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加强滇池生态治理,实现从污染治理向生态治理的转变,不断提高生态治理效能,努力把滇池打造成昆明的“生态名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经过多方不懈努力,昆明滇池污染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至今仍然存在生态系统功能亟待恢复、生态治理能力有待提升、地方政府主导作用有待强化、公民生态文明教育有待加强等问题。为此,必须进一步提高地方政府生态治理能力,从思想认识、生态治理、生态监管、生态法治及生态文明教育等方面采取更有效的措施,实现治理转变,不断加快滇池生态治理进程,恢复滇池物种多样性,早日把昆明市建设成为“春城绿”“昆明蓝”“滇池清”的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关键词:生态文明建设;环境问题;污染治理;生态治理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云南生态环境环保工作,先后两次考察云南时均对滇池等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加强滇池生态环境治理,充分发挥其生态系统功能,努力把滇池这颗“高原明珠”打造成为昆明市新的“生态名片”是新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2020年10月13日,昆明《滇池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中指出,2025年滇池草海和外海水质要稳定达到IV类及以上的目标。多年来,云南省及昆明市通过推进环湖截污和交通、外流域饮水和节水、入湖河道整治、农业农村面源治理、生态修复与建设、生态清淤“六大工程”建设,促进了滇池治理向好发展。然而在当前的治理过程中,滇池水生态环境仍旧不稳定,“水华”现象也时有发生,滇池周边的违规建筑还有待处理,严重破坏了环滇池生态保护带,滇池周边的环境改善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滇池污染治理的现状
滇池是云南最大的淡水湖,素有“高原明珠”的美称,地处昆明盆地的最低凹陷地带,处于昆明市河道下游。一方面,由于自然界的演化,滇池湖面逐渐缩小,湖盆变浅;另一方面,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滇池流域工业、农业、服务业的迅速发展,对滇池过度开发,以及环保意识的缺乏,导致滇池水污染严重,“水华”现象频发,富营养化加剧,一度成为云南省富营养化非常严重的湖泊。随着近年来国家对滇池的积极治理,滇池水质已明显改善,但依旧存在较为严重的污染问题和生态环境问题。
(一)滇池污染治理取得的突出成效
1.滇池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从2015年至今,滇池的水质由重度污染转为轻度污染,湖水中的化学物质含量也大幅下降,污染浓度有了明显的改善。滇池全湖水质从2015年的劣V类提升到IV类,为近30年来最好水质,但水质依旧不稳定;滇池流域的河流水质中II类水质占比上升27.1%,III类水质占比上升20.8%。2015年滇池水质监测结果显示,滇池水化学需氧量为47,高锰酸盐指数为7.7,氨氮为0.4,总磷为0.12,总氮为2.3;2019年监测显示,滇池水化学需氧量为31.2,高锰酸盐指数为5.3,氨氮为0.04,总磷为0.048,总氮为0.9。通过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滇池水环境质量有了明显改善。
2.滇池流域水生态系统逐步恢复
在国家大力扶持指导下,地方政府对长腰山滇池一级保护区内与滇池保护治理无关的建筑物一律作拆除准备,要求长腰山滇池二级保护区建筑全部停建。目前长腰山片区总计种植植被约24.8万株;利用相关技术使滇池的蓝藻“水华”现象发生频率明显降低;生态物种有所增加,尤其是对环境敏感的天鹅、红嘴鸥、彩鹮等鸟类数量大幅增加,之前濒临灭绝的银百鱼等滇池特有物种数量也在缓慢增加,标志着滇池水质正在达到根本改善。
(二)滇池污染治理采取的主要举措
1.依法推进“一湖一策”治理
形成良好的“一湖一策”治理思路,加强污染治理,注重依法管理。在污染治理中,针对治理湖泊关键的磷因子,科研人员研发出了除磷工艺,减少化学元素对湖水的污染程度。制定并实施了《昆明市河道管理条例》(2016),《昆明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昆明市环滇池生态区保护规定》《滇池分级保护范围划定方案》等,促进滇池治理。
2.推行“双目标责任制”精准治理
为尽快改善滇池水质,昆明市将水质改善考核目标与污染负荷削减考核目标相结合,解决了河湖水质标准不统一带来的河道水质达标而滇池水质不达标的问题,同时也将治理污染目标分散到各个河道和行政区域,将各主体治理责任与整个滇池水质的提升目标紧密关联起来。
3.完善“河长制”主体治理体系
