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协委员许永东:推动设立全国首家生态环境法院
台海网1月27日讯 据福建日报报道 “福建作为全国首个生态文明试验区,担负着先行先试、总结经验的任务。福建法院的生态环境审判走在全国前列,应当集全省之力推动设立全国首家生态环境法院。”今年两会,省政协委员、福建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副会长许永东带来这样的建议。
许永东告诉记者,目前我省各级法院在环境资源生态司法审判方面取得很大成效,并创新形成一系列生态司法工作机制。然而,现行的生态环境案件是依托行政区划在全省各县市区范围内分别设置审判机构,缺乏系统、全局、集中保护的意识和观念。
“因此,在环境生态的司法保护方面,跨行政区域进行综合、系统、统一保护势在必行。”许永东建议,在福建省设立全国首家生态环境法院,作为二审法院统一受理各基层法院审理的涉及生态环境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上诉案件;受理跨行政区域的流域及生态走廊和生态空间的生态环境一审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及非诉讼执行案件。
他希望各级各部门能够凝聚共识,共同推动首家生态环境法院在我省落地,让全省生态环境案件拥有统一审判标准、统一应用司法措施,助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记者 郑雨萱)