德推动了两大生态城项目:哈利法克斯。哈利法克斯(Halifax)生态城,位于澳大利亚阿德雷德市内城的原工业区。其规划改变了传统的直线思维,创新点是规划格网呈方形。克里斯蒂沃克中等密度共同住宅项目。项目着重强调三个关键问题:水和能源的永续利用,资源的再利用和再循环,健康、友好的公共空间。
哈利法克斯生态城是澳大利亚首例生态城市规划,创立了“社区驱动”的生态开发模式。1994年2月哈利法克斯生态城项目获“国际生态城市奖”,1996年6月在伊斯坦布尔举行的联合国人居会议的“城市论坛”中,该项目被作为最佳实践范例。
其生态开发在开发的目标、原则、价值取向等方面与传统商业开发明显不同:恢复退化的土地,适应生物区:尊重、重视并适应生物区的有关参量(生态因素),开发模式与景观、土地固有形式及其极限相适应,平衡发展,阻止城市蔓延,优化能源效用,支持并促进适当的经济活动,提供健康和安全,鼓励社区建设,尊重历史,保持并促进文化多样性。
1.2新加坡的绿色城市-新加坡
新加坡是一个国土狭小、资源匮乏的城市型国家。近年来,新加坡全力建设绿色城市,为其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新加坡的绿色城市建设措施主要体现在构建智能交通系统、发展清洁能源、推广“绿色建筑”等方面。
智能交通。在新加坡,平均每人拥有1.6辆机动车,给城市交通造成了极大的压力。1998年,新加坡开始着手建造电子道路收费系统,通过对道路交通数据收集测算来界定拥堵路段,汽车在交通拥堵路段通行要收费,这一做法是世界首创,并取得了很好成效,车流量提高了20%。
清洁能源。新加坡致力于打造成世界清洁能源的枢纽之一。近年来引进许多世界级的重大项目,包括美国劳斯莱斯的燃料电池研发项目,澳大利亚公司兴建世界最大的生物柴油制造厂项目,丹麦风力发电机制造商设立研发中心项目等,其在发展清洁能源领域已抢先机。
绿色建筑。新加坡通过立法管制、政策鼓励、市场推动和宣传教育等多种方式推广绿色建筑,98%的建筑垃圾都得到了处理,50%-60%的建筑垃圾实现了循环利用。[1]
1.3荷兰的智慧城市-阿姆斯特丹
阿姆斯特丹面积219平方公里,仅占荷兰国土面积的0.5%,而其二氧化碳排放量相当于荷兰全国的33%,其智慧城市建设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可持续生活战略。通过智能化的节能技术,可以大幅度降低城市居民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可持续工作战略。阿姆斯特可持续的工作战略的内涵在于建立智能化大厦,降低商业工作领域的能源消耗。
可持续交通战略。主要是在港口电站配备电源接口,为传统交通工具提供清洁能源。其中的智能电话支付系统和清洁能源发电体系都是创新型技术。
可持续公共空间战略。2009年6月启动气候大街项目,主要对后勤部门、公共空间和商户进行智能化改造。[2]
1.4丹麦的循环经济工业园-卡伦堡
丹麦卡伦堡循环经济工业园是世界上最早和目前国际上运行最为成功的生态工业园,它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建立,已经稳定运行了30多年。作为一种生产发展、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形成良性循环的工业园区建设模式,它形成了一个能发挥人的积极性和创造力的高效、稳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人工复合生态系统。丹麦卡伦堡工业园在世界环境保护界知名度极高,被认为是循环经济“圣地”。[3]
在卡伦堡工业共生体系中主要有四家企业和单位:阿斯耐斯瓦尔盖(Asnaesvaerket)发电厂、斯塔朵尔(Statoil)炼油厂、挪伏·挪尔迪斯克(NovoNordisk)公司、吉普洛克(Gyproc)石膏材料公司、卡伦堡市政府。这四家企业和单位相互间的距离很短,由专门的管道体系连接在一起。此外,工业园内还有硫酸厂、水泥厂、农场等企业参与到了工业共生体系中。[4]
卡伦堡的循环经济表现在以下方面:
能源合作:在工业共生中,石油公司的炼油厂,诺和诺德制药厂和诺维信年物工程公司利用部分盈余热能作为生产用蒸汽来驱动他们的部分生产,以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
副产品合作:从发电厂产生烟雾被净化脱磺后,然后才能从工厂烟囱排出。净化过程需要石灰和回收的循环水,在此化学过程形成残留工业石膏。
水合作:在工业共生中的企业每年生产用水总共约1000千万立方米。其中近三分之一的水(300万立方米)在共生中被回收并再利用,既降低了企业成本,又显著减少了供水压力。
未来:一种新的共生关系是卡伦堡的生物乙醇工厂利用发电厂的多余热量,使整体二氧化碳排放量每年减少25000吨。在共生合作中还要优化水回收,使净化水量达到20万立方米,再以生产用蒸汽的形式输回发电厂,最终在共生合作中的伙伴企业探讨在生产中使用替代能源的持续可能性,新的合作将是包括围绕用废水提取沼气。
国内生态文明建设区域实践主要模式[5]
目前,中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在国家层面有国家发改委、环保部、住建部、林业局、水利部、海洋局多个部门结合部门职能主导的相关试点工作。
2.1西部地区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
由国家发改委、国家林业局主导,优先在西部限制开发区域中人口资源环境条件较好,产业结构比较合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优化消费模式具备一定基础的市、县实施。区分重点开发区域、优化开发区域和限制开发区域,制定具体的试点市、县选择指标体系和目标要求,探索不同区域建设生态文明的有效途径,试点期限为2011至2015年,2012年启动的第一批有内蒙古乌兰察布市等13个市和重庆巫山县等74个县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2014年11月启动了第二批,全国共有14个省市的13个市州、29个县区纳入试点范围。
2.2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