对滇池的治理以省为统领,市为中心,然后下放到各个县、乡镇以及村庄,形成“省、市、县、乡、村”五级责任体系,由省级“总河长”负责,将水资源保护、岸线保护、生物物种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管责任落实到各个部门,发挥各级党委政府的治水积极性,形成部门联动。
4.开展外循环引水置换治理
通过引用金沙江、怒江、澜沧江水来提高滇池的生命力,加强滇池水循环能力。金沙江虎跳峡段水质常年保持在国家水质标准的I类至II类,并且地势落差大,水资源充沛,径流量大,沿岸也没有较大污染源,引入金沙江水给滇池水注入了新鲜血液,提高了滇池水活力。
5.引导全民参与生态环境公共治理
公众参与是滇池治理的重要一环。为了更好地保护滇池,昆明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提出推行市民河长制,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到滇池治理与保护工作中。2011年,昆明市政府审议通过《昆明市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草案)》,第一次明确了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范围、获取环境信息的渠道等,对公众参与政策法规制定、环境管理和监督的途径作出了规范。2019年,“春城志愿行·滇池明珠清”、昆明“滇池卫士”志愿服务系列活动正式启动,通过组建专业的志愿服务组织,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发动群众争当滇池保护治理的监督者、支持者、参与者和护卫者,逐步建立“滇池卫士”志愿服务常态长效机制,引导广大民众关心、爱护滇池,推动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二、滇池污染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生态系统功能亟待恢复
针对滇池被污染因素,政府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对各种污染源进行控制和处理,如修建排污系统,进行生态搬迁,种植功能性绿植等,截至2020年6月,昆明市已建成27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建成945个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去除湖内污染物总氮约2.33万吨。这些措施有效降低了滇池水污染程度,提升了滇池整体水质。但滇池仍缺乏系统而全面的生态治理,滇池生态系统功能恢复依旧滞后,滇池生物多样性恢复速度较慢。在实施“四退三还”工程后,滇池周边的湿地恢复了约33.3平方公里,但部分湿地水生态系统仍不完善,水流不通畅,滇池湖底沉水植物覆盖度较低,水生物多样性低,生态功能不稳定。
(二)生态治理能力有待提升
我国的职能分配主要按照一线式职能进行管理和分配,这就导致各部门执行主体各司其职,不产生协同作用,导致在治理问题上会产生类似任务重复或无人问津的局面。昆明滇池治理工作上也不同程度上存在“九龙治水”、协同治理不足的问题。2015年至今,昆明滇池周边大量房地产项目与湖争地,草海片区共开发建设地块42个,占地2463亩,建筑面积475.9万平方米。2021年4月,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发现,围绕滇池“环湖开发”“贴线开发”现象突出,在滇池长腰山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过度开发,建设大量别墅,严重破坏原有自然生态,长腰山由“生态山”变为“水泥山”。相关职能部门履职不到位,使得违建别墅拔地而起,生态绿地过度开发。
(三)地方政府主导作用有待强化
地方各级政府是生态治理的主体。昆明滇池南岸长腰山环湖开发乱象的从认识层面来讲,地方政府未真正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未能正确认识和处理生态利益与经济利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环境保护与经济开发的关系,思想认识还停留在单纯的污染治理层面,没有从滇池生态治理的系统性、综合性的高度来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从实践层面来说,相关职能部门履职不到位、监督不到位,未能按《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要求及时制定滇池保护规划等,在决策、管理、监督、反馈以及整改落实等方面都还存在不足。
(四)公民生态文明教育有待加强
公民既是环境污染者,也是环境保护者,如果不重视公众参与,依旧没有为生态治理实施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长期以来,公民的环保意识相对薄弱,大多数参与形式主要以被动为主。滇池旅游景区每年拥有庞大的游客流量,但环保宣传及游客监督力度依然不足。滇池周边依旧有大量饭店和酒店,部分没有按标准安装排污系统。少数游客环保意识不强,也是造成滇池污染的原因之一。只有建立健全生态文明教育的长效机制,不断增强公众环境保护意识,市民和游客都成为保护滇池的参与者、监督者和践行者,滇池这颗“高原明珠”才有最可靠的安全保障。
