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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助推昆明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1-04-24    作者:     来源:     点击: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助推昆明高质量发展

      滇池全湖水质从曾经的劣V类提升到Ⅳ类,2020年空气质量优良率100%,重金属污染物削减率14.11%……“十三五”时期,昆明着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交出了一份优异答卷,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动力。

     水气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守护“昆明蓝”,是昆明全市上下的共识。为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昆明出台了《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办法》,印发《昆明市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针对臭氧污染、扬尘污染等情形制定了应急响应措施。此外,强化科学监测预警预判,从2019年5月起实现了提前7天预判,为应急措施的有效实施提供了保障。

  滇池是昆明的“母亲湖”,为还这颗“高原明珠”往日光彩,昆明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打赢碧水保卫战三年行动,滇池全湖水质从2015年的劣V类提升到Ⅳ类。此外,推进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强化水源地风险防控能力建设,每日通过水环境质量平台发送国考断面水质信息。

  土壤污染防治是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之一,昆明市实施打赢净土保卫战三年行动,强化“土十条”的实施调度管理及评估考核,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管、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防控,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495个,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完成了国内首例含汞盐泥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项目。

     严格执法倒逼环境质量改善

  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日常监督管理不可或缺。昆明市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把环保执法摆在突出位置来抓,以执法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倒逼环境质量改善。出台了《环境监察工作手册》《污染源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等措施,建立了案件审查、法制审查等制度,推进执法标准化建设。2020年共办理处罚案件1082件,占全省的47%。

  日常监管是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常规“体检”,中央、省环保督察则是对生态环境问题的深度“问诊”。昆明市直面问题、强化整改,坚持最高标准、最严要求,出台了《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督察长效机制的意见》《环保督察反馈和交办问题验收销号办法(试行)》,建立了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机制,开展了两轮市级监督检查。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的65个问题、交办的1481个投诉问题,全部完成整改。中央专项督察东川金沙江尾矿库反馈的29个问题,完成整改27个。省环保督察反馈的73个问题,完成整改72个。

  下一步,昆明市将继续抓好各级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同时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执法建设,提高执法效能,以强有力的执法为生态环境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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