由国家环保部主导,试点单位要围绕“经济发达、生活富裕、环境优美、社会和谐、行为文明”的目标要求,科学编制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统筹规范实施。2008年,环保部发布《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要求建设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产业体系、环境安全、文化道德和体制机制。到2013年10月,批准了6批共125个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
2.3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市、县、区)建设试点
由国家环保部主导,到2012年11月,全国已有海南、吉林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生态省建设,超过1000个县(市、区)开展了生态县(市、区)的建设,并有38个县(市、区)建成了生态县(市、区),1559个乡镇建成国家级生态乡镇。[6]截止到2012年1月,分7批建成国家级生态示范区528个,到2013年1月,共建成国家生态市(县、区)55个,2015年5月又公布江苏省南京市等拟命名建成地区48个。
2013年5月,环保部发布《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区指标(试行)》,2013年10月,国家环保部发布《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的意见》,对此项工作做了进一步部署,“生态建设示范区”(包括生态省、市、县、乡镇、村、生态工业园)正式更名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明确指出“生态省市县和生态文明建设试点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是其在不同阶段的创建模式。生态省市县是第一阶段,生态文明建设试点是第二阶段,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赋予其新内涵新目标新要求。”2014年5月,授予江苏省扬州市等37个市(县、区)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
2.4国家森林城市建设试点
由国家林业局主导,要求城市生态系统以森林植被为主体,城市生态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各项建设指标达到一定指标要求并经国家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授牌的城市,截至2014年9月,全国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75个城市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2.5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试点
国家园林城市由国家住建部主导,是由国家建设部自1992年发起的,要求“分布均衡、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景观优美,人居生态环境清新舒适、安全宜人”,是国内重要的城市品牌之一。与国家园林城市评比中侧重城市的园林绿化指标不同,“生态园林城市”的评估更注重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必须是已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称号的城市。2004年,建设部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基础上提出了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目标,首批试点城市有:青岛、扬州、南京、杭州、苏州等11个地市,但至今尚未正式授予任何一座城市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称号。
2.6全国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
由国家水利部主导,2013年首批有北京密云县等45个城市,2014年第二批有河北承德等59个城市,要求“有效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建立‘三条红线、四项制度’;基本建成节水型社会,基本形成科学合理的水资源配置格局;增强防洪保安能力、供水保障能力、水资源承载能力;基本建成水资源保护与河湖健康保障体系;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体制基本理顺,水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
2.7美丽乡村试点
由国家农业部主导,以促进农业生产发展、人居环境改善、生态文化传承、文明新风培育为目标,2013-2015年,在全国不同类型地区试点建设1000个天蓝、地绿、水净,安居、乐业、增收的“美丽乡村”,要求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要加大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根据发展模式的差异,初步划分为4大类,一是依靠种养等“一产”产业带动发展模式,二是依靠工业等“二产”反哺带动发展模式,三是发挥自然资源禀赋特点,以“三产”带动发展模式,四是发挥人文资源特色,以文化传承“三产”产业带动模式。2014年1月,正式确定1100个乡村为全国“美丽乡村”创建试点乡村。
2.8全国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试点
由国家海洋局主导,2013年已批准山东省威海市、日照市、长岛县,浙江省象山县、玉环县、洞头县,福建省厦门市、晋江市、东山县,广东省珠海横琴新区、南澳县、徐闻县等12个示范市、县(区)为首批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区),首批示范区评选工作是在山东、浙江、福建、广东4个海洋经济发展试点省范围内开展。