三、加强推进滇池生态治理的重要意义
污染治理是以水治水,目的是实现滇池水体水质达标,主要采用环境工程技术实现水体的人工净化。生态治理是以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系统观为指导,将滇池流域作为整体治理对象,综合应用各种治理手段实现流域经济、生态、社会多重效益。根据云南省以及昆明市“十四五”发展规划的目标要求,滇池治理从污染角度上升到生态角度是必然趋势。因此要进一步细化完善整个滇池流域生态治理的各项举措,以此来不断恢复滇池生态系统功能,努力开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局面。
(一)加强滇池生态治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内在需要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其中的重要的组成部分,对改善生态环境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治理滇池要着眼美丽中国建设远景目标,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通过提高其生态环境质量,不断完善高原湖泊生态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丰富生态文明建设的科学内涵。
(二)加强滇池生态治理是把昆明建设成美丽中国典范城市的重要举措
加快推进滇池生态治理工作进程,对长腰山的违规建筑依法进行拆除以及对相关负责人的违规行为进行依法处理,有利于扩大环滇池生态保护带,警示破坏滇池生态环境行为。只有实现污染治理向生态治理转化,加强对滇池水生态环境保护,提高滇池水生态系统功能,全面恢复滇池生物多样性,才能为把昆明建设成为美丽中国典范城市提供生态保障,使生态美、环境美、城市美、山水美、乡村美成为春城常态。
四、完善滇池生态治理的建议
(一)严格落实滇池流域地方各级政府生态责任
滇池流域涉及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晋宁区等六个区域,加强滇池流域生态治理工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加强领导,落实六区政府的生态责任,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原则,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当中,提高政府部门人员的生态责任意识;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根据《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以及昆明市“十四五”发展规划的要求及时制定滇池保护规划,坚持“量水发展,以水定城”,落实“离湖布局,远湖发展”要求[7],明确滇池保护范围是以滇池水体为主的整个滇池流域,全面开展滇池流域生态环境存在问题的整治,深入分析中央督察组提出的问题,及时列出整改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要加强滇池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制度创新。各级政府要提高思想认识,站在生态治理高度,解放思想大胆创新,要面向整个滇池流域,不能将眼光仅仅停留在治理滇池层面,增强该领域制度创新的系统性、协调性、整体性,综合应用经济、生态、法治、社会等治理手段,形成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滇池流域生态治理体系。
(二)制定出台具有综合性的滇池流域生态治理与保护条例
一是进一步完善生态治理法律体系,实现依法管理。滇池分为草海和外海。草海陆体控制区内人口密集,建筑物密度大;外海陆体涵盖面较大,北岸、南岸、东岸、西岸控制区域都存在不同问题,因此可以在《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的基础上,针对草海和外海的陆体区域实际问题,进一步提出《草海、外海陆体生态治理保护条例》。除了陆体控制区域,二者还有相应的湖体控制区域。草海水域面积小,外海占滇池湖面面积96%,因此可以针对二者存在的不同问题,提出《草海、外海湖体生态治理保护条例》。二是扩大生态治理范围。现有的《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中大部分内容依旧停留在污染治理方面,目的主要是为了使滇池水体水质达标。现在更重要是加强生态治理,注重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现流域经济、生态、社会多重效益。因此要在原有条例的基础上将与滇池流域相关的山水林田湖草纳入条例保护范围,同时要增加滇池流域生态治理与保护的内容,形成污染与生态治理相结合的综合性保护条例。