目前,全国范围内已经初步形成梯次推进的生态文明建设格局。东部沿海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已全面展开,自北向南,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已连成一片。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内容上,经济较发达的地区,针对如何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加快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改变过度消费模式,在制度建设方面进行探索。一些欠发达地区,针对如何在经济基础尚不够雄厚的条件下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进行有益探索。与此同时,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系研究深入推进。包含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人居、生态文明制度、生态文化五大体系的40多项指标日益清晰。云南、湖北、广西、福建、浙江、江苏、广东、山东等省、自治区专门出台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文件,系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总结党的十七大以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有五条经验贯穿始终:在生态文明的内涵把握上,注重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丰富和完善;在生态文明的实现途径上,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积极探索环保新道路;在生态文明的目标指向上,坚持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和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在生态文明建设的保障体系上,坚持继承发扬与创新改革体制机制;在生态文明建设的推动方式上,坚持试点先行、典型引路。[7]
国内外生态文明建设实践模式比较
国外生态文明建设的模式种类繁多,形式各异。其引导主体、实施主体、目标规划、具体路径等方面都有所不同。国外主要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市场主导力量更为明显,其具体实施主体多为行业企业,目标规划不如国内强化系统,具体路径也多种多样。涉及不仅有国家层面上的如低碳产业发展等,也有城市区域层面上的如智慧城市、绿色城市、生态城市、循环经济产业园等。每一个层面上关注点不同,因而涉及到的领域、相关政策法律、技术应用也都有所差别。
国外生态文明建设体系不是一个单一线性系统,它是一个多分枝、多空间、多层次的不同建设模式组成的集合体。因为文化差异和各国基本国情不同,导致了没有统一规则和标准去限定生态文明建设方法,因而也就促进了新想法、新技术的产生和应用,在一定程度上大大提高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活力和能力,也产生了不同层面上的问题和制约。
国外生态文明建设模式途径多、参与度高、技术含量高、影响范围深远,但是国外生态文明建设模式也存在一些问题,诸如生态理想主义与现实社会、文化的冲突和矛盾,往往排斥全球化和区际贸易这两个现代经济的重要基础,强调在区域内获取区域所需的一切资源和产品,不符合经济发展未来趋势。许多建设模式取决于民众自觉度等,特定阶段就难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缺乏衡量生态和经济两者综合效应的指标,现阶段生态文明建设偏重于单纯的生态建设,而忽略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对国外来说,生态文明还是一个认知度较低的概念,国外生态文明建设也可以理解为可持续发展概念下的国家、社会、城市、社区等建设。由于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差异,建设模式表现出多样性和灵活性,具有丰富内涵及外延。而各种建设模式在不同国家和地区所处地位、所起作用等也依据自身特点而有所不同。国外生态文明建设模式在概念起源、目标主体、实施方法上呈现各异性;在技术层面上,多涉及高科技技术应用,技术投入相较而言力度更大。这些建设模式没有统一的标准和规则来衡量和评价,也不是一个自上而下的体系,而是一个纵横交错、相互关联的体系。
另一方面,这些内涵概念又有着统一主旨,即实现人类与环境的和谐共生,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生态污染、预防生态危害,最终实现人类可持续发展。国外生态文明建设模式往往突出某一方面,如生态城市突出的是生态的可持续性,经济其次,有时并不能把生态建设和经济建设很好地结合在一起,会造成一定矛盾和冲突。例如生态理想主义与现实社会、低碳发展与生态保护等等,国外生态文明建设进程整体稳定性高。
对国内来说,生态文明已基本为公众所熟知。其是一个自上而下,逐层展开的体系。在这个体系里,省域层面的生态文明建设涉及内容广,时间空间跨度大,影响程度深,见效周期长、投资力度大、未知风险大、管理体系复杂。市、县(区)级层面的生态文明建设操作灵活、成效显著、便于复制、易于领导和执行、便于细化深入、统筹协调性高,乡镇、村级(社区)层面生态文明建设易于系统化、具体化,执行力高、自主性强、民众直接参与度高、宣传示范性好、可复制性强。
国内生态文明建设区域模式也有着多种表现形式,路径也多种多样,如从国家环保系统主导的生态市县(区)建设升级为生态文明建设市县(区)等。国内生态文明建设深刻体现了生态文明建设之要义,即既要保证环境生态健康,又要保证经济社会平稳发展。从根本上来讲,国内生态文明建设模式发展方向是真正意义上的生态文明建设,既包含生态的概念,又包含了经济、社会、科技、文化等内涵的综合概念。当然,与国外生态文明建设模式相同,国内生态文明建设的最终目标也是为了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
政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具体工作实践的主要对策
生态文明建设,是涉及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根本性变革的战略任务,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有机体系,涉及经济、社会、政治、科技、文化等多维诉求,必须全面系统加以把握,既要健全完善顶层设计,注重生态文明的制度体系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又要注重总结推广相关区域市(县、区)、学校社区、行业企业等先进典范及其经验。
4.1积极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低碳化
一是积极走低碳之路。低碳发展是在保持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实现资源高效利用,实现能源低碳或无碳开发的发展模式。要建设生态文明,需要摈弃工业文明所倡导的“高碳”发展思想,在群众中确立低碳观念,引导其形成低碳的习惯和态度,践行低碳生活生产方式,形成良好的发展低碳的社会氛围。实现生态文明,要转方式、调结构,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和发展方式,可以通过低碳发展逐步转变现有的生产生活方式,为建设生态文明进一步提供坚实基础,沿着低碳之路走向生态文明。二是积极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积极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着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速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旅游业,促进旅游业与健康产业、文化产业、城乡建设融合发展。加快城市重点商贸项目和社区商业设施建设,完善城乡商贸流通服务体系,积极培育新的消费市场和消费热点。三是不断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修改完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规范工作程序,严格项目环保审批和“三同时”验收。依法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审,加强对传统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化工、电镀、印染等新建项目须进入有相应产业定位的园区(监测点),涉重项目需进入重金属专业生产片区,严格执行“四个一律不批”要求。四是继续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继续抓好控源头和深挖潜,强化能评约束作用,严格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实施项目能评制度。认真落实监管措施,突出抓好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领域和船舶、化工等行业节能减排。五是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严格执行清洁生产审核制度,完善健全企业自愿和政府支持相结合的清洁生产机制,扩大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范围,对超标、超总量排污和使用、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重点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标志产品和其他绿色认证,建成一批绿色园区和绿色企业。完善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制度,强化上市公司环保后督查和环境信息公开。
4.2积极推动生态文明制度机制的创新化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完善问责与纠错、定期排查与通报、重点环境问题后督察等制度。加强环保领域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畅通环保投诉渠道,及时处理突出环境问题和矛盾纠纷。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司法保护力度,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决策失误而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决策者,实行责任追究终身制。建立和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加大环保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二是健全决策机制。要把环境容量、资源消耗等生态因素作为各级党委、政府作出重大决策时的重要评判依据,在重要事项实施、重大项目建设的决策过程中,优先考虑环境影响和生态效应。对涉及群众环境权益的重大事项,严格执行集体决策、专家咨询、公示听证、环境评价等制度。建立年度绿色发展水平评估和报告制度,定期通报各地绿色发展情况。开展绿色审计,加强对生态政策法规执行、资金项目绩效、开发利用情况等方面的审计,提升绿色发展水平。三是加强政策调控。加大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工作奖补力度,继续扩大国家及省级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规模。支持民间资本进入环保领域。建立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全面推广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四是完善合作机制。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各领域、各层面的经验交流与技术合作,重点学习和借鉴先进国家和地区在产业转型升级、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领域的经验和做法,建设环保科技交流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提升合作层次与效益。