(三)建立健全滇池流域生态治理工作协调机制
明确治理滇池的最终目的是提升滇池流域水生态系统功能和恢复其生物多样性。要按照“中央统筹制定、云南省总负责、昆明市县抓落实”的原则,健全完善由城规、城建、环保、水利、农村、林草、司法、教育、科技、旅游等多个职能部门组成的滇池生态治理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制,构成统一领导、协同治理的“大环保”生态治理格局。
由于滇池流域地处长江、珠江和红河三大水系分水岭地带,注入滇池的35条河流中任何一条河流被污染,都会导致整个滇池水质下降和生物多样性的破坏,所以要设立专门的水源监管部门,负责协调整合各个水源所属辖区的工作,改善现有职能管理方式,形成系统化的管理模式。各部门不断提升工作本领,通力配合,联合各方力量,完善现有管理格局,形成系统化、综合化的滇池流域生态治理工作机制。
(四)尽快完成滇池流域生态修复任务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把保障生态安全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不仅凸显了生态安全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的极端重要性,也对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明确的要求。根据中央督察组提出的最新问题,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长腰山片区违建拆除工作,暂停滇池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的所有工作,严守生态红线。同时以长腰山违建整治为契机,对整个滇池流域进行全面摸底大排查,强化生态监管力度,严格控制流域开发强度,全面加强依法监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相关行为即刻制止并立即整改、坚决整改、彻底整改,确保每一项保护治理措施都达到顶格标准、最严要求,促进绿色生态健康发展。
与此同时,政府或政府委托第三方专业监测机构或研究所要定期对滇池流域生态环境进行科学监测,并对生态环境质量进行评估,针对潜在安全隐患灵活调整监测方向和检测目标,提高滇池生态治理效能。
(五)适时开展保护滇池流域的生态文化活动
唤醒公众环保意识、提高滇池治理的公众参与度是现阶段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一是通过设立监督管理团体,赋予公众环保监督权,督促公民改善自身以及他人不良行为,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同时形成“以权利制约权力”机制,让公众监督政府,防止权力失控、以权谋私等现象的发生,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以广大优秀党员、劳动模范、文明市民等为领头羊,带动全民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加快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倡导绿色出行、绿色消费、绿色生活。
二是完善和丰富宣传教育形式。根据滇池生态环境特点,适时开展保护滇池流域的生态文化活动,如举办滇池摄影大赛、红嘴鸥摄影展、举办环滇池自行车比赛、环滇马拉松比赛等,不定期举办滇池文化节,着力打造独具特色的微信公众号、微博、视频号等网络平台,邀请专业人士以及生态保护志愿者等到学校、社区、企业等进行宣讲,用最有利于广大基层群众接受的宣传方式,帮助公众了解滇池文化,唤醒公众的生态保护意识,进一步提升公众对滇池流域生态治理与保护的认知,鼓励人民积极参与滇池流域生态保护的基础性工作。
生态文明建设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内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已深入人心。2020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到滇池考察,对滇池保护治理取得显著成果表示肯定,要求加强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努力恢复滇池及整个流域的生态系统功能,让滇池这颗“高原明珠”重放光彩。“十四五”已经起航,我们要秉持践行绿色发展生态优先的导向理念,努力完善相关体系,将工作重心由污染治理转移到生态治理,形成系统化的治理思路和方案,进一步提高滇池生态治理能力,强化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生态带,保护长江上游生态系统,确保“一江清水”流出昆明,把昆明建成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