4.3积极推动社会生活的生态化
强化健康生活保障。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推进饮用水源封闭工程,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扩大城乡统筹区域供水范围。巩固和完善“备水源、深度处理、严密检测、预警应急”的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县级以上城市应建成应急备用水源。强化食品安全。改革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强化监管责任,形成科学合理、职能清晰、权责统一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倡导绿色出行,大力开展绿色公共交通。组织实施低碳全民行动。加快建立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消费模式,引导群众树立绿色生活理念,形成节约用水、节约用电、节约粮食、节约纸张、拒绝过度包装、拒绝使用珍贵动植物制品等良好的绿色生活习惯。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党政机关带头使用节水设备和节能电器,推广电子政务,控制一次性办公耗材用量,节约使用、重复利用办公用品。引导绿色消费。健全完善有利于绿色消费的激励政策,各级政府设立绿色消费奖励补贴资金,鼓励绿色消费、健康消费、适度消费,促进消费方式和生活方式转变,在全社会形成绿色消费的良好氛围。推行绿色采购制度,落实购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激励措施,健全服务体系。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加快建设一批融合自然、人文和文化要素的生态文化教育实践基地,建成一批以绿色学校、企业、社区为主体的生态文化宣传基地。利用世界环境日、地球日等纪念活动,开展各类群众性环保宣传活动。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定期发布生态文明建设量化评价情况。大力开展各类绿色创建活动,建设多层次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积极搭建公众监督、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平台。进一步发挥环保义务监督员、环保志愿者等民间力量的作用,正确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倡导生态文明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
4.4积极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具体推进措施的系统化
一要高度重视。建设生态文明,政府责无旁贷。政府要积极引导公众积极参与,使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指标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一并纳入政绩考核。在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过程中,要始终坚持走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之路,坚持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之路,从经济、社会、政治、科技、文化等各方面入手,多措并举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同步和谐发展。二要强化具体工作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应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与领导,加大对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项目统筹推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规划统筹推进,尽可能编制区域《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建立高效有力的协调机制和工作责任机制,按照有关要求,合理制定本地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年度计划,并进行目标细化,层层分解落实。三要严格监督考核。强化考核的导向作用,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本地政府绩效考核。强化督查考核,定期通报生态文明建设工程有关情况,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内容。四要构建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其他相关公共保障体系。积极构建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组织推进体系、行政服务体系、政策激励体系、考核评价体系、社会共建体系等保障体系,形成政府主导、市场推动、科技引领、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生态文明建设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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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201209 )。
作者简介:王立和(1975- ),男,河南正阳人,理学博士,北京大学工学院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
文章来源:《理论月刊》2016年第1期。
来源:生态文明建设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